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鸿章调停琉球(1880年日本二分琉球)(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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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79年,围绕着琉球群岛的归属问题,清朝政府与日本政府进行了一次谈判。

清朝政府提出,把琉球群岛一分为三,北部靠近日本的庵美大岛可以作为日本领土;琉球本岛及其附近岛屿作为一个独立的琉球王国存在;南部的先岛群岛则作为中国的领土。

清朝政府之所以提出这个方案一是因为日本早已经把琉球北部的五岛纳入其疆域,而且历史比较久远,是在康熙三十二年(1693年)发生的事情,清朝当时未与反对,已经造成了既成事实。

二是因为末代琉球王苦苦哀求清朝政府出兵相助,而且,琉球国内的华人也纷纷上书要求清朝出兵协助琉球。

三是因为清朝政府自身已经是内忧外患,根本无力与日本正式开战。

四是因为清朝政府根本对海外的领地不在意,那些满族大老爷们只想着如何控制汉人不造他们的反,哪里有丝毫的海权意识?

因此,清朝政府才出台了这么个折中方案,既满足了日本的野心,又算对琉球王国有了部分交代,至于国内的呼声,这不还有三分之一收回国有了吗?

可是,清朝政府还是低估了日本野心和欲望。如果说,清朝政府坚决支持琉球,毫不退让,以那是日本的国力,是不敢于与清朝政府开战的。毕竟,甲午战争那是还没有开战,清朝政府虽然孱弱,但是毕竟瘦死的骆驼比马大,日本政府也不敢轻易动手。

可是,清朝政府却抛出了一个折中的政策,这就使得日本认识到清朝政府的软弱,也因此变得狮子大开口起来。

于是,日本政府提出,要把琉球群岛一分为二,把琉球群岛的本岛和北部岛屿作为日本领土,把南部的先岛群岛交给清朝政府,可清朝未同意。

李鸿章调停琉球(1880年日本二分琉球)(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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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80年9月,清朝政府迫于日本政府的外交压力,按日本的二分法草签了分界条约,即在协议中把包括宫古、石垣、八重山群岛在内的先岛群岛归属于属于清朝,北部和琉球本岛归属日本,但清朝的北洋大臣李鸿章却拒绝在协议上签字。

李鸿章拒绝在协议上签字的目的很简单,那就是在法理上不承认日本对琉球群岛的占有。你可以抢走,清朝现在没有实力,只能听之任之,但是,这种局面不会永远持续下去,待到清朝兴起之时,就是收回琉球之日。

可如果签了字,那就意味着清朝在法律上承认日本对琉球群岛北部和中部的合法占有,等于放弃了对琉球的主权。如果等待清朝兴起之时再要收回,就在法理上失了分。

通过这件事可以看出,李鸿章是个明白人。既然在他的任上解决不了这个问题,那就把这个问题留给后世。此举虽然是无奈之举,但毕竟给后世的中国留下了一个收回琉球的机会。

面对李鸿章的拒不签字,日本政府虽然心知肚明李鸿章心中所想,但也无可奈何。于是,日本也再不提起把先岛群岛归还清朝一事,就这样稀里糊涂的一直到了二战后。

那么,琉球的归属问题究竟如何呢?

此事说来话长。

李鸿章调停琉球(1880年日本二分琉球)(3)

李鸿章像 图片来自网络

我国和琉球的关系

在官方的记载中,我国对琉球的开发最早是在三国时期。那时候,虽然孙权派卫温和诸葛直率军到达的是夷州(今台湾),但以水军的航行轨迹来看,应该是到过琉球水域。

隋朝时,隋炀帝又派朱宽、陈棱到琉球。笔者曾经考据过,此时的夷州(今台湾)已经改名为琉球,之所以把夷州改名为琉球并不是只针对台湾一地而言的,而是包含了今澎湖、台湾和琉球群岛。

据《隋书 琉球传》记载:

(隋炀帝)令羽骑尉朱宽访求异俗,始至此国地界。万涛间远而望之,蟠旋蜿延,若虬浮水中,故因以名琉虬也。”

关于琉球的得名,有两种说法,一是官方的说法,另一种是民间的说法,但无一不证明了琉球是我国人民给命的名,和我国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

