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参考材料为复旦大学马克主义理论研究成果《中国为什么还需要马克思主义》,书中对当代有关马克思主义十大争议性问题进行了全面而又深刻的答辩。笔者围绕书中主要讨论的话题,在阐述著作者基本立场和观点的同时,用个人能理解的部分试着回答《关于马克思主义的十大疑问》。诚如作者所言,回答这些问题关乎到中国举什么旗?走什么路?关系到共和国的前途和命运,同时也关系着无数无产阶级劳动者的前途和命运。感兴趣的朋友推荐购买原著。
(八)不少人对“革命”的理解,跟鲁迅笔下阿Q是同一个水平,即“革命谁的命”。在这种肤浅的理解下,认为“革命”是“破旧”而不能“立新”的社会运动。并以此来评价马克思主义的革命学说,错误地认为马克思主义是可以“打天下”的,而不能“治天下”。要正本清源这个问题,得从“革命”一词的本意说起。
在《周易》中有个卦叫做“革”,其《彖》曰:“天地革而四时成,汤武革命,顺乎天而应乎人,革之时大矣哉”。这是“革命”二字最早的出处,一方面指的是自然界一年四季的更替,另一方面指的是政权革旧布新。这是对“商汤灭夏桀”的评价,后来毛泽东评价“周武王推翻商纣”为“当时的人民解放战争”。
近代史上的“革命”是对revolution的翻译,根据英国马克思主义理论家雷蒙·威廉的考证,revolution的早期用法指的是“天体运动”,时间、空间上的运动,这与我国古代“天地革而四时成”的用法是一致的。后来逐渐被引用到了人类社会领域,用来表达权力更替、秩序颠覆等,这与我国古代“成汤革命”的用法是一致的。
在17世纪之后的revolution词义中,同时包含了“创建新秩序”和“颠覆旧秩序”两个层面的意思。在体制不变的情况下领导人物的更替,并不是revolution(革命),而是palace revolution(宫廷革命)。在18-19世纪的很多政论中,revolution带有了“暴力推翻”的含义,而“光荣革命”、“和平革命”用evolution来表达。随着社会各领域的变革,工业革命、科技革命等领域让revolution具有了“革新技术”的新含义。这个方面的含义,都带有“根本性的重要变革”。从唯物发展观来说,是有了质的飞跃,而不仅仅是量的积累。
我们从中西方对“革命”的诠释来看,革命不仅仅有“破旧”的含义,同时有“立新”的含义。从根本上来讲“革命”就是“砸烂一个旧世界,再造一个新世界”;“打破一个旧秩序,再造一个新秩序”;也就是说“打天下”只是革命的开始,而“治天下”才是革命的根本目的。在《共产党宣言》中马克思明确指出:要打烂的是“私有制”的旧世界,因为私有制是社会两极分化的根源,尤其是自然资源本来是为人类公有的,却被权贵阶层用暴力机构占为己有。要推翻这种不公的统治,在公有制的基础上建立新的社会秩序。用禅宗的说法“不破不立”,“破”字当头,“立”也在其中了。
很多人认为马克思讲了暴力革命,而认为马克思的革命学说就是暴力革命学说。甚至西方资本家批评马克思为“带头闹事的工人头子”,这些评价都是有失公允的,所有人都知道马克思之前就已经发生三次规模较大的工人运动了,“头”并不是马克思带领的。资本家似乎没有反思自己造过的孽,而一味地把“罪过”推给他人。试问一下,工人每天上班12个小时,基本作息都保障不了,更要命的是资本家自己追逐利益最大化导致了生产过剩危机,反而让工人承担经济损失。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这是当时社会的现实写照。暴力解决问题,只是手段,并不是目的。如果资本家愿意谈的话,工人也不会把脑袋拴在裤腰带上讨生活。毛泽东说:“世界上的人,不受压迫谁起来革命?”
马克思将的革命往往是社会革命,即从根本上变革社会秩序。早在青年时期就指出:一般的革命——推翻现政府和废除旧关系——是政治行动,而社会主义不通过革命是不可能实现的。从这里可以看出“政治行动”不过是建立“社会主义”的手段,并不目的。如果具备“和平解决问题”的条件,只要能达到建设新制度的目的,手段是可以多样性的。严格来讲,采用何种手段,并不取决于革命者,而是由革命对象决定的。而革命的客观条件也不是革命者创造的,而是革命对象赋予的,没有统治者的压迫,就没有被统治的反抗,没有剥削者的剥削,就没有被剥削者的对抗。
欧洲的马克思主义,何以能够成就新中国?
苏联解体,能否证明马克思主义已经破产?
既然马克思主义是真理,为何还需要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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