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子夏①曰:“贤贤②易色°;事父母,能竭其力;事 君,能致③其身;与朋友交,言而有信。虽曰未学,吾必谓 之学矣。”
【译文】
子夏说:“对妻子,重品德,不重容貌,侍奉爹娘,能尽心竭力 服事君上,能豁出生命,同朋友交往,说话诚实守信。这种人,虽说没 学习过,我一定说他已经学习过了。”
【注释】
①子夏—孔子学生,姓卜,名商,字子夏,比孔子小四十四岁(公元 前507—?)。 ②贤贤易色—一这句话,一般的解释是:“用尊贵优 秀品德的心来交换(或者改变)爱好美色的心。”照这种解释,这句话的 意义就比较空泛。陈祖范的《经咫》、宋翔凤的《朴学斋札记》等书却说, 以下三句,事父母、事君、交朋友,各指一定的人事关系,那么,“贤贤易色”也应该是指某一种人事关系而言,不能是一般的泛指,奴隶社会 和封建社会把夫妻间关系看得极重,认为是“人伦之始”和“王化之基” 这里开始便谈到它,是不足为奇的。我认为这话很有道理,“易”有交换 改变的意义,也有轻视(如言“轻易”)、简慢的意义。因之我便用《汉书》 卷七十五《李寻传》颜师古《注》的说法,把“易色”解为“不重容貌” ③致一有“委弃”、“献纳”等意义,所以用“豁出生命”来译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