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 闵行检察

“恶势力”、“套路贷”、“黑财产”、“软暴力”,这些源自民间、来自网络的名词,如今有了“官方指定”解释,成为法律术语。

2019年4月9日,全国扫黑办首次召开新闻发布会,从法律层面厘清了这4个概念:

扫黑除恶的10个小知识(扫黑除恶关于扫黑除恶你要知道的都在这里)(1)

1、恶势力:

是指经常纠集在一起,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在一定区域或者行业内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百姓,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但尚未形成黑社会性质组织的违法犯罪组织。

2、“套路贷”:

是对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假借民间借贷之名,诱使或迫使被害人签订“借贷”或变相“借贷”“抵押”“担保”等相关协议,通过虚增借贷金额、恶意制造违约、肆意认定违约、毁匿还款证据等方式形成虚假债权债务,并借助诉讼、仲裁、公证或者采用暴力、威胁以及其他手段非法占有被害人财物的相关违法犯罪活动的概括性称谓。

3、“软暴力”:

是指行为人为谋取不法利益或形成非法影响,对他人或者在有关场所进行滋扰、纠缠、哄闹、聚众造势等,足以使他人产生恐惧、恐慌进而形成心理强制,或者足以影响、限制人身自由、危及人身财产安全,影响正常生活、工作、生产、经营的违法犯罪手段。

4、处理“黑财产”:

司法机关在查明黑恶势力组织违法犯罪事实并对黑恶势力成员依法定罪量刑的同时,要全面调查黑恶势力组织及其成员的财产状况,依法对涉案财产采取查询、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并根据查明的情况,依法作出处理。处理既包括对犯罪分子犯罪所得等的追缴、没收,也包括对被害人合法财产的依法返还。

利剑扫黑,扫出清风正气~

什么是扫黑除恶?

黑恶势力都有哪些?

扫黑除恶具体打击的对象都是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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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黑除恶的10个小知识(扫黑除恶关于扫黑除恶你要知道的都在这里)(2)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是什么?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

事关社会大局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

事关人心向背和基层政权巩固,

事关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推动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总蓝图”是什么?

2018年:治标。

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在全社会形成对“黑恶势力”人人喊打的浓厚氛围。

2019年:治根。

集中攻坚,对已侦破的案件循线深挖、逐一见底,使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明显提升。

2020年:治本。

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取得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压倒性胜利。

“扫黑”与“打黑”有什么区别?

打,打的只是一个点;扫,扫的就是一大片。

“打黑”更多的是从社会治安角度出发,强调点对点打击“黑恶势力”犯罪。

而“扫黑”对广度、深度、力度有更高要求,不但要打击犯罪,还要打击违法行为。

“扫黑”更加重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齐抓共管。

“恶势力”的特征及具体表现

· 一般为3人以上(相对固定);

· 经常纠集在一起;

· 使用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

· 多次为非作恶,欺压百姓,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

· 还未形成黑社会性质组织的违法犯罪组织。

另外,恶势力犯罪集团是符合集团的法定条件,但尚未形成黑社会性质组织的恶势力犯罪组织。

黑社会性质组织的基本特征有哪些?

(1)较稳定的犯罪组织,人数较多(3人以上),有明确的组织者;

(2)有组织地通过违法犯罪活动或其他手段获取经济利益,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

(3)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有组织地多次进行违法活动;

(4)在一定区域或者行业内,形成非法控制或者重大影响,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什么是“黑恶势力保护伞”?

主要是指国家公职人员利用手中权力,参与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或包庇、纵容黑恶犯罪、有案不立、立案不查、查案不力,为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提供便利条件,帮助黑恶势力逃避惩处等行为。

扫黑除恶的10个小知识(扫黑除恶关于扫黑除恶你要知道的都在这里)(3)

铁拳除恶,守护平安中国★

敲重点!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打击重点是:

(一)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制度安全、政权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

(二)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

(三)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等“黑恶势力”。

(四)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

(五)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矿产资源、渔业捕捞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的“黑恶势力”。

(六)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码头、旅游景点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的“黑恶势力”。

(七)操纵、经营“黄赌毒”的“黑恶势力”。

(八)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

(九)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的黑恶势力。

(十)组织或雇佣网络“水军”在网上威胁、恐吓、侮辱、诽谤、滋扰的黑恶势力。

(十一)境外黑社会入境发展渗透以及跨国跨境的黑恶势力。

(十二)黑恶势力“保护伞”。

打击黑恶势力

不仅需要司法机关的主动作为

同样需要您的帮助与参与

一起发现身边的黑恶势力

对黑恶势力说“不”!

扫黑除恶的10个小知识(扫黑除恶关于扫黑除恶你要知道的都在这里)(4)

为深入贯彻中央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决策部署,发动人民群众检举揭发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坚决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上海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决定,出台了线索举报奖励办法。举报线索经查证属实的,按照下列标准最高给予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举报提供黑社会性质组织线索的,奖励人民币十万元至二十万元

举报提供恶势力犯罪集团线索的,奖励人民币三万元至五万元

举报提供涉恶类犯罪团伙线索的,奖励人民币一万元至三万元

举报提供涉黑涉恶在逃嫌疑人线索的,奖励人民币五千元至一万元

举报信箱:上海市闵行区中春路4099号扫黑办

邮编:201199

举报邮箱:minhangshb@163.com

举报电话:021-648816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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