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运输的首要原则是保证安全,民航安检部门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为航空消费者提供优质、高效、快捷的服务。
旅客、证件、乘机凭证要一致
安检时,应向安检人员出示有效乘机身份证和有效乘机凭证。对旅客、有效乘机身份证件、有效乘机凭证信息一致的,民航安检机构将加注验讫标识。出示登机牌和有效身份证件,安检员审核后将在登机牌上盖章。
所有物品必须接受安检
您和您随身携带的所有物品必须接受安检部门的检查。为了保证航空安全,特殊情况下可以实施安检特别工作方案,可能要求您脱下皮带、鞋子,检查您携带的照相机、移动电话、玩具等。如发现可疑物品采用开箱(包)检查的方式,必要时也可以随时抽查。请您配合安检人员的检查。安全检查时,请注意不要遗漏您放入筐内的个人物品。
安检门的安全性
有的旅客担心在通过安检门时信用卡、手机、手表、相机等物会受到影响而失效,这种顾虑是没有必要的。民航安全检查门和金属探测器都是通过严格检验,符合安全标准和旅客安全标准的,它通过感应寄生电流及均化磁场的数字信号处理方式获得很高的分辨率,但发射磁场厚度很低,对心脏起搏器佩戴患者、体弱者、孕妇、磁场媒质和其他一些电子装置均无损害,广大旅客可以放心通过安检。孕妇通过安检时,如有顾虑请向安检人员表明身份。
特殊旅客可进行非公开安检
对要求在非公开场所进行安全检查的旅客,如携带贵重物品、植入心脏起搏器的旅客和残疾旅客等,民航安检机构可以对其实施非公开检查。检查一般由两名以上与旅客同性别的民航安全检查员实施。
为接受安检留出充足的时间
为了保证按时起飞,您应提前到达机场,为接受安全检查留出充足的时间。如果您因为安检而延误了航班,需要找航空公司进行签转,根据机票种类的不同区别处理。
随身携带行李限额
(1)乘坐国内航班时:一般随身携带的手提行李总重量不要超过5公斤,每件物品的体积不得超过20×40×55厘米,超过规定件数、重量或体积的限制,航空公司将要求行李进行托运。
(2)乘坐国际航班时:通常情况手提行李总重量不要超过7公斤,每件行李体积不超过20×40×55厘米(三边之和不超过115厘米)。
(部分航空公司或不同舱位有特殊重量限制规定,请旅客留意机票上的提示,或向航空公司咨询)
严禁携带及托运打火机、火柴
2008年4月7号,中国民航局发布公告,禁止旅客随身携带打火机、火柴乘坐民航班机(含国际/地区航班、国内航班),也不可以放在托运行李中托运。贵重或品牌打火机来不及托运,可寄存安检部门。如违反规定,可能面临公安机关5000元以下罚款、拘留等行政处罚。由此造成的其他损失,由您自行承担。
充电宝:限制携带 严禁托运
充电宝必须是旅客个人自用携带,只能在手提行李中携带或随身携带,严禁在托运行李中携带。充电宝额定能量不能超过100wh,超过100wh但不超过160wh的,必须经航空公司批准且不超过两个。严禁在飞行过程中使用充电宝。
不能随身携带但可托运的物品
除管制刀具以外的如水果刀、剃须刀等生活用刀、手术刀等专业刀具、化妆品,如来不及托运,可以办理相关手续后,在规定时间内由安检部门代为保管。
严禁携带及托运的物品
乘坐飞机时禁止将枪支(含各种仿真玩具枪、微型发射器及各种类型的攻击性武器)、弹药、军械、警械、爆炸物品、易燃易爆物品、剧毒物品、放射性物品、腐蚀性物品、危险溶液及其他禁运物品带上飞机或夹在行李、货物中托运。凡携带或夹带上述物品,一经查出,立即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限制随身携带的液态物品种类
液体饮品:如矿泉水、茶水、碳酸饮料、牛奶、酸奶、果汁等;
洗漱化妆用品:如牙膏、洗发水、沐浴露、润肤露、剃须泡沫;
凝胶用品:定型水、啫喱水等;
药品:如眼药水、口服或外用药液、喷剂等;
液态食品:甜面酱、瓶装罐装罐头等食品;
起雾剂:喷雾液。
不能通过安全检查的液态物品的处置办法
如果您携带了不符合安全要求的液态或凝胶物品,这些物品及容器只能弃置。安检部门不设立保管或储存服务。请将液体、凝胶及喷雾类物品放在托运行李内,以便顺利通过安全检查。(来源: 龙泉航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