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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诗经》开始,中国的诗歌就已经出现了赋、比、兴三种重要的修辞手法。但是后来漫长的发展过程中,兴作为曾经最重要的手法却逐渐失传。究竟兴是什么?它又有着怎样的表现作用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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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进《诗经》的第一关:我们要怎样理解诗人的比、兴
读《诗经》,找一点儿诗歌的乐趣,我们得由此做起
无论是站在作者还是读者的角度上看,“兴”的技法较之于“比”,都要更复杂,甚至还显得更“高级”些。这是由心、物之间的不同关系决定的。
如果说“比”偏重于“心”与“物”的逻辑联系,那么“兴”就更着力于“物”对“心”的情绪刺激。前者更像是理性的安排,而后者则突出了感性的体验。正是这个特点,导致了“兴”法在后世的渐趋衰微。
黄侃《文心雕龙札记》一书曾就此评论道:
自汉以来,辞人鲜用兴义,固缘诗道下衰,亦由文词之作,趣以喻人,茍览者恍惚难明,则感动之功不显。用比忘兴,势使之然,虽相如、子云,未如之何也。
然自昔名篇,亦或兼存比兴,及时世迁贸,而解者只益纷纭,一卷之诗,不胜异说。九原不作,湮墨无言。是以解嗣宗之诗,则首首致讥禅代,笺杜陵之作,则篇篇系念朝廷,虽当时未必不托物以发端,而后世则不能离言而求象。
由此以观,用比者历久而不伤晦昧,用兴者说绝而立致辨争。当其览古,知兴义之难明,及其自为,亦遂疏兴义而稀用,此兴之所以寖微寖灭也。
——《文心雕龙札记》
黄侃说,《诗经》的“兴”法之所以被后世作者抛弃,是因为从表意的指向性来看,它不如“比”那么明确。这是实话。
因为从创作动机上说,当作者用“比”的时候,他本来就是在寻找一个合适的意象为诗情作批注。这等于作者采取了一种积极干预的态度,力图向读者去说明他所要表达的感情是什么。故此作者选择的意象往往带有明确的指向性。
但“兴”就不同了。在起兴的时候,作者对读者的干预要消极得多。这时的作者更倾向于把激起诗情的那个场景客观地复现给读者看。
但即便场景被精确地还原了,可是让不同的人去看,甚至这些人很可能处于不同的时空,带着不同的文化背景和思维习惯,那他们看到的东西难保不会同作者大相径庭。比如《召南·鹊巢》:
维鹊有巢,维鸠居之;
之子于归,百两御之。
——《诗经·召南·鹊巢》
在这首婚礼祝福曲的开篇,诗人描写了一幕鸠占鹊巢的场景。
根据我们今天所熟知的鸟类学常识,布谷鸟有“巢寄生”行为——它自己并不筑巢,而是将卵产在麻雀等其他雀形目鸟类的巢中由它们代为孵化。布谷鸟的雏儿一旦破壳,就会仗着比麻雀幼鸟更大的体型而将麻雀幼鸟挤出巢穴,让它们从高空坠亡,或者坠落之后饿冻而死,于是幼小的杜鹃就可以霸占母麻雀的哺育了。
在我们的印象里,“鸠占鹊巢”就是这样一幕血腥而冷酷的场景,这自然会造成对《鹊巢》的理解障碍,“鸠占鹊巢”怎么能兴起一场幸福温馨的婚礼呢?
甚至我们还可以进一步做出一个更大胆的假设:假设一位当代读者在读这首《鹊巢》之前刚刚才看过溥仪的《我的前半生》,那他甚至有可能将《鹊巢》理解为一个关于政治阴谋的隐喻。
“百两御之”的诗句显示这是一场豪华气派的贵族婚礼,红盖头下的那个女人会不会是一个满腹阴谋的野心家,就像《左传》里的骊姬那样?溥仪在他的书中可说了:“袁世凯的失败,在于动了鸠占鹊巢之念。”
但是很遗憾,这种有可能发生在当代读者身上的阅读体验和诗人原本要表达的意思其实南辕北辙。
《毛诗传》说“鸤鸠不自为巢,居鹊已成之巢”。古人眼中的“鸠占鹊巢”是布谷鸟放弃了独立的地位而作为一个附属住进了别人的家里,就像新娘从原生家庭嫁入夫家,成为丈夫的贤内助一样。
在《周易》中,这被形容为“地道无成而代有终也”(这是地顺天、妻从夫、臣忠君的道理。即功成不归诸己,而要替天效劳、奉事至终。)
在《鹊巢》这个案例中,读者对起兴的误会主要是由古今文化背景的差异造成的,但这仅仅是产生误会的原因之一。
往远了说,不同的思维习惯、知识储备、人生经历乃至阅读当时的具体环境等等因素都有可能影响对起兴的准确理解。
这么一看,作者使用“兴”法好像真的成了一件吃力不讨好的事儿。于是乎,“兴”法逐渐被人弃之不顾了。
参考文献:
王应麟《困学纪闻》;
《文心雕龙札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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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晋公子
排版|奶油小肚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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