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尔摩斯搓着双手说:“华生,现在我们还有半个小时的时间,要好好地利用起来。我已经告诉你了,这桩案子基本上完全弄明白了,但是咱们也不要过分自信,免得搞错了。现在看起来似乎很简单,其中也许还藏着更多奥妙呢。”

我不由得问他:“简单?”

他就像老教授对学生讲解一般地回答:“这当然很简单!请你坐到屋角那边去,免得你的脚印把证据破坏了。现在就开始工作吧!第一件事,这些人是如何进来的?又是怎么离开的?屋门从昨晚开始就没有开过。窗户呢?”

他拿着灯向前走着,不像在与我讲话,自言自语地大声嚷嚷着:“窗子是从里面关好的,窗框也相当结实,两边没有合叶。咱们来打开它。近旁没有下水管道。房顶也非常远。可有人站在窗台上过。昨晚下过小雨,窗台这里有个脚印,这儿有一个圆形的泥印,地板上也有,桌旁又有一个。华生,瞧这里!这可真是个好证据。”我看了看那些清晰的圆形的泥印:“这不是脚印。”

“这是留给我们更重要的证据。一根木桩的印痕。你瞧窗台上面的是靴子印,一只后跟镶着宽铁掌的厚底靴,一旁是木桩的印迹。”“这就是那个装着木腿的人。”

“没错。可是此外还有另一个人………—个很出色、很敏捷的同谋。医生,你可以从那堵墙爬上来吗?”

我伸头向窗外看了看。月光还明亮地照耀着原来的那个屋角。我们离地最少有六丈多高,墙上面连个能够落脚的砖缝也没有。我答:“从这儿绝对没有办法爬上来。”

“如果没有人帮忙,是不可能爬上来的。可是假如这里有一个你的朋友,用放在屋角的那根粗绳,一头牢牢地系在墙上的大环上,另一头扔到你手上,我想只要你有点力气,就算装了一条木腿,也能顺着绳子爬上来。下去的时候当然也可如法炮制,之后你的同伙再把绳子拉上来,从环子上解下,关上窗户,从里面关牢,再从来路离开。”

他指着绳子接着说:“还有一个需要注意的细节,那个装着木腿的伙计虽然爬墙的技术不太坏,但算不上一个在行的水手。他的手可不像习惯了爬桅杆的水手的手掌那样坚实。我用放大镜看到了不止一处的血迹,特别是绳子的末端更加明显。可以断定,他在顺绳下滑的时候,速度快得竟然把自己的手掌皮磨破了。”

我说:“这都没错,可事情越搞越玄乎了。那谁是他的同伙呢?他又是如何进屋的呢?”

福尔摩斯沉思着重复道:“没错,还有那个同伙!这个人的确有一些有趣的地方。他把这件案子弄得很不寻常。我想这位同伙给我国的犯罪方法又开辟了一条新路子——可是这在印度曾有过先例、如果我没有记错的话,在森尼干比亚曾发生过同样的案情。”

我一遍遍地问他:“那么他到底是怎么进来的呢?门锁着、窗户又太高,难道是从烟囱爬进来的?”

他答:“我也想过这个可能性,可是烟卤太窄,人无法通过。”我追问他:“那到底是怎么进来的呢?”

他摇着头说:“你总是不按照我的方法研究。我不是跟你说过很多次吗?把绝不可能的因素都排除以后,不管最后剩下的是什么——不管这多么难以置信——它就是事实!我们知道,他不是走门进来的,也不是从商户进来的,也不是从烟爬进来的。咱们也知道他不会事先躲在屋里边,屋里没有可以藏身之处,那他是从哪儿进来的呢?”我叫道:“从屋顶那个洞里进来的。”

