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塑料排水检查井安装的要求、方法和质量控制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埋地塑料材质排水系统中应用的检查井工程。

本标准适用于管道方向转折处、管道坡度改变处、管道断面(尺寸、形状、材质)基础、接口变更处、管道交汇处、直线管道上每隔一定距离处等。

应用于本标准时,排入检查井的水温不得大于40℃;排放水质应符合《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标准》(CJ3082)的规定。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用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不适用于本标准。

GB50014-2006 《室外排水设计规范》

GB50268 《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300-2001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GB50242-2002 《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08SS523 《建筑小区塑料排水检查井》

3 术语

3.1 塑料排水检查井

以高分子树脂为主要基料,采用挤出、注塑、缠绕、焊制或其它成型工艺制成的检查井的统称。

塑料检查井和排水井(塑料排水检查井安装工艺标准)(1)

塑料检查井和排水井(塑料排水检查井安装工艺标准)(2)

3.2 连接管件

用于检查井与排水管道之间的连接:一端与检查井连接,另一端与排水管道连接的塑料短管。

3.3 直壁式塑料排水检查井

检查井井筒呈直立状。一般在上下游管道内径小于井筒内径时使用。

3.4 管件式塑料排水检查井

检查井井筒呈三通管件状。一般在上下游管道内径大于或等于井筒内径时使用。

3.5 塑料排水检查井的总高按下式计算:

H = H1 - H2 - H3 - H4。

式中:H---井高总尺寸;

H1---路面与井底高程差;

H2---承压盖板及井盖高度;

H3---预留间隙(≥100mm);

H4---其它设计预留尺寸。

3.6 井座

检查井底部带有连接排水管道接口的部分。

塑料检查井和排水井(塑料排水检查井安装工艺标准)(3)

检查井井座

3.7 井筒

连接井座的上升通道部分。

3.8 井盖

检查井井口可移动部分,用于开启或封闭井口。

3.9 盖座

固定和支承井盖的基座。

3.10 防护盖座

盖座设置在井筒周围混凝土基础上,防止车辆荷载直接作用于检查井井筒上。

3.11 沉泥室

在检查井底部为收集管道中的泥砂而设置的斗状空间口。

3.12 附加接头

当支管接入检查井时需要在井筒上现场设置的管道连接接头。

4 施工准备

4.1 技术准备

4.1.1 施工图纸及其他技术文件齐全,且已进行图纸技术交底。

4.1.2 施工人员应经过塑料检查井的技术培训。

4.1.3 施工人员熟悉图纸,熟悉相关标准图、施工规范等。

4.1.4 与其他专业协调解决施工中相互冲突的技术问题。

4.1.5 施工技术人员已向施工班组进行技术、安全交底。

4.2 物资准备

检查井井座、井筒、盖座、井盖、配套管道、橡胶圈、润滑剂等。

4.3 施工设施准备

4.3.1工具用具

紧线器、开孔器、切管器、垫木、铁锨、划线笔等。

4.3.2监测装置

水准仪、经纬仪、钢卷尺、水平尺等。

4.4 作业条件准备

4.4.1 室内安装工程完成,室外地面可开挖,具备所需的工作面。

4.4.2 施工机具准备齐全,满足施工需要。

4.4.3 材料基本到位,满足连续施工需求。

4.4.4 临时用电设施正常,满足使用需求。

5 施工工艺

5.1施工工艺流程

本工艺流程如下图所示:

塑料检查井和排水井(塑料排水检查井安装工艺标准)(4)

5.2 操作要求

5.2.1 开挖井坑

5.2.1.1 井坑开挖应与管沟同开挖,开挖时井座主管线应与管沟中管道在同一轴线。井坑边坡应与管沟边坡一致,并不得扰动基土超挖。如基土受到扰动,则应按《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8的相关规定,根据基土的土质采取补救措施。

