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为什么会说这样一个话题呢?是因为早上刷到一个比较奇葩的案例:一女子将男友送的劳力士手表弄丢了,被起诉要求赔偿58000元。谈个恋爱也能谈到被告席上去?

这还真不是危言耸听。

首先来说,情人之间啊,男女朋友之间啊,只要还没有形成法律上的夫妻关系,这些东西就不是理所当然的共有财产,除了那些已经办理了像房产证这样登记清楚财产共有人的产权证书的财产,或者写了明确的财产共有协议的,其他情形下,谁的东西就是谁的。

在恋爱期间,即便是赠予的东西,如果涉及金额较大,或者价值较大的财产,也一般理解为属于附条件的赠予,所附的条件自然就是以促成婚姻为主了,而一旦条件不成就,对方也有权利主张撤回的。

所以说,大家处对象的时候,还是稍微矜持一点,界限感强一点,你的就是你的,他的就是他的。关系好的时候,自然不计较,说得天花乱坠的,可是一旦翻脸,就是一个民事纠纷啊。

像这个案子里,现有证据显示,该手表是男友在酒桌上给女友的,但从后续微信聊天记录显示,借的成份比较大,因此,女友只获得了一个保管权。可是在法律人眼里,保管能有什么权利,多半都是义务,保管不善还要承担赔偿义务。这个案子刚好就是这样的一个走势:因保管不善被起诉赔偿!这下得不偿失了。

情侣手表怎么戴(来自非主流律师的提醒)(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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