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爆竹是宋末发明的,中国的“爆竹文化”丰富了起来,燃放更讲究,民俗目的更明确。过年,从除夕之夜起,一直到正月十五,不同日子要燃放不同的爆竹,不同日子所放爆竹的意义也各有不同,而不仅仅是热闹和喜庆。除夕之夜,燃放的爆竹叫“封门爆竹”。

放过这道爆竹后,家人不能再到外面出去行走,而是一起围着火盆守岁,等待着新年的到来。有的地方“封门爆竹”又叫“封门炮”。过去穷,债主在大年三十都不忘上门索债,欠钱的都关门躲起来,故有“封门”一说。封门爆竹燃放后,再恶的债主都不会再上门讨债,让穷人过个安心年,此即俗话说的“三十夜头不见面,不过十五不问钱”。

除夕是一年腊月最后一天,也就是大年三十的晚上。作为春节重要的组成部分,除夕的来历有很多的传说。今天中国吃网小编就告诉您除夕的来历有哪些,除夕有哪些传说,除夕各种的习俗又是怎么来的,我们先从除夕的来历讲起。 

风雪夜归人柴门闻犬吠(又到春节时不闻爆竹响)(1)

除夕的来历 除夕来自先秦时期的逐除的习俗。据《吕氏春秋·季冬记》记载,古人在新年的前一天用击鼓的方法来驱逐“疫疬之鬼”,这就是“除夕”节令的由来。据称,最早提及“除夕”这一名称的,是西晋周处撰着的《风土记》等史籍。

周、秦时期,每年将尽的时候,皇宫里要举行“大傩”的仪式,击鼓驱逐疫疠之鬼,称为“逐除”,后又称除夕的前一天为小除,即小年夜;除夕为大除,即大年夜。 

风雪夜归人柴门闻犬吠(又到春节时不闻爆竹响)(2)

除夕放爆竹的来历 关于除夕放爆竹的来历,还有一个传说。相传在远古时候,我们的祖先曾遭受一种最凶猛的野兽的威胁。这种猛兽叫"年",它捕百兽为食,到了冬天,山中食物缺乏时,还会闯入村庄,猎食人和牲畜,百姓惶惶不可终日。人和"年"斗争了很多年,人们发现,年怕三种东西,红颜色、火光、响声。

于是在冬天人们在自家门上挂上红颜色的桃木板,门口烧火堆,夜里通宵不睡,敲敲打打。这天夜里,"年"闯进村庄,见到家家有红色和火光,听见震天的响声,吓得跑回深山,再也不敢出来。夜过去了,人们互相祝贺道喜,大家张灯结彩,饮酒摆宴,庆祝胜利。于是以后人们就用火药做成了红色的爆竹,开始在除夕燃放。 

风雪夜归人柴门闻犬吠(又到春节时不闻爆竹响)(3)

除夕守岁的来历 大禹在外治水十三年,每逢除夕,禹母总是熬夜燃放爆竹,解除思儿情结。当地百姓看到禹母如此思念儿子,也跟着禹母熬夜、燃爆竹,寄托自己对大禹的思念。久而久之,“除夕熬夜、燃爆竹”的习俗便流传开来,而且越传越远,范围越广。后来发明了火药,人们便用鞭炮代替了爆竹。

除了“封门”说外,另有“辞旧”说,王安石的“爆竹声中一岁除”就是个意思,这也是最为广泛的象征意义。还有“迎神”说,准确地说是迎接灶神。灶神是腊月二十三小年夜送上西天,送时要燃放爆竹。大年三十晚上返回人间,故还要燃放。因为各种含义兼有,所以除夕之夜燃放爆竹最为集中,《会稽志》所谓“除夕爆竹相闻”,反映的就是古代这种风俗。

