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妙的动物#

哥哥养的狗是一只泰迪,名字叫毛毛。

我与毛毛的走近,缘于哥哥的一次白内障手术。这个美丽的精灵,进入了我的生活,与我有了短暂的交集,在这之前我从没养过狗。

毛毛生性胆小,聪慧,神经紧张。我总是以为是他的第一个家庭害得。他一岁时患皮肤病被抛弃,哥嫂收留了他。哥嫂抚养毛毛七年,每天有三分之一的时间用来带他早晚散步,给他喂食,洗澡,抚摸以及对话,从一个被遗弃的小狗,变成了一个公子。

哥哥膝下无子,毛毛懵懂天真,像不会长大的婴儿。来自彼此生命之间的单纯的信任,舍得彼此交付。七年了,哥哥与毛毛一天也没分开过。

因为哥哥要去手术,他便把毛毛放到我家里照管。嫂子准备了一只大布袋,里面有狗粮,狗垫,狗的小零食。

送过来的那个晚上,他的小脑袋埋在嫂子的怀里,我紧挨着他,能触觉到他的体温,爪子上复杂的气味。他与嫂子互相厮缠,受尽娇宠。

到了该分别的时刻,无论是嫂子,还是毛毛都是万般不舍。毛毛躲在门厅的角落里,那是房间里最阴暗的角落。他想不到其它更好的思念方式。

我蹲在他面前,不停地用手指抚摸他的身体,他便靠近我,用眼睛注视我,但并不探测我的心意。不知道过了多久,我用手示意他过来时,他竟一下子跳到我的腿上,坐卧或伫立,我受宠若惊。刚进房间那会儿,我从嫂子手里接过他时,他用他的前爪一个劲扒拉我,终究挣脱了我的怀抱。此一时彼一时,这会儿,又开始黏着我。人们打趣说泰迪20斤体重,19斤心眼,此言不虚啊!

朦胧的清晨,我带着毛毛去散步,他喜出望外。他淡定地在我面前排便,痛快顺畅,看到他无所顾忌,我会觉得欣慰。走路时,他的耳朵搭耸,头往前微伸,脸上的表情平和,远没有昨晚上那么凝重。在通往江滨的路上,我一路保持警惕。

一路上,有尿没尿,他都会在树根下,车轮胎前,留下印记。他用一只脚平衡身体,一只脚则伸向空中,从容不迫。听养狗的人说,狗狗是用鼻子了解世界,用尿尿记录历史。深以为然。

他或许不喜欢我家,兜兜转转着难以安定下来。我走一步,他跟一步。亦步亦趋。他从不进厨房与卫生间。我在厨房做饭的时候,他蹲在厨房门口注视着我。我按着哥嫂的嘱托,往他的狗粮里加一点手撕肉,给他喝牛奶,他都一一笑纳。我尽可能地讨好他。

哥哥临手术前的那个晚上,与我视频,说到毛毛,他竟一时语塞,隔屏都能感觉到他的哽咽。

哥哥对毛毛的喜爱,已经浸透在血液里,还好,我只是爱屋及乌,在这种疲劳出现之前,哥哥出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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