5.2.1.2 有沉泥室的雨水检查井井坑,应根据选用的规格局部开挖沉泥室深度,并考虑井座主管线偏置因素,偏置端的坑壁应与管端齐平。

5.2.1.3 在地下水位较高的地区或雨季施工时,应有排水、降低水位的措施。

5.2.2 铺设基础

检查井基础铺设应按《建筑小区排水用塑料检查井》及《市政排水用塑料检查井》的相关标准,根据当地的地质条件来选择。

通常采用中粗砂层厚100mm,三七灰土垫层后100mm-150mm,碎石(砖)或砾石道渣层后150mm,其基础铺设方法请参考相关标准的检查井基础图。

5.2.3 检查井接管

5.2.3.1 检查井井座与管道连接安装顺序,应先从接户管上游段开始,按照井→管→井→管的顺序安装,并逐渐向下游支管、干管延伸。

5.2.3.2 槽深不大时,可由人工抬管井入槽,槽深大于3m时,可用非金属绳溜管入槽。

5.2.3.3 检查井与管道连接应采用以下方式:电熔连接、热缩套连接、止水胶条卡箍式(单壁螺旋管、双壁波纹管结构)连接和承插式连接。现大多采用橡胶胶圈橡胶安装,胶圈位置应在插口第二与第三波纹之间槽内,安装密封圈的数量视设计要求而定,当采用两只密封圈时建议两密封圈之间隔一个波纹。接口前应先将承口插口内外表面清理干净,在插口套入密封圈,并在承口内工作面和橡胶圈表面涂上润滑剂,插入方向为水流方向,对准承口中心线用人力或设置木档板用橇棍将被安装的管材徐徐插入承口内直至底部。

5.2.3.4 井座与汇入管、排出管连接需要变径采用异径接头,当汇入管径小于井座接口管径时,应管顶平接;井座排出管接口大于下游管道时,应管内底平接。

5.2.3.5 采用可变角接头或球形接头调整管道坡度,以及附加接头的安装,应根据井筒尺寸和连接管道的直径,采用专用工具在井壁上开孔,孔洞边缘应平整,安装附加接头不得倒坡。

5.2.3.6 在地下水位较高或雨季施工期间,当管道(含检查井)安装完成(但尚未进行闭水试验)时,应采取防止井体上浮的技术措施。

5.2.4井筒安装

5.2.4.1 井筒的长度应为井座乘口底部至设计地面的高度减去井筒顶部至地面的高度,当地面或路面标高难以确定时,可适当预留余量。

5.2.4.2 井筒插入井座应保持垂直,井筒插入时,不得使用重锤敲打,应采用专用的收紧工具。

5.2.4.3 井口安装后,上口应做临时封堵。

5.2.5 井盖安装

5.2.5.1 井盖安装前应精确测量井筒长度,并切割多余的部分。

5.2.5.2 井盖应按检查井的输送介质的性质确定,污水井盖和雨水井盖等不得混淆。

5.2.5.3 有防护井盖的污水检查井的井筒上应安装内盖。

5.2.6 闭水试验

5.2.6.1 闭水试验应在管道、检查井安装验收合格后进行。

5.2.6.2 闭水试验应在检查井未接管道或无需测试管道的接口均进行封闭后进行。

5.2.6.3 试验要求

(1)将被试验的管段起点及终点检查井(又称为上游井及下游井)的管道两端用钢制堵板堵好,不应渗水。

(2)在上游井的管沟边设置一试验水箱,试验水头应以试验段上游管顶内壁加1.0m 作为标准试验水头。

(3)将进水管接至堵板下侧,下游井内管道的堵板应设泄水管和阀门,并挖好排水沟。向管内充水,管道充满水后,浸泡不应小于24h。

(4)观察管口接头处严密不漏,时间不应小于30min。

(5)排水管道应畅通无堵塞。

(6)试验完毕应及时将水排出。

5.2.7井坑回填

5.2.7.1 井坑回填应在管道和检查井等验收合格后与管道沟槽的回填同时进行。

5.2.7.2 回填土不得采用淤泥、垃圾和冻土等,并且不得掺杂石块、砖及其他带有棱角的硬块物质。

5.2.7.3 回填土应分层夯实,对称回填,回填中不得造成井筒位移或倾斜。

6 质量控制标准

6.1 主控项目

6.1.1 检查井的选择应符合以下要求:

6.1.1.1 污水管道上应采用有流槽的检查井井座;

6.1.1.2 雨水管道上的检查井,其井座应符合下列要求:

6.1.1.3 道路雨水口应采用有沉泥室的井座;

