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苏州女孩穿和服被警察抓走一事,我本来不想写什么,但今天在微信看到一个关注的警察公众号(水母侦探社)谈及苏州和服事件,大声疾呼警察又被欺负了,警察执法竟然被批评,社会上许多人竟然支持一个穿和服的女人,简直是礼崩乐坏,民族的历史、国家的底线都不顾及了。

我很惊讶一个著名的警察公众号竟然法盲和无知到如此地步,只好从法律和历史的角度一点点地给你们再说一遍。

1) 时间和地点。

事件发生在8月10日,并不是信息出现的8月15日,如果这个女孩是8月15日或7月7日或9月18日或大屠杀纪念日穿和服上街可能有问题,8月10日并不是一个特别的日子。

事件发生地点是苏州淮海街,那条街本就是一个日本风情街形式的街道,所以小姑娘才穿和服拍照,还原《夏日重现》漫画里的场景。

另外这条街是苏州市政府为了招商引资特别兴建的,前身是1994年就修建的“日料一条街”, 2010年被评为“国家级著名和特色商业街区”,在2020年政府又投资进行了重新翻修改造,并于10月重新开街,当时的苏州市长带领一众官员亲自参加了开街仪式。下面是当年开街时的各种日式风格展示,连街上维护治安的警车都是日系风。我不知道这位警察当时为什么不过来抓人并大喊你们为什么不穿汉服?

苏州和服事件后续(从法律和历史角度去分析苏州和服事件)(1)

苏州和服事件后续(从法律和历史角度去分析苏州和服事件)(2)

苏州和服事件后续(从法律和历史角度去分析苏州和服事件)(3)

苏州和服事件后续(从法律和历史角度去分析苏州和服事件)(4)

2) 适用法条:

警察当时带人走的时候说是涉嫌寻衅滋事,那我们就好好说说这个罪,国家普法一直说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寻衅滋事罪是指肆意挑衅,随意殴打、骚扰他人或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或者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

刑法对寻衅滋事罪有明文规定的限定条件上,其客观表现形式规定为四种:

① 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②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③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④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那么我希望当事的警察能否解释下这个小姑娘在街上拍个照,触犯了上述刑法中限定的那个条款?

3) 服装的历史问题:

警察呵斥说“你是中国人吗!”、“你要是穿汉服我绝对不拦你”。

苏州和服事件后续(从法律和历史角度去分析苏州和服事件)(5)

那么我要解释下和服的来历,和服起源于吴服,而吴服是汉服的一种,可以说和服是汉服的一种演化。

根据日本江户时代的《装束要领抄》指出:“和服沿唐衣服而其制大同小异。本邦通中华也始于汉,盛于唐世时。朝廷命贤臣因循于徃古之衣冠而折衷于汉唐之制,其好者沿焉不好者草焉而为。本邦之文物千岁不易之定式也。”

上述日本的历史文献明显指出和服就是中国唐朝式的衣服演化而来,大同小异而已。

苏州和服事件后续(从法律和历史角度去分析苏州和服事件)(6)

另外说下当今汉语中的“警察”“派出所”这两个词都来源于日语,是不是要改回“捕快”和“衙门”才能显得更加爱国。

4) 所谓国家的底线:

国家的底线是维护人民的基本权利,保证政权的稳定。当今中国已经是一个全球化体系中的大国,领导人也多次说要继续改革开放,那包容多元才是时代的主流。即使把日本当成我们的对手,也应该在科技、生活等领域与其竞争,而不是把矛头对向穿和服的国内普通人,这不是爱国,这是懦弱和无知,就像一个男人在外面受了气回家打老婆孩子撒气一样无能。我们不能再像当年满清政府那样闭关锁国、盲目自大。

5) 所谓的无论如何民族大义和民族感情超越一切法律法规:

这其实就是只考虑结果正义而不顾及程序正义。

法律的最终目的是公平和正义,可以理解为公平关注的是程序,而正义关注的是结果。

程序是手段,结果是目的。但只有所有程序是公正的,最终的结果才能让所有人信服的,程序正义的目的是为了结果正义。特别是对于当事人来讲,程序正义更为重要,这能确保所有的权利得到保障,但对于吃瓜群众来讲,可能更关注的是结果正义。

程序说白了,就是人类的经验教训总结出来的过程。因为对人来说,全程直接接触的只有程序,所以从实践上来说,程序是唯一重要的。任何人都不能直接按结果去办事。

苏州和服事件后续(从法律和历史角度去分析苏州和服事件)(7)

在西方特别是海洋法系的国家,更关注的是程序的正义性,即使结果是好的,如果程序错误,宁肯改变结果。

最爱举得例子就是美国当年的辛普森一案,虽然辛普森杀妻一事很明显,但因为警察在现场的操作和取证上有明显的瑕疵,所以警方提供的人证和物证许多不被法官认可,在刑事上判决无罪。但在民事上还是判决有罪需要赔偿的。

还有就是游泳名将孙扬被禁赛一事,中国人不明白孙扬最终确认没吃违禁药为什么会被禁赛,其实原因就是其抗拒检验。你破坏了检验的程序要求,无论你是否服用禁药,都要受到处罚。

为什么要在意程序的合法性,因为法律和程序的作用是为了制衡公权力的腐败,结果正义的前提是公权力的公正。他们认为历史的经验证明世界上不存在绝对的圣人和智者,权力的制衡比追求结果正义而赋予某人不加限制的公权力危害要小得多。否则政府就可以随意拿一个激动人心的未来口号去任意地剥夺平民的权利和财产。

苏州和服事件后续(从法律和历史角度去分析苏州和服事件)(8)

再举一个大家在生活中经常遇到的例子,如果某地有自然灾害,对受灾人员进行援助和捐款肯定是正确的,但捐款肯定要“自愿原则”,如果改为强行摊派,或进行道德绑架,虽然最终结果对灾区人民还是好的,但这就是属于用“程序的不正义”去达到结果的“正义”。

最后说一句老百姓应该有穿衣服的自由,中国没有任何一条法律规定在某个时间或地点穿和服是有罪的。

如果有人不服,可以去日本靖国神社穿汉服,而且日本警察也绝对不会只因为你穿汉服就抓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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