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湃新闻记者 林珏瑶在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到来之际,3月13日,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从广东省消费者委员会获悉,该委发布了2021年度广东十大消费维权典型案例,包括健身房歇业波及千余消费者、消委会支持消费者对“跑路”的培训中心提起诉讼、农民买到劣质农药影响收成获赔偿等案例其中包括一名消费者网购信息遭泄露引起经济损失的投诉,我来为大家科普一下关于315网购黑榜?以下内容希望对你有帮助!

315网购黑榜(消费者网购信息遭泄露)

315网购黑榜

澎湃新闻记者 林珏瑶

在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到来之际,3月13日,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从广东省消费者委员会获悉,该委发布了2021年度广东十大消费维权典型案例,包括健身房歇业波及千余消费者、消委会支持消费者对“跑路”的培训中心提起诉讼、农民买到劣质农药影响收成获赔偿等案例。其中包括一名消费者网购信息遭泄露引起经济损失的投诉。

据广东消委会方面消息,2020年7月,陈小姐在网购平台购买了一盒电动牙刷。2021年8月,陈女士接到一个自称平台“客服”的电话,表示因自己不小心给陈女士开通了白金会员,让陈女士通过他提供的链接取消办理该业务。当陈小姐按“客服”要求完成操作后却发现银行账户被转走4050.19元。陈女士向广东省消委会投诉,要求商家赔偿其损失。开始商家并不承认,经调解员耐心的普法教育,反复沟通协调,最终商家同意全额补偿陈女士4050.19元。

广东消委会对此点评,本案中,商家理应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履行个人信息保护义务,对收集的消费者个人信息严格保密,并采取技术措施和其他必要措施,确保信息安全,防止消费者个人信息泄露、丢失,且不得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陈女士在网络购物中,仅将个人信息提供给商家,并未告知商家以外第三方,但接到能掌握其购买商品记录的“客服”电话,证明商家存在信息泄露的情况,商家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值得一提的是,《民法典》已明确规定个人信息作为法定民事权利受到法律保护,《个人信息保护法》也于2021年11月1日开始实施,该法明确规定个人信息处理者侵害个人信息权益造成损害,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等侵权责任,结束了个人信息侵权责任相对缺位或零散的状态,更有利于消费者的个人信息维权。商家应以本案为戒,做好个人信息的保密处理,重视保护消费者的个人信息权利。

广东消委会在同日发布的《2021年度广东消委会系统消费投诉分析报告》中指出,消费者个人信息泄露乱象是近年消费维权工作的热点和难点,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商家利用垄断地位任意收集消费者个人信息,部分经营者通过“不同意就不准用”等“霸王条款”,变相强制采集消费者信息;二是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淡薄,为贪图方便或小便宜,随意扫码、下载应用软件,导致产生信息安全风险和个人信息泄露,引发财物损失;三是个人信息在一些行业转卖共用成为风气,例如一些房地产开发商将购房者的信息兜售给装修公司,装修公司使用后又卖给家具公司,家具公司再转给其他相关行业人员;四是消费者举证难维权难,由于信息和技术均处于弱势地位,消费者在面对个人信息泄露或被非法使用时,难以取得相关证据,导致很难维权。

广东消委会呼吁:经营者要恪守法律义务,杜绝过度收集、随意泄露、转手买卖消费者信息的行为;消费者也要提高警惕,谨慎使用个人证件,保护好带有个人信息的单据和资料,下载安装App或在第三方办理业务时,留意相关授权权限,防止个人信息泄露。

责任编辑:卫佳铭 图片编辑:李晶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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