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TT(显示终端可以是电视机,也可以是电脑、平板、手机):OTT指的是利用现成的公有互联网网络进行传输的视频服务,不像IPTV一样要专门的硬件和网络设施进行组网,像在在电脑、智能电视等设备看优酷视频就属于OTT服务。
IPTV(显示终端是电视机):IPTV一般是通过电信公司的专有网络传输视频, IPTV接收视频并播放,是一个闭网。IPTV是数字电视的一种,因此普通电视机需要配合相应的机顶盒接收信道,也因此供应商通常会向客户同时提供点播、回看、时移电视等视频服务。
有线电视(显示终端是电视机):有线电视是一种使用同轴电缆作为介质直接传送电视,调频广播节目到用户电视机的一种系统。它的相对是无线电视(或称地面电视),和卫星电视。
OTT与IPTV区别:
OTT营销行业产业体系
牌照商、终端商和内容商的关系:
内容商提供内容,与牌照商深度合作,两方形成联盟,终端商跟哪家牌照商合作,就跟与牌照商深度联结的内容商合作。
电视内容的控制权集中在牌照商手中:
7家互联网电视集成服务牌照发放情况:
OTT TV业务的服务由七家互联网集成平台牌照商提供,用户在租用了运营商的宽带业务后,OTT业务不会再为电信运营商带来其他的收益。
一、牌照商
牌照商除却内容还负责内容的审核,掌握内容 资质认证的机构,广电总局管制电视内容。
7家互联网电视牌照集成牌照商:未来电视(CNTV),中国国际广播电台(CIBN),银河电视(GITV),百视通(BesTV),华数传媒(华数wasu),南方传媒(SMC),湖南电视台(芒果TV)。
二、终端商终端商是载体,把内容和应用呈现出来,如家中的电视就是终端。
电视厂商在内容的层面需要与互联网电视牌照商以及各家内容提供商建立好足够的合作。如创维和爱奇艺的合作,长虹和腾讯,海信和华数,康佳和南方新媒体,海尔和华数、优酷,小米与银河互联网电视、爱奇艺。
(1)播出平台必须由获得牌照的集成服务商提供,而一般家电厂家不得涉足播控平台。
(2)其内容来源,必须由获得互联网内容服务牌照的广电播出机构提供,非广电机构无法获得。
(3)电视设备中对播出平台及内容来源的集成要求:一台电视机只能植入一家集成商的客户端,但同一品牌不同型号可以植入不同客户端。
三、内容商互联网电视内容提供方主要分为两类:
1、影视剧、新闻综艺节目、体育赛事等视频类内容
视频类内容的主要提供方包括:中央及各省市广播电视台,优酷、爱奇艺、腾讯视频等在内的视频类网站,盛世骄阳、华视网聚等内容分销商等。
2、游戏、在线教育等综合服务
综合服务的主要提供方包括各种游戏、在线社交、在线教育等服务运营商。
内容及业务提供环节可以说是整个产业链条结构中非常重要的组成部分,这个环节涉及到众多要素,由于不同企业间的合作和业务覆盖范围不同,因此产业中涉及多种所有权性质的企业。
(1)互联网电视行业内容及业务提供商参与主体:电视台、影视制作公司、在线视频媒体旗下制作公司、APP生产及分发商。
(2)互联网电视内容服务牌照持证机构(及相关内容服务业务主体):中国网络电视台(未来电视)、中国国际广播电台(国广东方)、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银河互联)、上海(东方明珠新媒体)、浙江(华数传媒)、广东、江苏、湖北、山东、北京、云南、重庆、贵州等。
(3)7家互联网电视牌照集成平台
四大集成平台占据大部分OTT市场:银河电视(GITV),中国国际广播电台(CIBN),南方传媒(SMC),湖南电视台(芒果TV)。
奥维云网数据显示,从智能电视及OTT盒子两个平台的综合日活情况看,2019年,银河奇异果(爱奇艺)居第一位,日均活跃终端数高达3091万台。CIBN酷喵影视(优酷)和云视听极光(腾讯视频),在第二和第三位徘徊。芒果TV位居第四名,日均活跃终端数为583万台。其他互联网电视集成平台的日均活跃终端数与前三位存在显著差距。
四、营销服务商营销服务商与生态伙伴:
1、欢网
成立于 2009 年12月,是由宽带资本、腾讯、TCL集团以及长虹集团投资的、面向智能世界和全网互动产业的高科技公司,全球领先的智能大屏运营及营销服务商。
OTT业务:欢视商店(TV应用)
多品牌厂商全量运营:
IPTV业务:广告投放、电商平台(设置购物专区)
OTT IPTV全域解决方案:
OTT全国用户广覆盖,强曝光;IPTV省/市/区/县逐层渗透, 深营销区域属性强,为区域经销商提供差异化支持限时促销、代金券发放等活动促进参与,品效合一。
2、酷开
合作伙伴创维、飞利浦,酷开科技先后接受来自爱奇艺、腾讯、百度的投资入股。
内容主要涉及影视、体育、教育、商城。
3、聚好看
成立于2016年,海信集团旗下家庭互联网AI公司。
内容主要涉及影视、游戏、教育、购物。
多品牌厂商全量运营:
4、雷鸟科技
成立于2017年,TCL旗下互联网公司,负责TCL泛智屏终端的系统开发及运营。
内容主要涉及影视、教育、少儿、音乐、游戏、健身、购物。
OTT行业整改1、集成控播整改
互联网电视集成牌照商需加强对集成控播的管理。
做好对于专区栏目和品牌的管理。符合相关政策要求。
对于应用商店必须做到可管可控。
轮播频道作为直播频道的一种形态,不符合相关政策,进行整改。
2、内容服务整改
重点检查境外影视剧,必须经主管部门审批引进,有相关文号,片头做好批注。
做好内容检查,不得上线明确责令下线整改的部分违规内容。
3、业务运营整改
对于短视频、电商新业务的上线必须经过总局安全评估,报备后,方可上线。
4、第三方应用商店
针对OTT上的第三方应用商店,明确整改要求,重点为直播及违规APP在商店的下架、整顿。
5、终端厂家
对数据管理、集成控播、应用商店等提出整改,违规行为厂家下发查处函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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