除了大年三十燃放爆竹,年前的“腊祭”活动还会燃放“霸王鞭”。农历腊月是各家祭祀百位神仙之际,祭祀时间或固定于腊月初八的“腊日”,或于腊月择吉日行祭。行祭时,家家都要挂上各种神像,燃起熊熊炉火,供桌上摆上供品,敲锣打鼓,燃放爆竹。“霸王鞭”民间又称“报旺鞭”,意思是预报来年兴旺。清代蔡云在《吴歈》诗中云:“一样过年分早晚,声声听取霸王鞭。”

正月初一早上所燃放爆竹,叫“开门爆竹”,或“开门炮”。早期是为了驱恶避邪,《荆楚岁时记》所记南朝人燃放爆竹表现的就是这种诉求。后来则是为了“迎新”,表示“开门大吉”、“开门有喜”。但开门炮的燃放更有讲究,只放3响,不像今人噼里啪啦,乱放一通。

正月初五放的爆竹叫“开市爆竹”,又叫“烧利市”。正月初五是传说中的财神爷生日,在财神的生日开门做生意,寓意“新年发财”。在这一天,古人都会早早起来“接财神”。财神民间又叫“路头神”,所以接财神又叫“接路头”。清代顾铁卿在《清嘉录》中引了蔡云的一首竹枝词,这样描述了时人正月初五迎财神的情形:“提防别处迎神早,隔夜匆匆抱路头。”

民间信仰中的财神有多位,其中一位名叫赵公明,人称“赵公元帅”,传说他双目失明,常骑着一只老虎为百姓送福送财。因眼睛不好使,听着响声走,故古人才早早起来,燃放爆竹吸引财神,谁家爆竹最响财神先到谁家,所以家家争着燃放。古人还喜欢选择在初八开门,初八是新的一年里第一个“发日”,做生意的人当然最喜欢选择在这一天开市,把爆竹燃放得响声大大的,寓意“大发财”。对现代上班族来说,初八燃放爆竹另有意。这天是第一个法定上班工作日。“上班爆竹”,除了热闹外,老板还有“欢迎员工归来”的意思。需要说明的是,过年燃放爆竹,古人特别讲究“一响到底”,中间不能熄火或哑声,否则不是好兆头,新的一年里会遇“厄运”。因为这个讲究,古人对爆竹的质量很看重,不燃放“断头爆竹”。

元日

朝代:宋代 作者:王安石

爆竹声中一岁除,春风送暖入屠苏。

千门万户曈曈日,总把新桃换旧符。

风雪夜归人柴门闻犬吠(又到春节时不闻爆竹响)(4)

【译文及注释】

译文

阵阵轰鸣的爆竹声中,旧的一年已经过去;和暖的春风吹来了新年,人们欢乐地畅饮着新酿的屠苏酒。

初升的太阳照耀着千家万户,他们都忙着把旧的桃符取下,换上新的桃符。

风雪夜归人柴门闻犬吠(又到春节时不闻爆竹响)(5)

注释

⑴元日:农历正月初一,即春节。

⑵爆竹:古人烧竹子时使竹子爆裂发出的响声。用来驱鬼避邪,后来演变成放鞭炮。一岁除:一年已尽。除,逝去。

⑶屠苏:“指屠苏酒,饮屠苏酒也是古代过年时的一种习俗,大年初一全家合饮这种用屠苏草浸泡的酒,以驱邪避瘟疫,求得长寿。

⑷千门万户:形容门户众多,人口稠密。曈曈:日出时光亮而温暖的样子。

⑸桃:桃符,古代一种风俗,农历正月初一时人们用桃木板写上神荼、郁垒两位神灵的名字,悬挂在门旁,用来压邪。也作春联。

【作品鉴赏】

《元日》是一首写古代迎接新年的即景之作,取材于民间习俗

此诗描写春节除旧迎新的景象。一片爆竹声送走了旧的一年,饮着醇美的屠苏酒感受到了春天的气息。初升的太阳照耀着千家万户,家家门上的桃符都换成了新的。

这是一首写古代迎接新年的即景之作,取材于民间习俗,敏感地摄取老百姓过春节时的典型素材,抓住有代表性的生活细节:点燃爆竹,饮屠苏酒,换新桃符,充分表现出年节的欢乐气氛,富有浓厚的生活气息。