“当然是从那洞进来的,这毫无疑问。你帮我拿着灯,我们到上面的小屋里去看一看——就是发现宝藏的那间屋子。”他爬上梯子,双手按住椽木,翻上了屋顶的密室。他弯腰向下接过灯,我也随他爬了上去屋顶室大约十英尺长,六英尺宽。椽木铺架的地板中间铺了一些第木条,敷了一层灰泥。我们走在里面必须踩着一根一根的椽柱。屋顶是尖形的,也就是这房子真正的屋顶了。屋里没有任何陈设,长年的灰尘积得很厚。

歇洛克·福尔摩斯把手搭在斜面的墙上说:“你瞧,这里就是一扇通向屋顶外的暗门,把这扇暗门拉开,外头就是坡度不陡的屋顶,也就是第一个人进来的路,咱们找一下,看他留没留下一点能表现他特征的

痕迹。”

他拿灯向地板上照着,今晚我第二次见到了他脸上出现的惊诧表情。我随着他的目光所指的地方看去,也被吓得浑身发冷。

满地都是没穿鞋的赤足脚印,一个一个非常清晰,很完整,但是还不到平常人脚的一半。

我轻声说:“福尔摩斯,是个小孩子做了这么吓人的勾当!”

他神色稍定之后说:“开始时我也吃了一惊,其实这件事是很正常的。我一时间忘记了,其实本应预料到的。这里已经没有什么可察看的了,我们下去吧。”

回到下面后,我着急地问他:“关于那些脚印你有什么看法呢?”他带点不耐烦地回答:“华生,请自己分析一下吧。你明白我的方法,按照这个办法实践,然后咱们互相对照结论,两人也可以多得出点经验。”

我回答:“在这些事实面前,我推断不出什么来。”他不假思索地说:“不久你就会完全清楚了。我想这儿应该没有

么重要的线索了,但我还得再看一看。”他掏出他的放大镜和皮尺,跪在了地上,他细长的鼻子,离地面只有几英寸高,圆溜溜的闪光的服睛同鸟眼一样。他在屋里来同测量,比对和观察着。他那敏捷的动作、无声和鬼祟的行动真像一只训有素的猎犬在找寻气味。我不禁联想起:如果他的精力和才智不用于维护法律而是去犯罪的话,他将会变成一个多么可怕的罪犯啊!

他一边查看,一边自言自语,最后突然暴发出一声欢快的藏叫。他说:“咱们真幸运,问题不大了。第一个人不走运,他踏在了木馏油的上面。你应该能看见,在这堆难闻的东西右边有小脚印。这装油的瓶子破了,里边的液体流了出来。”我问:“这又该怎么解释呢?”

他说:“没有什么,不过是咱们就要逮住他罢了。我知道:一只狗通过嗅觉可以顺着气味找到尽头,狼群沿着气味便能够找到食物,那么—只经过专门训练的猎犬顺着这么强烈的气味,难道不是更简单吗?这是个定理,结果肯定是……但是,喂!警察到了。”下面传来了沉重的脚步声、说话声与关门的声音。

福尔摩斯说:“趁他们还没有上来,你伸手摸一下尸体的胳膊,还有两条腿。感觉怎样?”

我答:“肌肉坚硬得就像木头。”

“是的。这是极度强烈的‘收缩’,比一般的‘死后强直”还厉害,脸部的扭曲和惨笑,你有什么结论呢?”

我回答:“他中了植物性生物碱的剧毒——一种类似番木鳖碱的毒,会造成破伤风性症状的毒物而死的。”

“我一看到他面部肌肉收缩的样子,就猜到是中了剧毒的表现。进屋之后我马上就设法弄明白毒物是怎样进入死者体内的。你也看到我找着了那根不用费力就可以刺进或者射入他的头部的荆刺。当时死者好像是直坐在椅子上,你看那针刺刺入的地方正对着天花板上面的洞你再仔细看一下这根荆刺。”

我谨慎地把它拿在手中对着灯光仔细察看。一根长而尖细的黑刺、一端上有一层发亮的仿佛是一种已经干了的胶质,钝的一头被刀削过他问我:“这是在英国有的荆刺吗?”“绝对不是。”