官方的说法:分布在海中的岛屿蟠旋蜿延,像一条虬龙。我们翻看地图,符合这种说法的地方只有一个,那就是琉球群岛,而台湾仅是这一条虬龙的一部分。

民间的说法:因为有大量的国人到琉球去居住、经商、做工,他们把琉球描述为在一张平面上大小不一的不均匀的分布着一些东西,所以叫做琉球。

琉球这个词汇是客家话。我国在隋末、唐末和宋朝因为战乱,有大量的中原人士逃到南方,他们的语言才是隋唐乃至于宋朝最正宗的中原官方语言,所以说,这从另一个角度证明了我国在隋朝时就已经对琉球进行开发。

明朝洪武五年(1372年),明太祖朱元璋派使臣杨载携带诏书出使琉球,诏书中称其为琉球。从此,琉球成为了琉球王国的正式名称,由此可见,连琉球国的国名也是中国取的,和日本没有丝毫关系。

洪武十六年(1383年),琉球王上书明太祖朱元璋,请求明朝予以册封。朱元璋予以同意,并把琉球列为明朝的不征之国。从此以后,历代的琉球王在继位时都要请求明朝册封,以此来证明自己继位的合法性。

而且,自明洪武五年起,琉球都使用明朝的年号,并且屡次要求明朝派国民到琉球居住,为此,朱元璋还赐闽人三十六姓到琉球居住,来帮助琉球发展。

琉球方面呢,不断派遣留学生到明朝学习,其国中使用的官方文书、外交条约、史书等,都是用汉文写的。国都首里城的宫殿,都不是坐北朝南,而是面向西方,充分表示其归慕中国之意。

由此可见,琉球归属中国是自古以来的事实,这个事实是不容辩驳的!

李鸿章调停琉球(1880年日本二分琉球)(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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琉球王国是首鼠两端吗?

公元1609年,明万历三十七年,日本萨摩藩出兵攻打琉球,把琉球王尚宁等百余名琉球王族成员及贵族掳掠到鹿儿岛,逼迫琉球王割让国土,并奉日本为宗主国。

据《明史》记载:

萨摩“以劲兵三千入其国,掳其王,迁其宗器,大掠而去”

琉球王尚宁宁死不屈,琉球国内也派人向明朝求救,可未被明朝重视。三年零五个月之后,尚宁见明朝毫无反应,只得违心答应奉日本为宗主国。但即使如此,琉球国仍然未改归属明朝之意,只不过在奉日本为宗主国的同时,仍然奉明朝为正朔,使用汉字,使用明朝年号。这种做法一直持续到了清朝。

作为一个小国,能够在日本的逼迫下仍然如此向往中国确实难能可贵。但是,琉球国同时奉两国为宗主国的做法却引起了明清两朝中原士大夫们的不满,他们认为琉球王是在首鼠两端,可是,在琉球面临日本欺压的时候,明朝和清朝究竟为这个藩属国做了什么?他们有什么资格来指责琉球?

琉球国所处的地位有点类似于春秋时期的郑国 ,处于楚国和晋国之间,面对两位大佬,为了生存,只得委曲求全,在夹缝中求生存。如果明朝或者清朝能够真心为琉球出头,笔者认为,琉球国势必会死心塌地的站在他们一边。

究其原因,还是明朝和清朝的士大夫和统治者们根本没有海权意识,没有真正认识到琉球的战略地位,没有把偏处东南一隅的弹丸之地放在眼里,所以才酿成了琉球被日本抢占的局面。

李鸿章调停琉球(1880年日本二分琉球)(5)

琉球王宫首里城 图片来自网络

琉球是如何落入日本之手的?