“爆竹声中一岁除,春风送暖入屠苏。”逢年遇节燃放爆竹,这种习俗古已有之,一直延续至今。古代风俗,每年正月初一,全家老小喝屠苏酒,然后用红布把渣滓包起来,挂在门框上,用来“驱邪”和躲避瘟疫。

《元日》抒发了作者革新政治的思想感情

第三句“千门万户曈曈日”,承接前面诗意,是说家家户户都沐浴在初春朝阳的光照之中。结尾一句描述转发议论。挂桃符,这也是古代民间的一种习俗。“总把新桃换旧符”,是个压缩省略的句式,“新桃”省略了“符”字,“旧符”省略了“桃”字,交替运用,这是因为七绝每句字数限制的缘故。

诗是人们的心声。不少论诗者注意到,这首诗表现的意境和现实,还自有它的比喻象征意义,王安石这首诗充满欢快及积极向上的奋发精神,是因为他当时正出任宰相,推行新法。王安石是北宋时期著名的改革家,他在任期间,正如眼前人们把新的桃符代替旧的一样,革除旧政,施行新政。王安石对新政充满信心,所以反映到诗中就分外开朗。这首诗,正是赞美新事物的诞生如同“春风送暖”那样充满生机;“曈曈日”照着“千门万户”,这不是平常的太阳,而是新生活的开始,变法带给百姓的是一片光明。

结尾一句“总把新桃换旧符”,表现了诗人对变法胜利和人民生活改善的欣慰喜悦之情。其中含有深刻哲理,指出新生事物总是要取代没落事物的这一规律。

这首诗虽然用的是白描手法,极力渲染喜气洋洋的节日气氛,同时又通过元日更新的习俗来寄托自己的思想,表现得含而不露。

【名家评价】

王相《增补重订千家诗》:“此诗自况其初拜相时的行君政,陈旧布新,顺始行己之政今也。”

熊柏畦《宋八大家绝句选》:“这首诗既是句句写新年,也是句句写新法。两者结合得紧密桔切,天衣无缝,把元日的温暖光明景象,写得如火如荼,歌颂和肯定了实行新法的胜利和美好前途。”

姚奠中《唐宋绝句选注析》:“用一‘换’字,即写出当时的风俗习惯,更为读者开辟了新的诗意。揭示出新的代替旧的,进步的代替落后的,历史发展的这个不可抗拒的规律。

作者介绍

王安石(1021年12月18日-1086年5月21日),字介甫,号半山,汉族,临川(今江西抚州市临川区)人,北宋著名的思想家、政治家、文学家、改革家。庆历二年(1042年),王安石进士及第。历任扬州签判、鄞县知县、舒州通判等职,政绩显著。

除夜二首

朝代:宋代 作者:陈与义

城中爆竹已残更,朔吹翻江意未平。

多事鬓毛随节换,尽情灯火向人明。

比量旧岁聊堪喜,流转殊方又可惊。

明日岳阳楼上去,岛烟湖雾看春生。

【译文及注释】

译文

城中爆竹已残更,朔吹翻江意未平。

多事鬓毛随节换,尽情灯火向人明。

比量旧岁聊堪喜,流转殊方又可惊。

明日岳阳楼上去,岛烟湖雾看春生。

【作品鉴赏】

《除夜二首(其一)》描写作者登上岳阳楼,远看“岛烟湖雾”中春天来临的景象,表达了对国运好转的期盼

纪昀评价这首诗“气机生动,语亦清老,结有神致”。“城中爆竹已残更,朔吹翻江意未平。”“意未平”是曾经遭逢战乱、亡国南渡的无奈和感伤,漂泊异乡而眼下暂得欢愉的慰藉和吃惊。

