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曝一批不合格食品(重庆查出28批次问题食品)(1)

关注食品安全 远离健康危害


1.北京利百加食品有限公司委托河南虞城县广利达食品有限公司生产、梁平区梁山街道鲁班路才辉超市经营销售的利百加LIBAIJIA喜-酥性饼干( 散装称重),过氧化值(以脂肪计,实测值:0.41g/100g,食品安全标准规定值≤0.25g/100g)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

2.天津市鸿禄食品有限公司委托河北高碑店市溢香坊食品有限公司生产、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新兴商业有限责任公司状元楼店经营销售的禄荣花生酱(300g/瓶),过氧化值(以脂肪计,实测值:0.60g/100g,食品安全标准规定值≤0.25g/100g)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

过氧化值(以脂肪计),过氧化值是油脂酸败的早期指标,主要反映油脂被氧化的程度。食用过氧化值超标的食品一般不会对人体健康造成损害,但长期食用过氧化值严重超标的食品可能导致肠胃不适、腹泻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饼干》(GB 7100—2015)中规定,饼干中过氧化值(以脂肪计)的最大限量值为0.25g/100g。《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坚果与籽类食品》(GB 19300—2014)中规定,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中熟制葵花籽过氧化值(以脂肪计)的最大限量值为0.80g/100g。饼干、熟制葵花籽中过氧化值(以脂肪计)检测值超标的原因,可能是原料中的脂肪已经被氧化,也可能与产品在储运过程中环境条件控制不当等有关。

3.云南东昌农林产品开发有限公司生产、重庆商社新世纪百货连锁经营有限公司山湾店经营销售的林丰润高原纯香菜籽油(5L/桶),酸值(KOH,实测值:1.2mg/g,食品安全标准规定值≤1.0mg/g)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

4.璧山区丁家街道杨中平食品店经营销售的生黑芝麻(散装),酸价(以脂肪计 KOH,实测值:10.8mg/g,食品安全标准规定值≤3mg/g)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

5.九龙坡区佳谊惠生鲜超市经营销售的黑芝麻(散装),酸价(以脂肪计)(KOH,实测值:5.2mg/g,食品安全标准规定值≤3mg/g)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

6.九龙坡区乐献彩超市经营销售的黑芝麻(散装),酸价(以脂肪计)(KOH,实测值:12.5mg/g,食品安全标准规定值≤3mg/g)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

酸价(以脂肪计),酸价,又称酸值,主要反映食品中的油脂酸败程度。酸价超标会导致食品有哈喇味,超标严重时所产生的醛、酮、酸会破坏脂溶性维生素,导致肠胃不适。酸价(以脂肪计)检测值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企业原料采购把关不严,也可能是生产工艺不达标,还可能与产品储藏条件不当有关。

7.桂林庆和食品有限公司生产、重庆荣昌区清江镇时代副食店经营销售的人参枸杞蜂蜜(500克/瓶),菌落总数(实测值:1.5×10³CFU/g,食品安全标准规定值≤1000CFU/g)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

8.四川恋客食品有限公司生产、重庆永辉超市有限公司秀山县渝秀大道分公司经营销售的關三家大刀肉味(调味面制品 散装称重),菌落总数(实测值:36000;34000;25000;18000;27000CFU/g(实测值:n=5,c=2,m=10000,M=100000CFU/g)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

菌落总数是指示性微生物指标,并非致病菌指标。主要用来评价食品清洁度,反映食品在生产过程中是否符合卫生要求。菌落总数超标说明个别企业可能未按要求严格控制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条件,或者是包装容器清洗消毒不到位;还有可能与产品包装密封不严,储运条件控制不当等有关。

9.潼南区渝家客生活超市经营销售的香蕉(散装),吡虫啉(实测值:0.238mg/kg,食品安全标准规定值≤0.05mg/kg)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

10.北碚区华雲超市经营销售的香蕉(散装),吡虫啉(实测值:0.0726mg/kg,食品安全标准规定值≤0.05mg/kg)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

11.铜梁区大庙镇农贸市场谢增兰经营销售的香蕉(散装称重),吡虫啉(实测值:0.113mg/kg,食品安全标准规定值≤0.05mg/kg)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

吡虫啉是一种硝基亚甲基类内吸杀虫剂,具有广谱、高效、低毒、低残留等特点,并有触杀、胃毒和内吸等多重作用。《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19)中规定,吡虫啉在香蕉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05mg/kg。香蕉中吡虫啉残留量超标的原因,可能是果农为快速控制虫害加大用药量,或未遵守采摘间隔期规定,致使上市销售时产品中的药物残留量未降解至标准限量以下。少量的农药残留不会引起人体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吡虫啉残留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可能有一定影响。

