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谊写《过秦论》时说,“奋六世之余烈”,秦国统一天下,是在六代人的努力下完成了。

汉朝的削藩,同样也是三代人共同完成的,但大多数人只知道汉景帝削藩导致“七国之乱”,汉武帝依靠主父偃“推恩令”才削藩成功。

就像祖孙三代挖一口井,爷爷挖了十米,没出水,父亲接着挖,刚刚出水,儿子接着挖,刚挖几下,水就涌上来了,于是人们都说,是儿子挖成功的。

其实并不是这样,从高后开始,汉朝中央政府就开始削藩了,历经文帝、景帝、武帝三代人,削藩才完成的。

汉文帝时,相继发生了济北王刘兴居和淮南王刘长叛乱,之后,贾谊就给文帝上书,也就是著名的《治安策》,提出“众建诸侯而少其力”的策略,将诸侯国分割得小一点,这样一个诸侯国的实力就不足以挑战汉朝中央政府。

汉朝削藩的利弊(汉朝削藩是三代人努力完成的)(1)

汉文帝虽然贬了贾谊的官,但是,他后面做的事,完全就是按照贾谊的策略来执行的,

文帝十六年(前164年),齐文王刘则死,无子嗣位,文帝趁机将最大的齐国分为七国,齐国、胶东、胶西、济北、菑川、济南、城阳,

汉朝削藩的利弊(汉朝削藩是三代人努力完成的)(2)

七国之乱时,胶东、胶西、菑川、济南四国皆参与吴、楚一方。

此外,汉孝文二年,割齐国的济北郡为济北国以封东牟侯刘兴居为济北王;又割城阳郡为城阳国以封朱虚侯刘章为城阳王。

但不久,济北王刘兴居反,兵败身死国除,地入于汉为济北郡。

汉文帝十六年,又封刘长的三子刘安、刘勃、刘赐等为王,将淮南国一分为三。

孝文十六年,徙淮南王喜复故城阳。上怜淮南厉王废法不轨,自使失国蚤死,乃立其三子:阜陵侯安为淮南王,安阳侯勃为衡山王,阳周侯赐为庐江王,皆复得厉王时地,参分之。

汉景帝时,晁错提出《削藩策》,“今削之亦反,不削亦反。削之,其反亟,祸小;不削之,其反迟,祸大。” 意思是晚削藩不如早削藩。

汉朝削藩的利弊(汉朝削藩是三代人努力完成的)(3)

后来,因赵王刘遂有罪,削去其河间郡,常山郡;胶西王刘昂因为售卖爵位时舞弊,削减其六个县;楚王刘戊犯罪,削减东海郡作为惩罚。

汉景帝三年,为了逼反诸侯王,来削夺封地,汉景帝下诏削夺吴王刘濞的豫章郡、会稽郡。

诏令传到吴国,吴王刘濞立即杀了汉朝派遣到吴国的官吏,联合串通好的楚王刘戊、赵王刘遂、济南王刘辟光、淄川王刘贤、胶西王刘昂、胶东王刘雄渠等六王公开反叛,是为“吴楚七国之乱”

汉朝削藩的利弊(汉朝削藩是三代人努力完成的)(4)

叛乱三月后被平定,除了楚国另立新王外,其他六国皆国除,并入汉郡。

同时,趁着平定叛乱的余威,汉景帝趁势收夺各诸侯国的边郡归朝廷所有,并进一步采取措施,削弱诸侯王的权力以加强中央集权。

景帝十三年,弟弟梁王刘武去世,将梁国一分为五。

“分梁为五国,立孝王子五人皆为王”,后梁平王有罪,“乃削梁八城……梁余尚有十城”。

当然,汉文帝和汉景帝在削藩的同时,也分封自己的儿子为诸侯王(但此时的诸侯王非刘邦时代的诸侯王)。

春三月,立皇子德为河间王,阏为临江王,馀为淮阳王,非为汝南王,彭祖为广川王,发为长沙王。

夏四月己巳,立皇子荣为皇太子,彻为胶东王。

立皇子越为广川王,寄为胶东王。

七国之乱被平定后,汉景帝采取一系列措施,

取消诸侯王任免封国官吏和征收赋税的权力,诸侯王不得继续治理封国,由皇帝派去官吏;改革诸侯国的官制,改丞相为相,裁去御史大夫等大部官吏,使诸侯王失去了政治权力;规定诸侯王不能自治其国,无权过问封国的政事,只能按朝廷规定的数额收取该国的租税作为俸禄,这样基本就成了大地主了。

到这个时候,基本上诸侯王的威胁已经消除了,大大加强了汉朝中央集权,为汉武帝以“推恩令”进一步解决诸侯王问题,创造了必要的条件,

汉武帝时期,主父偃提出“推恩令”,推恩令其实没什么神奇的,只是贾谊《治安策》的翻版而已,但被很多人神化了。

汉朝削藩的利弊(汉朝削藩是三代人努力完成的)(5)

像推恩令这种东西,如果是在汉文帝时期,有效果吗?估计是没有的,诸侯王手握重兵,你让他们分割自己给兄弟子侄,谁会理你?

但是汉武帝时期的诸侯王,已经类似于大地主了,再也没有实力挑战皇权了,

《史记·建元以来王子侯者年表序》载:武帝“制诏御史:‘诸侯王或欲推恩分子弟邑者,令各条上,朕且临定其名号。’”

《汉书·武帝纪》载:元朔二年,“春正月,诏曰:‘梁王、城阳王亲慈同生,愿以邑分弟,其许之。诸侯王请与子弟邑者,朕将亲览,使有列位焉。’于是藩国始分,而子弟毕侯矣。”

史书上评价汉武帝用主父偃的推恩令削藩是这样的。

“齐国分为七,赵分为六,梁分为五,淮南分三,及天子支庶为王,王子支庶为侯,百有馀焉”。

其实呢,看看这些被削的诸侯国,就知道都是汉文帝、汉景帝时期的事了。

到了汉武帝之后而整个国家范围内,“汉郡八九十”,也就是作为直属中央的郡占全国国土面积的80%——90%,

就是说,历经三代人努力的削藩之策,基本上完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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