6.1.1.4 其他雨水检查井可采用有流槽的井座。

6.1.2 检查井的井座、井筒、配件、井盖及密封材料均应符合国家和行业有关产品标准的要求,并均有产品合格证书。

6.1.3 检查井的规格尺寸均应符合设计施工图的要求,并根据检查井的编号核实无误。

6.1.4 检查井组成的各部件不得因运输而造成破裂、损坏等明显缺陷。

6.1.5井坑无超挖,局部天然地基坑扰动后有补救措施,井坑底高允许偏差-20~ 10mm。

6.1.6 基础标高允许偏差0 15mm;

6.1.7 井座接管标高允许偏差0 10mm;井座与管道连接的每个接口胶圈无脱落、井内无异物。

6.1.8 承插接口的检查井安装时,管井和管道的承口应与水流方向相反。

6.1.9 检查井安装允许偏差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检查井安装允许偏差

项 目允许偏差检 验 频 率检验方法范 围点数井底标高 10mm,-20mm井中心2水准仪测量井中心偏差15mm井中心1经纬仪测量井筒直径变形≤0.04D井壁2钢尺测量井壁垂直度≤2%H井壁4垂线、钢尺测量井口标高±10mm井口2水准仪测量连接 管件

内 径 10mm,-15mm每个孔口2钢尺测量标 高 10mm,-20mm每个孔内底1水准仪测量偏转角±2°每个支管1经纬仪测量

6.1.10 井坑回填密实度应与管道管沟回填密实度一致,分层对称回填并夯实。

6.1.11 非防护井盖标高允许偏差0 10mm;设有防护盖座的井盖标高与路面标高一致,道路路面雨水进水算子面标高允许偏差0~-10mm 。

6.1.12检查井的密闭性试验应采用无压管道的闭水试验法进行。

6.2 一般项目

6.2.1井坑边坡不得陡于管槽边坡。

6.2.2基础两侧宽度允许偏差0 10mm。基础厚度允许偏差0 10mm。

6.2.3井座中心偏差小于或等于20mm。

6.2.4 防护盖座基础厚度允许偏差为0 10mm;盖座与井简之间间隙允许偏差士5mm;道路上的井盖应与路面保持一致坡度;污水检查井内盖应盖好,并有橡胶圈密封。

6.2.5 闭水试验应在管道、检查井安装检验合格后进行;检查井应随管道一同进行密闭性试验,检验方法、频率和允许渗水量和管道要求相同。

7 产品防护与保养

7.1 检查井在装卸、运输、堆放时,应轻抬轻放,不得抛摔或受剧烈撞击,严禁拖拉。

7.2 检查井应存放在通风良好、温度低于40摄氏度的房库或简易棚内,不宜露天存放。如须在户外临时存放时,应有遮盖,尽量避免曝晒和雨淋,不得与油类、酸、碱、盐等其他化学物质接触。注意防火安全,远离热源。

7.3 管道清通宜采用专用疏通机械实施水利清通。

7.4 雨水检查井内积泥、砂清理,宜采用机械吸泥工具实施清理。如采用人工清理时,应采用专用清挖工具。

7.5 检查管道积泥情况,不得下井探测,应采用检查镜目测。

7.6 在实施维护、保养时,在检查井周围应有醒目警示用围栏(绳)。

7.7 实施维护保养后,应按原状及时盖好井盖,污水管道检查井还应盖好内盖。

7.8 检查井盖受外部原因而损坏或遗失,应按原种类规格及时更换和弥补。

8 环境因素和危险源控制措施

8.1 环境因素控制措施

8.1.1 施工作业面保持整洁,不应将建筑垃圾随意抛撒,做到工完场清。

8.1.2 不应在施工现场焚烧油漆等易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的废弃料。

8.1.3 管道试压后的废水,要选择好排放点,不应随意排放。

8.2危险源控制措施

8.2.1 进入工地现场应戴好安全帽,高空作业时应系好安全带。

8.2.3 操作场所应保持良好的通风条件。

8.2.4 施工时临时照明应使用安全电压。

8.2.6 施工过程中的井口、预留洞口、电梯口、楼梯口,应及时封闭或做好护栏。

8.2.7 使用的靠梯、高凳、人字梯应完好,不应垫高使用;使用人字梯,角度应在60°左右,下端应采取防滑措施。

8.2.8 现场库房应通风良好,并设置必要的消防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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