“掌握了这些资料,你就应该可以得出合理的结论。这是主要的一点,其他的就更好解决了。”他说话的时候,脚步已经到达甬道。一个穿灰衣服的胖子进了屋子。他脸色发红、身材魁梧、体质粗壮,从肿胀的凸出的眼泡中间露出一对小小的亮闪闪的眼睛。

紧随其后的是一位穿制服的警长和还在那里哆嗦的塞笛厄斯·舒尔托。他喊道:“这成什么体统!这成什么体统!这都是什么人?这屋子里热闹得简直像一个养兔场。”

福尔摩斯平静地说道:“阿瑟尔尼·琼斯先生,我想您一定还能记得我吧?”

他的气还未喘平:“当然记得了!你是大理论家歇洛克·福尔摩斯先生。我记得您,记得您的!我忘不了那次您是如何向我们讲述关于主教门珍宝案的起因和推论的结果。您的确把我们带入了正途,但是您也该承认,那次主要还是因为幸运,而不是依靠正确的指导才破了案。”“那是一件很简单、很好理解的案子。”

“哦,算了吧!算了吧!您不用不好意思承认。但这里是怎么回事?太糟了!太糟了!真相都摆在眼前,用不着用理论来推测了。真是运气好,我为了其他的案子正巧来到上诺伍德!报案时我恰好在分局。您认为这个人是怎么死的呢?”

福尔摩斯冷漠地说:“啊,这个案子好像用不着我的推论。”

“用不着,用不着。可是我们不得不承认,您有时真的可以一语中‘的’。但据我了解,门是锁着的,值五十万镑的宝贝被盗啦。窗户的情况怎样呢?”

“关得很严实,但窗台上有脚印。”

“好啦,好啦。既然窗户是关着的,脚印就与案子无关了,这是常识。这个人可能是于盛怒之下死亡的,但珠宝又丢失了。哈!我有了个解释。有时我常常可以灵机一动呢。警长,你先出去,您,舒尔托先生、,也请出去,您的医生朋友可以待在这儿。福尔摩斯先生,您觉得这是怎么回事儿?舒尔托自己承认昨晚与他哥哥见过面。他哥哥在盛怒之中死去了,所以舒尔托就趁机把珠宝拿去了。您认为怎么样?”“这个尸体还十分细心地站起来把门反锁上。”

“哼!这里的确有一个破绽。咱们依照常理来想想。这位塞笛厄斯曾跟他哥哥待在一起,两人有过争执,这是我们所知道的。哥哥死了,珠宝被偷,这也是我们知道的。塞笛厄斯走后便没有其他人看见过他哥哥了,床也没有任何人睡过,很显然塞笛厄斯是极度不安,情形也很不对劲。您瞧我是在对塞笛厄斯发动四面夹攻,他就难逃法网了。”福尔摩斯说:“您还没有搞清全部的事情呢!这个,我有充分理由认为是根有毒的木刺,它是从死者的头皮上取下的,伤痕还能够看出来。这张纸,您看,写着这些,是从桌上捡到的,旁边还发现了这根奇特的镶了石头的木棒。您怎么把这些东西用到您的理论上去呢?”这个胖侦探摇头晃脑地说:“各个方面都得到了证实。满屋都是印度古玩,这根木刺有毒的话,别人能用它杀人,塞笛厄斯一样也可以用它杀人,这张纸只不过是一种欺骗的把戏而已,用来故弄玄虚。唯一的

疑问是:他是怎么出去的呢?啊!当然,房顶上有个洞。”他行动笨重,费了很大的力气才爬上梯子,从洞口塞进了屋顶室。紧接着我们就听到他兴奋地喊着他发现了通入屋顶的暗门。