诗的尾联用虚写的手法,通过联想,写自己要在一年之始万象更新的“明日”登上岳阳楼,远看“岛烟湖雾”中春天来临的景象;拓展了意境,一扫前面情绪的低沉和复杂(纠结),生动地表达了对国运好转的期盼。

作者介绍

陈与义(1090-1138),字去非,号简斋,汉族,其先祖居京兆(今陕西西安),自曾祖陈希亮迁居洛阳,故为洛阳(今河南洛阳)人。他生于宋哲宗元祐五年(1090年),卒于南宋宋高宗绍兴八年(1138年)。北宋末、南宋初年的杰出诗人。

甲午元旦

朝代:清代 作者:孔尚任

萧疏自发不盈颠,守岁围炉竟废眠。

剪烛催乾消夜酒,倾囊分遍买春钱。

听烧爆竹童心在,看抉桃符老兴偏。

鼓角梅花添一部,五更欢笑拜新年。

【译文及注释】

译文

萧疏自发不盈颠,守岁围炉竟废眠。

剪烛催乾消夜酒,倾囊分遍买春钱。

听烧爆竹童心在,看抉桃符老兴偏。

鼓角梅花添一部,五更欢笑拜新年。

注释

①甲午,青康熙五十三年(1714)。

②颠,头顶。

③买春钱,过新年给亲属分赠喜钱,示庆贺新春.

④偏,不尽。

⑤鼓角,泛指乐器。梅花《梅花落》,乐曲名。一部,一曲。

【作品鉴赏】

《甲午元旦》描写除夕夜晚的热闹情景,表达作者脱离官场后心情的愉悦

孔尚任写这首《《甲午元旦》》时已六十六岁,在家乡曲阜简居。《甲午元旦》诗分两大段,前四句写除夕,围炉守岁,饮酒消夜。第三句过渡,借分赠。买春钱”暗示旧年已去,新岁已来。

后四句转入写元旦。点爆竹,换桃符,听乐曲.拜新年。字里行间,跃动着孔尚任一颗赤诚的童心。《甲午元旦》全诗反映出他脱离官场后心情的恬静和愉悦。

作者介绍

孔尚任(1648~1718年),字聘之,又字季重,号东塘(《随园诗话》所载为东堂),别号岸堂,自称云亭山人。山东曲阜人,孔子六十四代孙,清初诗人、戏曲作家,继承了儒家的思想传统与学术,自幼即留意礼、乐、兵、农等学问,还考证过乐律。

乙亥岁除渔梁村

朝代:宋代 作者:黄公度

年来似觉道途熟,老去空更岁月频。爆竹一声乡梦破,残灯永夜客愁新。

云容山意商量雪,柳眼桃腮领略春。想得在家小儿女,地炉相对说行人。

风雪夜归人柴门闻犬吠(又到春节时不闻爆竹响)(6)

【译文及注释】

译文

年来似觉道途熟,老去空更岁月频。

爆竹一声乡梦破,残灯永夜客愁新。

云容山意商量雪,柳眼桃腮领略春。

想得在家小儿女,地炉相对说行人。

风雪夜归人柴门闻犬吠(又到春节时不闻爆竹响)(7)

【作品鉴赏】

《乙亥岁除渔梁村》诗人用拟人的手法写天气,映衬游宦在外的艰辛和飘泊羁旅的寂苦

公度在这年十二月奉诏回临安。大年三十行经闽北渔梁山下的渔梁村(今浦城县西北)。逆旅逢佳节,感慨万端写下了这首诗。诗的开头写自己多年来仕途奔波,宦海沉浮,阅历很多,仿佛是谙练世情,老马识途,却又觉得政治风云变幻莫测,未免有茫茫身世之感。当看到年复一年,时光流逝,而功业未就,老大无成,又有岁月蹉跎,流年虚度的嗟叹。除夕夜本该是合家团圆的夜晚,但这时诗人客居他乡,只好到梦境中去寻求家人团聚的欢乐,却被爆竹声惊醒了。

