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4日,中江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德阳市首例涉市场领域、与公职人员勾结的恶势力犯罪案件。
最终,5名被告人被分别判处二年十个月至十一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案情回顾
2020年,我国暴发非洲猪瘟疫情,中央、省、市、县采取禁止省际之间生猪调运,生猪产品实行省外“点对点”申请调入防控政策。
2020年12月至2021年4月期间,被告人易某某及同伙在从事生猪调运、屠宰、销售等经营活动中,利用陈某、吕某在动物监督执法、交通管理执法中的职权,实施敲诈勒索行为。该团伙又采用非法扣留外省贩运生猪的经营者车辆、转运生猪等手段,多次敲诈勒索省外生猪经营者,涉案金额高达78万余元。
该恶势力团伙成员相互勾结,为非作恶、敲诈他人钱财,犯罪性质极其恶劣。被告人陈某、吕某,身为国家公职人员,背弃职责使命,知法犯法,充当“保护伞”,严重扰乱了当地的经济、社会秩序,特别是在生猪调运监管行业影响极坏,极大地损害了中江的营商环境。
编辑|涂策 责编|王珊珊
值班副总编辑|张磊 来源|微中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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