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发生交通事故之后其实要做的并不是很多,但是对于我们的人身安全以及权益保障都非常有帮助:
一、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时必须立即停车。停车以后按规定拉紧手制动,切断电源,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如夜间事故还需开示宽灯、尾灯。
在高速公路发生事故时还须在车后按规定设置危险警告标志。这是你应尽的义务,请注意遵守,否则,可能给你带来更多麻烦。
二、当事人在事故发生后应及时将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肇事车辆及伤亡情况。打电话或委托过往车辆、行人向公安机关或执勤交警报案,在警察来到之前不能离开事故现场,不允许隐匿不报。
在报警的同时向医疗单位、急救中心呼救、求援。如果现场发生火灾,还应向消防部门报告。“交通事故报警”、“急求中心”、“火灾报警”的全国统一呼叫电话号码分别为“122”、“120”、“119”。
三、事故发生后,因为一时不可能有专业的医护人员在现场救助伤员,这时,当事人迅速、及时地抢救受伤人员可以防止受伤人员伤情恶化,以致造成死亡,从而减轻事故所造成的损失。
据相关统计表明,同等伤情的重伤员,在30分钟内获救,其生存率为80%;在60分钟内获救,其生存率降至40%;如果在90分钟内获救,其生存率仅为10%。
由此可见,在受伤关键的30分钟内对伤者进行现场紧急救治,会大大降低受伤人员的死亡率、残疾率和永久性伤残程度。
四、保护现场的原始状态,包括其中的车辆、人员、牲畜和遗留的痕迹、散落物不随意挪动位置。当事人在交通警察到来之前可以用绳索等设置保护警戒线,防止无关人员、车辆等进入,避免现场遭受人为或自然条件的破坏。
为抢救伤者,必须移动现场肇事车辆、伤者等,应在其原始位置做好标记,不得故意破坏、伪造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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