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要旨】劳动关系为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建立,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意思表示应由用人单位作出并直接通知劳动者,劳动者所提交的微信群聊记录仅为劳动者被移出群聊,通话详单为拨打电话记录,视频亦未明确表示用人单位决定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因此,劳动者主张系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支付赔偿金,依据不足,今天小编就来说说关于非法解除合同怎样赔偿?下面更多详细答案一起来看看吧!
非法解除合同怎样赔偿
【裁判要旨】
劳动关系为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建立,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意思表示应由用人单位作出并直接通知劳动者,劳动者所提交的微信群聊记录仅为劳动者被移出群聊,通话详单为拨打电话记录,视频亦未明确表示用人单位决定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因此,劳动者主张系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支付赔偿金,依据不足。
【案情简介】
1、2016年3月1日,王某入职A劳务公司,从事装卸工作,担任班组长。王某与A劳务公司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A劳务公司承包第三人渤化永利的装卸业务。
2、王某称2021年8月2日A劳务公司人事经理张某将其移出A劳务公司工作群,并被案外人孟某告知A劳务公司要与其所在班组员工解除劳动合同;8月3日,打电话询问张某为什么不让他们干了,张某表示很忙,见面沟通;8月4日又与张某沟通并拍摄视频,要求张某出具材料;最后工作至2021年8月4日。
3、A劳务公司称,A劳务公司发现王某自2021年4月起每月只工作几天,张某与王某沟通,告知其如果不好好工作,就不再让其担任班组长。证人张某当庭陈述,A劳务公司未提出要求王某离职;证人何某当庭陈述,王某原系其班组长,王某离职前几个月就经常不上班,对其离职原因不清楚,证人本人未收到A劳务公司辞退班组工作人员的通知;证人谷某当庭陈述,王某原系其班组长,不清楚王某离职原因,证人本人未收到A劳务公司辞退班组工作人员的通知。
4、王某主张被A劳务公司辞退,并主张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31119元。
【裁判结果】
天津港保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津保劳人仲裁字[2021]第50961号裁决A劳务公司给付王某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31119元;
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2022)津0319民初428号民事判决驳回王某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的诉求;
天津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2022)津03民终3305号民事判决维持原审驳回王某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的诉求的认定。
【案例提示】
提示用人单位依法作出劳动关系的处理,如单方面将员工从微信工作群剔除或同时删除员工打卡权限等,很可能会推定单位已做出劳动关系的解除行为,如此情况下,单位需针对解除的合法性进行举证。
提示劳动者针对劳动关系解除问题应首先进行事实举证,如单位未发出解除通知,而劳动者也没有充分证据证明单位作出解除决定,极有可能不支持劳动者提出违法解除赔偿金的诉求,如单位不出具书面辞退通知,也应录音取证询问单位是否辞退及辞退原因,并询问单位是否要办理工作交接等。
声明: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作为针对具体案件的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