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江歌妈妈江秋莲,起诉刘暖曦生命权纠纷案,终于做出一审判决:被告刘暖曦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江秋莲各项经济损失496000元,以及精神损害抚慰金200000元,并承担全部案件受理费。

当宣判全网爆出后,我第一时间去看了作家陈岚的公众号,想要看看她怎么说。

因为我依稀记得开案前两天,这位以正义使者自居的女作家,还发了一篇长文:《江秋莲诉刘鑫案,宣判前夕,律师一个小动作耐人寻味》

江歌案为何都谴责刘鑫(需要道歉的岂止是刘鑫)(1)

在这篇文章里,陈岚先是以开案前夕,审判官突然生病延迟开庭,暗示江歌妈妈施加的舆论压力太大,以至于审判官除了借口生病,不知道该如何面对。

其次,通过律师发言,暗示江歌妈妈其实完全没有证据,目前一切都是江方律师猜测,当初拿着猜测当证据,引导公众网暴刘鑫。但江妈妈借助舆论施压,才导致被迫开庭,以及审判官即便不情愿也不得不出席,甚至开庭前突发疾病的乌龙。

而整篇文章也延续以往的风格,通篇明示或暗示的说明,说刘暖曦没有开门,是江歌妈妈在国内引导舆论,各种网暴刘暖曦,实际上自己多年来各种吃女儿的人血馒头。

如果国内有“打假”江歌妈妈第一人,作家陈岚一定是带头的那一个。

因为在这篇文章之前,陈岚就已经多次专门发文diss江哥妈妈,包括要求她公布捐款金额,以及后续税收问题,质疑她不断吃女儿的人血馒头,头条开小店卖货,恶毒的置刘鑫于死地,在国内利用人们善心混淆视听.....

你不相信她吧,她言辞凿造,信誓旦旦,毋庸置疑;

你相信她吧,她好像又没有提供任何实质性证据。

最后你只能半信半疑,或许人家作为内部人员,有啥不为人知的内幕消息也未可知。

但当一审宣判公布后,我想去看看这位作家接着怎么找补时,才发现人家过往文章一删,接着聊其他的事情,一切都好像没有发生一样......

而刘鑫的拥护者们,也接着叫嚣:我国法律难道只能靠舆论了吗?

江歌案为何都谴责刘鑫(需要道歉的岂止是刘鑫)(2)

一句话否定了江歌妈妈的全部努力。

你没打官司之前,是你引导舆论污蔑刘鑫;你打了官司,输了是你真的不行,赢了,就是中国法律不行。

这心理素质,真的很牛呀!

别的不说,这偷换概念的能力就很让人哭笑不得。

刘鑫在日本被认为是受害人,和她没开门之间,有啥冲突关系吗?

在陈世峰面前,她和江歌都是受害人,就算是中国法律,也是这么定性的。但是在江歌面前,她有间接害死对方的行为,需要承受法律和道德的谴责,也是不争的事实。

何必搁这玩文字游戏,混淆视听呢?

我们新媒体人爱追热点,爱吃瓜,真相没有出来之前,站错队也是常有的事情,但是像陈岚这种,每次都能打着正义的旗号,非常义正严辞进行道德审判,且直接盖棺定论的人,不多,而像她这样时时冲锋陷阵,例如霍尊案件中,一马当先直接替当事人报警的,几乎没有。

我想,如果陈岚是故意碰瓷,热爱吃人血馒头,那么她至少可以教会广大读者,有时候有些人,即便说话言辞恳切,板上钉钉,没有拿出确切证据之前,我们也不能因为她姿态最正,口号最响亮,最弘扬社会正能量,就轻易的相信。

而如果作家陈岚,真的就是一腔热血,为正义而战,那么她至少也可以教会读者,鲁莽暴力无脑且全凭热情的追求正义,有时未必会真的成为正义使者,弄不好就可能成为施暴者。

比如为刘鑫抱不平的陈岚及其支持者们,无论有意还是无意,当初那么一腔热血,群情激愤的说人家吃人血馒头,现在判决出来了,真的不该道个歉吗?

妈妈吃女儿的人血馒头?

真的不知道这些站着说话不腰疼的人有没有想过,哪个母亲能咽得下去?

更何况像江歌妈妈这种离异独自带着女儿,又省吃俭用将女儿送出国的人,哪能是旁人一句节哀顺变呀,放下来呀,走出来呀,就能像放包袱一样放下去的?

刚刚看到江歌妈妈还要等陈世峰出狱后接着告呢,你说她走火入魔也好,执念太深也好,说到底管你什么事呢?漫天愁苦又没让你去帮忙报?

祥林嫂絮絮叨叨诚然烦人,但盖不住人家的伤痛是真的。

而江歌妈妈无论多偏执无趣不近人情,也耐不住人家失去相依为命的女儿是真的。

看不下去,可以选择无视,她诉苦可以选择不听,卖东西可以选择不买,但要求人家伤痛中,还要取悦你,按你说的来,那就有点强人所难了。

02

我前面说过,我们新媒体人爱追热点爱吃瓜,奈何真相总是百转千折,所以站错队也是常有的事,我自己就多次被啪啪打脸,以至于后来写热点也要等子弹飞一会。

但像陈岚这种,每次都一马当先,且直接盖棺定论的自媒体人,真不多,而像她这样越俎代庖,直接替当事人报案的,也几乎没有。

陈作家身上有些陈年是非,我没有全程旁观过,不敢妄自揣测,但一个江歌妈妈的案子,一个霍尊陈露的新闻,我是全程旁观了的,尤其是霍尊事件中,陈岚女士多次发文,我每次读完都有一种:正义的大锤又锤下来了,但怎么又有点避重就轻,偷换概念的感觉。

比如,陈岚说陈露是涉嫌勒索被自己正义的大锤送进了监狱,反手就夸霍尊是个好宝宝。

天呀,如果她是以霍尊名义起诉陈露,编造小作文,污蔑和损毁对方名誉,并获得法律支持,那么这个逻辑是顺的。但以女方勒索罪名送进去,还以正义使者自居,那么吴秀波冤不冤?

