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共享电动自行车使用,保障人民群众出行安全,根据共享电动自行车安全管理有关规定,2022年8月8日起,将对在龙岩中心城区尚未完成升级改造配备“智能安全头盔”的共享电动自行车,由企业组织集中“入库改造升级”,完善“智能安全头盔”配备,落实“未规范佩戴安全头盔的共享电动自行车将无法骑行”的管理规定共享电动自行车集中“入库改造升级”期间造成的不便,请广大市民谅解按规改造升级后共享电动自行车,将及时投放服务共享自行车不受影响,全时段均可正常使用,我来为大家科普一下关于龙岩中心城区共享电动自行车安全使用友情提示?以下内容希望对你有帮助!

龙岩中心城区共享电动自行车安全使用友情提示(龙岩中心城区共享电动自行车安全使用友情提示)

龙岩中心城区共享电动自行车安全使用友情提示

为规范共享电动自行车使用,保障人民群众出行安全,根据共享电动自行车安全管理有关规定,2022年8月8日起,将对在龙岩中心城区尚未完成升级改造配备“智能安全头盔”的共享电动自行车,由企业组织集中“入库改造升级”,完善“智能安全头盔”配备,落实“未规范佩戴安全头盔的共享电动自行车将无法骑行”的管理规定。共享电动自行车集中“入库改造升级”期间造成的不便,请广大市民谅解。按规改造升级后共享电动自行车,将及时投放服务。共享自行车不受影响,全时段均可正常使用。

让我们共同行动起来,自觉抵制交通陋习,倡导文明出行,共创安全、畅通、和谐、文明的道路交通环境!

龙岩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2022年8月5日

来源:龙岩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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