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我们饭桌上出现的菜色越来越丰盛美味,足以满足各位吃货的需求。但还是有一些“猎奇”的人管不住嘴,打起了野生动物的心思。殊不知,你眼中美味的“山鸡”,却很有可能是国家保护动物!

简要案情

2020年某一天,阿聪和小伙伴一行四人动起了歪心思,相约来到一处山林,打猎“山鸡”食用。此后,四人均被公安机关抓获。经过专业鉴定中心的鉴定,他们捕猎得到的两只“山鸡”,其实是白鹇,属于国家二级重点保护珍贵、濒危野生动物。

野生山鸡属热性还是寒性(以案释法野生)(1)

△白鹇(图源自网络)

经调查,阿聪一行人从2018年开始,便多次开展过非法捕猎、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活动,这种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的行为侵犯了社会公共利益。检察机关对本案进行公益诉讼立案调查。

野生山鸡属热性还是寒性(以案释法野生)(2)

最终,阿聪等四人被判处连带承担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费人民币10000元,并连带承担惩罚性赔偿费人民币30000元;并且在省级以上电视台或全国发行的报纸上公开赔礼道歉。

检察官建议

2020年,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从法律层面将保护野生动物上升到一个新高度。

保护野生动物,就是更好地保护绿水青山。野生动物是人类的朋友,是地球大家庭的一员,是大自然赋予的宝贵资源。随意捕杀野生动物,可能构成非法捕猎、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等。增城检察提醒大家,不要盲目追求“猎奇美味”,因小失大,让“美食”二字变了味。

来源:增城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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