福尔摩斯耸了耸肩:“有时他也能找到些证据,有时也有点模模糊糊的看法。法国有句老话:‘与没有思想的愚人更难相处。’”

阿瑟尔尼·琼斯爬了下来,说:“瞧,事实还是胜于理论。我的推断

完全得到了证实:一扇暗门通向屋顶,门还是半开着的。”“那暗门是我打开的。”

“啊,不错!这么说您也看到暗门了。”他好像有些失望,“好吧、不管是谁发现了它,反正它说明了凶手离开的路径。警长!”甬道里传出声音回答:“在!长官。”

“请舒尔托先生进来。舒尔托先生,我有责任通知您,您所要说的任何话可能全部对您不利。因为您哥哥的死亡,我代表政府拘捕您。”这个可怜的小个子,举起双手来看着我们两个叫着:“怎么样?我早就知道会这样。”

福尔摩斯说:“舒尔托先生,先不要着急,我想我能够为您洗清罪名。”这位胖侦探立刻反驳:“大理论家先生,别随随便便答应这个,事实恐怕不是您想象的那么简单。”

“琼斯先生,我不但要证明他的清白,还要奉送您昨晚到这间屋里来行凶的两人中的一个人的姓名和特征。他的姓名——我经过推断认为是叫作乔纳森·斯莫尔。他文化程度很低,个子不高,很灵敏,右腿已经截去,装了只木腿。木腿向里的一边已经被磨掉了一块。他左脚靴子的下面钉了一块粗糙的方形前掌,后跟还钉着铁掌。他是个中年男人,皮肤被晒得黝黑,以前做过囚犯。这些情况和一些从他手掌上磨掉的皮或许可以帮助您。另外的那个……”

阿瑟尔尼·琼斯显然是被另一人的正确所打动了,但他还是用一种嘲笑的态度问着:“不错,另外那个人呢?”

歇洛克·福尔摩斯转过身来:“他是个十分古怪的人,我希望不久之后就可以介绍这两个人给您。华生,请过来,我跟你说句话。”

他带我来到楼梯口,说:“这件意外几乎让咱们把来这里的原意都给忘了。”

我说:“我也想到这个了,莫斯坦小姐不应该继续留在这个恐怖的地方。”

“你现在就去送她回家。她住在下坎伯韦尔,西色尔·弗里斯特夫人的家里,离这儿不远。如果你愿意再回来,我就在这儿等你、但你是不是太累了?”

“我一点儿也不累,不明白这事的真相我是不会休息的。我也经历过危险,但说实话,今天晚上发生的一连串的怪事,我的神经都给搅乱了。既然已到了这个步骤,我愿意帮你结案。”

他回答:“你留在这里对我的帮助非常大,我们得单独进行、这个琼斯他想干什么就让他干他的去吧。把莫斯坦小姐送回去以后,你去河边莱姆员额区平钦巷三号———个做鸟类标本的瓶子的商户,在右侧的第三个门.找一个叫谢尔曼的人。他的窗户上画了一只鼬鼠抓着一只小兔的图案。把这个老头儿叫醒,跟他说我问他借托比用一下,请你把托比带来!”

“托比是一条狗吗?”

“是一条奇妙的混血狗,嗅觉十分灵敏。我宁可要这狗来帮忙,它可比整个伦敦的全部警察还得力得多。”

我说:“我一定把它带过来。现在都一点钟了,要是可以换一匹新马,三点之前我一定可以回来。”

福尔摩斯说:“我这时候还要从那位女管家博恩斯通太太和印度仆人那儿找寻一点新材料。塞笛厄斯先生曾告诉我,那位仆人就住在旁边的那间屋顶室。回来我们再研究这位伟大的琼斯的方法,再听他的讽刺吧。‘我们早已习惯了,有些人对于自己不明白的事物却偏要挖苦一番。’歌德的话总是这么简明有力。”…………未完待续,

福尔摩斯探案全集导读(福尔摩斯探案集之四签名)(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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