在漫漫的长夜中,诗人独自伴着昏暗欲灭、摇曳不定的灯光,听着窗外传来的辞旧岁的爆竹声,更觉得旅况的孤单寂寞,叫人心碎,又添新愁。在诗句中,“爆竹“渲染了节日的气氛,“残灯”、“永夜”又刻画环境的凄凉,从中我们不难悟出诗人旧愁添新愁的内涵。接着诗人用拟人的手法写天气,“云容山意商量雪”描绘雪意浓酣,垂垂欲下的客中实景,进一步映衬游宦在外的艰辛和飘泊羁旅的寂苦,“柳眼桃腮领略春”句又联想到腊尽春来,春回大地的旖旎风光。

“柳眼”指初生的柳叶,“桃腮”指桃花,从岁末欲雪到春光明媚,在时间上有一个大的跨度,但诗人却用对偶的手法,把不同时间的意象组合在一起,通过对比来增加境界之美,从而表达了他在长期贬谪之后,终于盼来了重新起用的喜悦心情。同时还可以看出他对这次临安之行充满了希望,因为残冬将尽,春天将临,他可以尽情领略“桃红柳绿”的春色,有机会施展自己的才华了。诗的结尾展开想象,说儿女们在“围炉”时念叨着自己,这比直说自己如何想念家人要生动深切。全诗以情出景,以景喻情,情景相生,虚实结合,其用词鲜明,质朴真切。

诗人入朝后,因秦桧党羽仍然把持朝政,只得了个考功员外郎的闲职。此时他才48岁,本是大展宏图的年华,却饱受精神催残,变成一个满头疏发、浑身残伤的人,不到半年就赍志以殁,所以他所憧憬的春天没有来临。他死后朝野痛惜,皆曰:以公度之才识,造福邦国,当有一番成就。朝廷赠二品正奉大夫。其墓在莆田枫莲山,此山因名状元山。

作者介绍

黄公度(1109~1156)字师宪,号知稼翁,莆田(今属福建)人。绍兴八年进士第一,签书平海军节度判官。后被秦桧诬陷,罢归。除秘书省正字,罢为主管台州崇道观。十九年,差通判肇庆府,摄知南恩州。桧死复起,仕至尚书考功员外郎兼金部员外郎。

癸酉冬赴部除夜宿信州客舍

朝代:宋代 作者:方翥

隔屋青灯一点明,卧听檐雨落三更。

无因作得还乡梦,门外儿童爆竹声。

【译文及注释】

译文

隔屋青灯一点明,卧听檐雨落三更。

无因作得还乡梦,门外儿童爆竹声。

注释

①无因:没有机会。

风雪夜归人柴门闻犬吠(又到春节时不闻爆竹响)(8)

【作品鉴赏】

《癸酉冬赴部除夜宿信州客舍》描写除夕夜的热闹景象,表达了诗人羁旅在外的愁苦

《癸酉冬赴部除夜宿信州客舍》以乐景衬哀情(衬托)表现手法。结尾句写除夕夜儿童燃放爆竹的热闹景象,衬托出诗人羁旅在外的愁苦。

作者介绍

方翥(读zhù)字次云,大约生于宋徽宗建中靖国至政和年间(1101-1118)。莆阳西天尾镇溪白村杜塘(今福建省莆田)人,是方仁杰十一世孙,其祖父方子容是方峻第四子。

《大清律例》规定花爆作坊均要由官府审批方可挂牌

明代紫禁城内因燃放烟花而发生过多起火灾。永乐十三年(1415年)正月,明成祖朱棣在刚刚建成的午门城楼上观赏大型烟花鳌山(民间烟火的一种,也称鳌山灯、靠山灯),因鳌山搭建过高,距午门过近,燃放时忽来一阵大风,致使午门城楼被引燃,烧死很多人。嘉靖四十年(1561年)11月25日夜,嘉靖皇帝在寝殿的貂皮帐幕中燃放烟花取乐,不料将帐幕引燃,大火蔓延使整座永寿宫都被烧毁。清廷入驻紫禁城后,吸取了前朝的教训,将燃放烟花的场所移至皇城之外,康熙年间又移至西苑(畅春园)。