毕竟当初他送小三进大牢,也是坐实勒索罪名好吧?

前不久还有读者私信我,问我事件反转了,我过去写过这个新闻,现在如何看。

我的看法一直没有变,甚至于之后霍尊的一系列行为,更加巩固了我对这个男人的看法。

我在之前的文章里说过:互联网是过去村口文化的放大版

而男人和女人之间,来来回回不过这些事,要么爱,要么性,要么钱。

陈露说自己是被分手,我是相信的,非常符合霍尊之后的处理方式,比如即便送女友进大牢这种事情,他也要做的非常被动,扭扭捏捏,不情不愿的把人家送进去,躲在陈岚背后,自己当个无辜的好人。

也非常符合陈露的人设,依附型的女人,好不容易抓到一个潜力股,且男友越来越红火,就等着八年爱情转正,男友扶正自己,坐享财富和荣誉,奈何男友爆红之后,乱花渐欲迷人眼,虽然没有实际出轨举动,但也觉得自己大好青年,一辈子居然只有一个女人,越来越意难平,嫌弃和挑剔难免慢慢滋生。

霍尊的粉丝diss说是陈露主动提分手,其实陈露但凡脑子不进水,是很难舍得放弃霍尊的,反而是男人如果有意分手,真的有一百个理由逼你自己先说出口。

这种行径应该特别被谴责吗?

相信女孩也见怪不怪了,你生活中见过几个男人主动说分手?

只有女孩受不了说分手,对方特别爽快答应后,女人才能后知后觉的意识到,原来他等这天已经很久了。

很多大老婆教的女人坚信一件事,无论男人外面如何偷吃,坚守老婆位子就是不挪窝儿,和爱情无关,和利益相关。

从穷小子陪到你声名鹊起,怎么着也要守住胜利的果实。很多男人为了顺利离婚,甚至找人色诱自己老婆出轨,就等着女人成为过错方扫地出门。

在陈露和霍尊事件中也无非如此。

陈露说自己前期为对方花多少钱,结果拿不出证据。

陈岚说霍尊全程为陈露花钱,说实话,翻来覆去晒出来的几张照片,也不过是中产水平的消费,男方也真没为女方花过多少钱。

陈露如果真的找到富二代,离开霍尊以后岁月静好,那也没有后面撕逼的事情,大家体体面面,你好我好,但奈何新恋情打水飘,回头一看,旧情人过得比我好,时隔八个月回头算账,也是极符合人性的:见不得你过得比我好,尤其是我过得一点也不好的情况下。

但陈岚说女方拿着勒索的钱,和姐妹吃吃喝喝,过着奢华生活,真的就有些夸张了,毕竟人家实际到手也就58万。

如果霍尊像个男人一样站出来,将58万当作分手费,大大方方告别旧的人,其实单靠陈露晒出来的那些东西,真的不可能让男方永久翻船。

毕竟王力宏事件刚过去几天,就有一群人为他抱不平,更何况霍尊只有群里口嗨的拼凑性事实,一个好作品就能洗白全部,还能立个厚道前任的人设。

实在气不过,起诉女方小作文造成名誉受损,只要告赢了,也能让一众人心服口服。

但58万将八年前女友送进大牢,即便是躲在陈岚后面,干得不情不愿,也像他处理分手一样,黏黏糊糊的让人看不惯。

在这之前,是能洗白的黑点,在这之后,就洗洗睡吧!

除了陈岚凭此赚得盆满钵满,两个各怀鬼胎的旧爱前欢,皆两败俱伤,没一个是体面的。

03

我想这件事能给我们的启示就是:

陈露这样的女人,总觉得自己做小伏低,就能长治久安,但没想过男人有钱以后,你愿意低着头伺候他,外面多得是愿意跪着伺候他的。

就算男人不被跪着的女人抢去,也耐不住他遇到骑着马的女人,惊呼一句:我擦,还有这么飒爽的女人,跪舔也愿意呀!

所以呀,等着男人出息了,带自己吃香的喝辣的,不如自己挣钱打江山来得实在。

而至于霍尊这样的男人,说他渣吧,人家也没有恋情内出轨,说他不渣吧,想当浪子还要当君子,又想浪又端着,何必呢?

真想当君子,那就学会憋着,真想当浪子,那别怕非议,真想当陈世美,那就钱给到位。

能用钱解决的事,就不要玩虚的。

男人总做着段王爷的春秋大梦,觉得自己见一个爱一个,只要每一段都用情至深,每个女人都能如甘宝宝,阮星竹一样,爱自己爱得死心塌地。

实际上,你要么遇到刀白凤这样的女人,让你替别人养儿子,要么遇到康敏这样的女人,恨不得一口一口咬掉你的肉呀,段郎!

至于读者问我如何看反转,说实话,没看到反转,没觉得反转,也不觉得有啥资格谴责别人。

别看网友没事骂的欢,正义的大锤一锤又一锤,换你带入角色进去,未必比当事人做得更厚道。

爱让人生恨,钱让人撕逼,没钱让人不要脸,不舍得花钱保不住体面。

霍尊事件如此,王力宏事件如此。

天下事,尽如此。

别一天天锤这个锤那个,有功夫锤锤自己,早就该刀枪不入了!至于今天锤人明天道歉的网友,成熟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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