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山可移
公元 710 年,唐高宗的女儿太平公主参与侄子李隆基发动的宫廷政变,拥立李隆基的父亲李旦当皇帝。
太平公主以为自已立了大功,从此把持朝政,为所欲为,连宰相都要听从她的话,京城里的百官更是对她敬若神明,竭力奉承。
太平公主家里有的是钱,但她并不满足,还到处搜刮钱财,侵夺土地。有一次,她纵容家奴霸占一座寺院的磨坊,寺院为此告到官府,要求主持公道。
主审这个案子的,是雍州负责地方民政等事的司户参军李元纮(hóng)。李元纮为官清正,审案公正。
他查明那个磨坊确系寺院所有,不怕得罪显贵的太平公主,遂将磨坊判还寺院。
李元纮的上司雍州长史窦(dòu)怀贞得知这个事后,怕有权有势的太平公主会怪罪下来,影响到自己的前程,因此马上召见李元纮,催促他快改判。
不料,李元纮不听从窦怀贞的话,当场在判决书上写下了两句话:终南山也许还能够移动,但这个判决绝对不可改动。
写罢,把笔丢下离去。
思考:
“南山可移”语出《旧唐书·李元纮传》:元纮大署判后曰“南山或可改移,此判终无摇动”。意思是说铁案已定,终无改变。 (来源:《动漫报》)
END
责任编辑:李会彦 | 责任校对:周春燕
审核:张呈炜 | 美编:丁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