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实施以后,曾经的正科级虚职主任科员改套二级主任科员,当然二级主任科员也有通过职级逐级晋升取得的。不管是哪种方式,二级主任科员都是妥妥地正科级待遇,从某种程度上讲,不是正科却胜似正科,毕竟不担任实职正科少担负很多责任。既然二级主任科员也是正科,与科长的级别相同,从二级主任科员担任科长,究竟是转任还是提拔呢?
公务员转任是指公务员在公务员队伍内部不同职位之间的交流或者交流到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转任是公务员交流的一种重要形式,公务员在机关系统内部转换职位任职,只涉及职务关系的变更,不涉及公务员身份的变更。转任是一种内部流动制度,转任在机关内部的范围是没有限制的,既包括在本部门、本单位不同职位的转任,也包括跨地区、跨部门的转任。转任中如果出现职务的升降,应当按照公务员职务升降的有关规定,履行必要的程序。
对照转任的基本定义就可以发现,转任主要指的是公务员在不同部门或者内部不同岗位之间的交流。公务员在同一领导职务层次、同一或者相当职级层次的转任,适用于《转任规定》。因此,从二级主任科员担任科长,当然存在岗位变换的可能,比如办公室的二级主任科员,到机关业务科室担任科长,或者机关的二级主任科员到其下属的参公单位担任科长,都属于转任的一种情形。
那么二级主任科员作为享受正科待遇的干部,与同样是正科级别的科长,两者都是正科级,从二级主任科员到科长是不是提拔呢?
提拔通常更多的指的是职务或者级别上的提升。《公务员职务、职级与级别管理办法》第九条:晋升乡科级正职领导职务的,应当任乡科级副职领导职务2年以上,或者任乡科级副职领导职务和三级、四级主任科员及相当层次职级累计2年以上,或者任三级、四级主任科员及相当层次职级累计2年以上,或者任四级主任科员及相当层次职级2年以上。很明显,从乡科级副职、三级主任科员、四级主任科员到乡科级正职均属于提拔。
不过,《公务员职务、职级与级别管理办法》没有明确由二级主任科员到乡科级正职属于什么情形。而二级主任科员到科长,级别上并没有发生变化,说提拔就显得不是很准确。严格意义上讲,应该属于进一步使用或者叫重用会更贴切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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