康熙四十二年(1703年),进士查慎行在其所著的《人海记》中曾记述了他奉旨去畅春园观看烟火的情景:正月十四日傍晚进园,看见方圆五六里的空地上,搭着数百架烟火,燃放时自远至近依次燃烧,“如蛰雷奋地,飞电掣空”,从黄昏一直放到二更时分。

除了禁止在皇城内燃放烟花外,为了安全,清朝廷对民间制造、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也有严格规定。首先是生产烟花爆竹须得到官府的批准。《大清律例》规定:“京城制造花爆之家于地方保甲门牌内注明‘业花爆’字样。”“门前置水缸,以灭火之用。”也就是说,制造烟花爆竹的作坊在开业前必须到官府注册,获得批准后要挂牌生产,且有一定的防范措施。乾隆年间又将制作烟花的“花炮局”迁至城外,以免发生事故,殃及城池。

对烟花爆竹的燃放时间和地域清廷也曾有所限制。据清代野史记载:“除夕子时,各家皆燃爆竹,以迎新岁,丑时起,爆仗(爆竹)皆禁,不闻声起,以为民安尽。”“王府、仓库、寺院及街市等人之稠密处,皆不得闻爆竹之声,五城兵马司督查之。”据传,每年春节、元宵节期间,五城兵马司衙门的主要职责是巡查城内烟花燃放之事,发现违规制作、出售和燃放烟花爆竹者予以处罚。

道光年间还曾规定,因燃放烟花爆竹造成火灾的,将受到鞭笞之刑。烧毁自家房屋的笞四十;致火势蔓延,烧坏官民房屋的,笞五十;因火灾致伤人命的杖一百,且坐牢三年。

光绪年间的一个大年三十,有人在大栅栏门框胡同燃放一挂一千头的长鞭,刚刚点燃,就被巡视至此的南城兵马司官员逮了个正着,立刻被送进大狱,鞭笞之后,又关了五日,才被放出。此外,有一个时期在城内还禁止出售、燃放“大雷子”、“二踢脚”、“炸三响”和“流星赶月”等花炮,皆因威力大,放起来响声震耳,极其危险。

 乾隆年间京城“花炮局”

  全部从内城迁至外城

早年间,北京人将制作、出售烟花爆竹的商家称为“花炮局”或“花炮作”。明清时北京内城的居民多,每年春节至元宵节期间家家都要燃放烟花,所以“花炮局”的生意异常红火。这些“花炮局”以作坊式的前店后厂居多,平时卖些杂货,而一进腊月就以赶制、出售各种燃放烟花为主。制作花炮是比较危险的,稍有不慎就会出事儿。清乾隆五十年(1785年),西四牌楼东南角的“隆兴号”花炮局为了正月里多卖些钱,从乡下找来十几个人,昼夜赶制花炮。不到腊月二十三小年,赶制出的各种花炮已把屋里屋外堆得满满的。

没想到门口放着的火炉子被一个小伙计不小心碰倒了,几个火红的煤球滚到花炮旁,瞬间一声炸响,紧接着就是连环阵般的巨响,屋里屋外的花炮全被引燃。当西城兵马司(清代京城负责治安、火禁及疏理沟渠等事的官衙)的人赶到时,三间门脸房已经炸塌,还炸死炸伤十几人,并殃及了左右十几家商铺。兵马司官员察看完火情后,不敢怠慢,急忙上报都察院(清代兵马司隶属于都察院)。

都察院的一位御史亲自到“隆兴号”巡察,他见场面惨烈无比,赶紧将火情禀报朝廷。乾隆皇帝闻听后又气又怒:眼看就要过大年了,本是万民同乐的时候,可京城里却发生如此严重之火情,实为不吉利。于是他传下谕旨:令都察院彻查兵马司衙门对“花炮局”督查不力之官员;令专门制作烟花的“花炮局”全部迁至外城;令“花炮局”限量购买制作花炮所需之硝磺,违者重惩。