1872年,琉球使者按照惯例到日本进行朝贺。日本突然册封琉球王为藩王,并把琉球王族列为日本所谓的“华族”。

日本的“华族”并不是华人的意思,而是指贵族的意思。日本把琉球王族列为“华族”,其目的就是想要把琉球人变为日本人,这就是日本为了吞并琉球的前奏。

面对日本政府的逼迫,琉球王一面向清朝求援,一面向日本恳求保持和清朝的关系,不得改变琉球的政体性质,并且向西方列强各国发出外交求援信以期能够获得国际上的支持。可是,琉球王的举措却激怒了日本,因为日本此时已经制定了大东亚的扩张计划,他也害怕因为国际上和清朝政府的干预会使其精心准备了多年的计划破产。

因此,1879年3月,日本突然发起行动,勒令琉球王交出政权。4月4日,日本宣布废除琉球国,改为冲绳县,并大肆销毁琉球和清朝来往的国书、信件以及历史书籍,意图彻底掩盖琉球和我国的历史渊源,以达到其独霸琉球的目的。

面对日本的侵占,琉球人民并没有放弃抵抗,他们一面派员赴天津去见李鸿章,以期李鸿章能够说服清朝政府派兵驱逐日寇,另一面在琉球国内积极抵抗日寇。可是,清朝政府虽然也在外交方面与日本据理力争,但始终没有派兵援救琉球。就这样,被称为“自成一国”的琉球王国就这样被日本抢占了。

笔者在开篇时提到的,清政府提出要三分琉球王国一事就是出现在此时。但清政府提出的意见却暴露了自身的软弱和无能,被日本人拒绝。

1894年,清日甲午战争爆发,清朝战败,被迫与日本签订了丧权辱国的《马关条约》,在条约中,将辽东半岛、台湾岛及所有附属各岛屿(包括钓鱼岛)、澎湖列岛割让给日本。琉球国中那些为了复国而进行不屈不挠斗争的仁人志士们见清朝战败,并且割让了上述土地,终于对清朝政府失去了信心,有组织的暴力抵抗运动才开始逐渐平息。

本来,甲午战争是对琉球复国运动创造了一个非常好的时机 ,只要是清朝能够战胜日本,那琉球势必要复国,如果清朝政府此时把琉球纳入到国家正式的行政系统内,既是琉球人非常认同的一件事,又会为我国在东部海疆建立一座牢不可破的屏障。试想一下,如果琉球成为我国的领土,那么,我国的海岸防御就会扩大1000余公里,这对国土安全会起到多么大的作用!

可惜,清朝战败了,从此失去了在琉球问题上的发言权。琉球群岛从此进入了日本殖民时期。

1925年,著名诗人闻一多发表《七子之歌》中曾提到:

“我们是东海捧出的珍珠一串,琉球是我的群弟,我就是台湾。”

由此可见,在当时,琉球早就成为我国人民认识中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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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午战争示意图 图片来自网络

二战后琉球因何未能回家?

1943年11月23日至26日举行的开罗会议上,罗斯福曾经提到,要在战后把琉球群岛归还给中国,可是蒋介石出于害怕世界民众认为中国还未战胜日本就要把琉球纳入到中国会影响到世界人民对中国抗战的同情与支持,所以就委婉拒绝。

二战结束后,美国再次提出要把琉球交给蒋介石,可仍被蒋介石拒绝,这主要是因为美国附加的条件很险恶,那就是台湾险要独立,之后美国才会把琉球交给蒋氏,不然,美国是不会放心把这一块战略要点交出去的。就这样,中国再次失去了把琉球收回的机会。

在涉及到二战战后利益划分的若干协议,如《雅尔塔协定》和勒令日本无条件投降的《波斯坦公告》中,都非常明确的写明了日本战后疆土的范围,即:

日本只能保有其本土四岛及众起草人所决定其他小岛之内

琉球群岛和本不属于琉球群岛范围内的钓鱼岛则由美国托管。可是,在1970年,美国和日本私下里搞了一个《美日旧金山和约》,把琉球连同钓鱼岛的施政权转给日本,这严重违背了《雅尔塔协定》和《波斯坦公告》,因此,我国和俄罗斯不予承认。

在《波斯坦公告》中,非常明确的说明了日本如果想要得到更多的领土,那势必要在“众起草人所决定其他小岛之内”。这“众起草人”中,就包括了我国。既然我国没有同意,那就意味着日本对琉球群岛所谓的施政就是是窃取的、非法的!

时至今日,在琉球群岛的常住人口中,仅有3%自称为日本人,这就很能说明问题。

李鸿章调停琉球(1880年日本二分琉球)(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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