12.重庆市綦江区滨江路农贸市场菜园子农产品有限公司经营销售的韭菜(散装),镉(以Cd计,实测值:0.11mg/kg,食品安全标准规定值≤0.05mg/kg)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

13.两江新区刘把头餐饮店经营售卖的小米辣,镉(以Cd计,实测值:0.13mg/kg,食品安全标准规定值≤0.05mg/kg)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

镉(以Cd计)是一种慢性蓄积性的重金属元素,可通过食物链进入人体。长期食用镉超标的食品,可能会对人体肾脏和肝脏造成损害,还会影响免疫系统,甚至可能对儿童高级神经活动有损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7)中规定,镉(以Cd计)在新鲜蔬菜(叶菜蔬菜、豆类蔬菜、块根和块茎蔬菜、茎类蔬菜、黄花菜除外)中的最大限量值为0.05mg/kg、在水产动物(头足类,去除内脏)中的最大限量值为2.0mg/kg。辣椒、韭菜、鱿鱼中镉(以Cd计)检测值超标的原因,可能是其生长(养殖)过程中对环境中镉元素的富集。

14.铜梁区巴川街道半月路二小农贸市场罗兰英经营销售的黄豆芽(散装称重),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实测值:148μg/kg,食品安全标准规定“不得检出”)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

4-氯苯氧乙酸钠,俗称促生灵、番茄灵、防落素,是一种常添加的植物生长调节剂,广泛用在农业、果树和园艺作物从发芽到收获的各个阶段。4-氯苯氧乙酸钠可促进豆芽肥嫩、粗壮,提高豆芽产量。《关于豆芽生产过程中禁止使用6-苄基腺嘌呤等物质的公告》(2015年第11号)中明确,生产经营企业不得在豆芽生产过程中使用4-氯苯氧乙酸钠。若长期食用4-氯苯氧乙酸钠残留过量的豆芽,可能会给身体带来伤害。

15.丰都县田记高粱酒坊生产销售的高粱酒(散装52%vol),酒精度(实测值:58.0%vol(实测值:51.0%vol~53.0%vol)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

16.丰都县枫香峡白酒坊生产销售的高粱酒(散装60%vol),酒精度(实测值:56.7%vol(实测值:59.0%vol~61.0%vol)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

17.丰都县武平镇术洋酒坊生产销售的高粱酒(散装57%vol),酒精度(实测值:54.0%vol(实测值:56.0%vol~58.0%vol)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

酒精度又叫酒度,是指在20℃时,100毫升酒中含有乙醇(酒精)的毫升数,即体积(容量)的百分数。酒精度是酒类产品的一个重要理化指标,含量不达标主要影响产品的品质。《浓香型白酒》(GB/T 10781.1—2006)中规定酒精度标签标示值与实测值不得超过±1.0%vol。《白兰地》(GB/T 11856—2008 )中规定酒精度标签标示值与实测值不得超过±1.0%vol。酒类中酒精度未达到产品标签明示要求的原因,可能是个别企业生产工艺控制不严格或生产工艺水平较低,无法准确控制酒精度,也可能是生产企业检验器具未检定或检验过程不规范,造成检验结果有偏差,还可能是包装不严密造成酒精挥发。

18.重庆谊品弘渝科技有限公司渝北区黄龙路分公司经营销售的黄花菜(5KG/袋),铅(以Pb计,实测值:0.217mg/kg,食品安全标准规定值≤0.133mg/kg)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

铅(以Pb计)是一种常见的重金属元素污染物,长期食用铅含量超标的食品,可能会对人体的血液系统、神经系统产生损害,尤其对儿童生长和智力发育的影响较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7)中规定,在新鲜黄花菜中铅(以Pb计)限量值为0.1mg/kg,干制品中污染物限量以相应新鲜食品中污染物限量结合其脱水率或浓缩率折算。蔬菜干制品中铅(以Pb计)检测值超标的原因,可能是生产企业使用的蔬菜原料中铅含量超标,也可能是生产设备或包装材料中的铅迁移带入。

19.九龙坡区喜唐云帆楼餐饮店经营销售的牛蛙,恩诺沙星(实测值:2.70×10³μg/kg,食品安全标准规定值≤100μg/kg)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

20.重庆市万盛经开区全意餐饮店经营销售的牛蛙(散装),恩诺沙星(实测值:9.54×10²μg/kg,食品安全标准规定值≤100μg/kg)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

