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日6时,群众张小姐发现在罗湖区金源大厦路口一男子躺卧在机动车道上,十分危险,立即报警反映情况。罗湖交警迅速赶往现场,并协同派出所民警护送男子至医院检查。

得力于张小姐的及时报警,该警情没有演变为事故。张小姐的行为符合交警局“援手行动”的奖励设定及标准,交警部门拟对其进行奖励。当交警核实后准备对其进行奖励的时候,却联系不上张小姐。

高铁站寻物启事(深圳全城寻找张小姐)(1)

半个月以来,罗湖交警已对五位参与“援手行动”的市民落实奖励。如果您在路上也遇见了类似危险情况,请立即报警,拨打电话0755—83333333,共同加入援手行动。同时也呼吁共饮者,照顾好醉酒者。

“无酒不成席”。请客喝酒本不属于法律规制的情谊行为。然而,因共同饮酒后发生饮酒人伤亡的事故发生,受害人或受害人家属往往将痛苦怒火转向“共同饮酒者”。醉卧马路君莫笑,车来车往几人回?7月以来,罗湖交警已接到17宗行人在机动车道上卧倒、躺卧的警情。然而18年、19年,罗湖辖区共发生涉及行人醉卧的亡人事故3宗,伤人事故1宗。无论是已经发生的事故,还是已经“掐灭”的交通隐患苗头都让我们心有余悸,警示着我们,事故猛如虎,警钟要长鸣,酒后照顾很重要。

不少醉酒之人在酒精的作用下,意识模糊,身体乏力,往往在无意识间便卧躺在危险边缘。行人进入机动车道,特别是高、快速路,不仅容易遭受飞来横祸,还会给道路带来交通安全隐患,后果不堪设想。作为共同饮酒人,对醉酒者负有照顾、护送或通知家属的和防止危害后果发生等基本的安全保障义务,如果未尽到相应义务,未对其进行劝阻、制止,亦未对其护送或通知其家人,则可以视为共同饮酒者存在一定过错,对遭受人身伤亡的饮酒人应当承担过错赔偿责任。

为此,罗湖交警呼吁,朋友之间饮酒,应相互劝诫、照顾,在酒足饭饱后要确保众人安全送归,不要让醉酒者独自逗留在外,以免出现因醉酒昏迷、摔伤,或误入机动车道等危险情况。

【撰文】丰雷 邓子良

【通讯员】陈泽萍

【作者】

【来源】 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南方 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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