五城兵马司遂将内城专门制作烟花的“花炮局”关张,令其迁到外城,但也有私下里制作烟花的,被发现后受到严厉处罚。

到了光绪年间,朝廷对烟花爆竹的制作已疏于管理,内城里又出现了制作烟花的“花炮局”。民国时期内城大大小小的“花炮局”有上百家,比较著名有“德聚号”、“五和成”、“永庆号”、“九隆斋”、“顺成号”、“达丰号”等“花炮局”,且多处于人员密集的街巷之中,所以民国时的警察厅也曾下令,所有制作烟花的“花炮局”迁到了外城,且远离前门、宣武门、崇文门外沿街民居密集地段。

  道光十七年正月开始

  圆明园“山高水长”的“火戏”被取消

“山高水长”是“圆明园四十景”之一,在圆明园东南隅,建于雍正初年(1723年),最初称“引见楼”,是清朝历代皇帝宴请外藩使节及王公大臣观看游艺节目的地方。每年元宵节前后,皇帝要在此举行盛大的“火戏”,也就是放烟火,观灯戏,场面壮观。

元宵节“火戏”的准备通常从头年的十二月开始,由圆明园“花炮作”和内务府“营造司”负责烟火准备、安装烟火盒架、搭灯棚等。根据《清朝野史大观》和《檐曝杂记》等文献记载,每年元宵节前夕,“山高水长”宽阔的地面上,便耸立起几十个烟火盒架,楼前月台上左右各有一扇面形高达17 米的烟火牌楼,大架高悬,十分壮观。鉴于烟火花炮的施放事关安全,因而每年正月初二由内务府钤用堂印,行文提督衙门拨派官兵,在圆明园花炮库周围看守火烛,赶逐闲人,以防发生意外事故。直到正月二十日差务告竣,方受命撤回。

上元节当天,随着皇帝驾临,鞭炮声便开始响起。夜幕下垂,皇帝一声令下,顷刻间,花炮声大作,元宵节“火戏”活动进入最高潮——放烟火。众多大小不同、方圆不一、人物鸟兽无所不有的烟火盒子被纷纷点燃,其声如雷霆,火光烛天。须臾之间爆竹连发,犹如飞星奔流,倏上倏下,倒曳有声。一会儿万炮齐鸣,轰雷震天,火绳纷绕,俨如飞电。

道光十六年(1836年)正月十五,圆明园“山高水长”的元宵节烟火、灯戏活动照例举办,但烟火刚刚燃放了不到半个时辰,便刮起了风,且风力越来越大。只见被炸向高空的烟花四处飘散,不多时便有人高喊:“南面树林子走(失)火了!”树林中蹿起的火苗借着风势越烧越大,火光冲天。有人立即将失火的消息禀报给道光皇帝,并告知已有护军前去灭火。接着又有人禀报,说一处彩牌楼被飞溅的烟火引燃。道光皇帝命人继续全力灭火。经过大家共同努力,两处走火很快得到控制。树林着火原因是烟花四散未燃尽而引燃,大火烧毁了一些树木和一座临时搭建的牌楼,未有人员伤亡。道光皇帝见风势不减,随即传旨:烟火、灯戏即刻停止,且小心看管未燃放之烟火花爆,不得有误!

转眼到了当年的十一月,总管内务府大臣向道光皇帝上奏来年元宵节照例举办烟火、灯戏之事。道光皇帝朱批道:“军机大臣面奉谕执着传知总管内务府大臣等,自十七年(1837年)正月为始,山高水长烟火花爆,嗣后毋庸预备,钦此。”由此可见,为了圆明园的安全,特别是避免火灾的发生,道光皇帝决定自十七年(1837年)正月开始,取消了元宵节照例举办的烟火、灯戏活动,并令内务府不再购置烟火花炮。道光二十三年(1843年)五月又裁撤了圆明园的“花炮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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