21.永川区谊品弘渝科技有限公司卧龙西路分公司经营销售的鲜鸭蛋(散装),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实测值:146μg/kg,食品安全标准规定“不得检出”)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

恩诺沙星属第三代喹诺酮类药物,是一类人工合成的广谱抗菌药,用于治疗动物的皮肤感染、呼吸道感染等,是动物专属用药。长期食用恩诺沙星残留超标的食品,可能在人体中蓄积,进而对人体机能产生危害,还可能使人体产生耐药性菌株。《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GB 31650-2019)中规定,恩诺沙星在产蛋期的家禽中禁用,在鱼(皮 肉)中最大残留限量值为100μg/kg。食品动物中恩诺沙星残留量超标的原因,可能是在养殖过程中为快速控制疫病,违规加大用药量或不遵守休药期规定。

22.巴南区渝发粮油副食经营部销售的干山药(散装),二氧化硫残留量(实测值:1.29g/kg,食品安全标准规定值≤0.2g/kg)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

二氧化硫(以及焦亚硫酸钾、亚硫酸钠等添加剂)对食品有漂白、防腐和抗氧化作用,使用后均产生二氧化硫残留。《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蔬菜干制品中二氧化硫残留量不得超过0.2g/kg。蔬菜干制品中二氧化硫残留量超标的原因,可能是生产企业为了改善蔬菜干制品的色泽,从而超量使用二氧化硫,也有可能是使用时不计量或计量不准确。二氧化硫进入人体后最终转化为硫酸盐并随尿液排出体外,一般不会对人体健康造成不良影响,但如果长期过量摄入二氧化硫,可能会对健康不利。

23.江津区刘生松麒食品超市经营销售的干木耳(散装称重),水分(实测值:15.8g/100g,食品安全标准规定值≤12g/100g)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

水分,是固体类型食品的质量指标,其与产品质量稳定性、微生物的生长条件均有密切的关系,是影响产品质量的重要因素。水分不符合要求的主要原因,可能与生产过程及环境控制不当;或者储运过程条件不当有关。

24.永川区板桥镇建新街曾宪密经营销售的芹菜(散装),氧乐果(实测值:0.29mg/kg,食品安全标准规定值≤0.02mg/kg)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

氧乐果是一种有机磷杀虫、杀螨剂,对害虫击倒力快,具有较强的内吸、触杀和一定的胃毒作用,其作用机制为抑制昆虫胆碱酯酶。《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19)中规定,氧乐果在蔬菜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02 mg/kg。长期食用氧乐果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有一定影响。

25.渝北区纽玩轻享西餐厅经营使用的餐具-杯子(散装),大肠菌群(实测“检出”,食品安全标准规定“不得检出”)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

26.渝北区觅串餐饮店经营使用的餐具-碗,大肠菌群(实测“检出”,食品安全标准规定“不得检出”)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

大肠菌群是国内外通用的食品污染常用指示菌之一。食品中检出大肠菌群,提示被致病菌(如沙门氏菌、志贺氏菌、致病性大肠杆菌)污染的可能性较大。如严重超标,说明其卫生状况达不到安全要求。消费者如果使用大肠杆菌群超标的餐饮具,有可能引起呕吐、腹泻、肠胃感染等症状。餐具中检出大肠杆菌群的主要原因是产品清洗、灭菌不彻底,或存放过程中污染等原因导致。

27.重庆嘿嘟嘟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华融分店经营使用的餐具-盘子,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实测值:0.043mg/100cm²,食品安全标准规定“不得检出”);大肠菌群(实测“检出”,食品安全标准规定“不得检出”)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

28.江津区山岔沟鱼庄经营使用的餐具-碗,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实测值:0.046mg/100cm²,食品安全标准规定“不得检出”)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

阴离子合成洗涤剂,即我们日常生活中经常用到的洗衣粉、洗洁精等洗涤剂的主要成分,其主要成分十二烷基磺酸钠,是一种低毒物质,因其使用方便、易溶解、稳定性好、成本低等优点,在消毒企业中广泛使用,但是如果餐(饮)具清洗消毒流程控制不当,会造成洗涤剂在餐(饮)具上的残留,对人体健康产生不良影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GB 14934—2016)中规定采用化学消毒法的餐(饮)具的阴离子合成洗涤剂应不得检出。餐(饮)具中检出阴离子合成洗涤剂的原因,可能是部分单位使用的洗涤剂不合格或使用量过大,未经足够量清水冲洗或餐具漂洗池内清洗用水重复使用或餐具数量多,造成交叉污染,进而残存在餐(饮)具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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