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荣获全国“七五”普法中期验收先进集体,2020年荣获“第六届全国文明单位”,2021年荣获全国“七五”普法先进单位,2021年在“复议为民促和谐”专项行动中被司法部通报表扬,2022年荣获全国司法行政先进集体,2021年度海南州司法行政机关执法司法工作满意度全省第一,2022年荣获全省平安建设先进集体,2022年荣获全省精神文明标兵单位……这是海南藏族自治州司法局获得的一项项殊荣。五年来,海南州司法局深入学习贯彻法治思想,认真履行“一个统筹、四大职能”,扎实推进法治海南、法治社会、法治政府一体建设,硕果累累。

五年来,全州司法行政系统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要位置,聚力服务中心大局,大力弘扬伟大建党精神。通过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党史学习教育、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等主题教育活动,全州司法行政系统政治教育进一步筑牢,英模教育进一步深化,党史教育进一步坚定,警示教育进一步加强,能力教育进一步提升。五年来,全州认真学习贯彻法治思想、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制定《2015—2020年“两个规划两个纲要”》的海南方案。认真督促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先后制定《海南州“八五”普法规划》《海南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实施意见》《海南州民法典学习宣传年活动方案》等,为法治海南建设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五年来,建成6家公共法律服务中心、36个乡镇法律服务工作站、476个行政村(社区)法律服务工作室、6个服务窗口、11个公共法律服务亭。组织党员律师开展“一站式”法律服务,深入推进公证领域“放管服”改革,积极衔接开通“网络远程办证系统”。累计提供法律咨询服务3万余人次,办理各类案件4682件,公证6372件,司法鉴定3259件。每年组织参加全省“双语法律服务人才”封闭培训,其中80%取得执业资格,储备了藏汉双语法律服务人才,充实了基层法律服务队伍。公共法律服务工作走在全省前列。

五年来,全州共建立人民调解委员会600个,大力推广创新“枫桥经验”海南化,共和县人民调解中心“诉调对接”、同德县人民调解中心“三级联动 三维联调”等调解方式,调解各类矛盾纠纷9310件,调解成功9220件,化解成功率99%。结合实际,制定海南州社区矫正“1233”新模式、社区矫正“每月统计、季度督查、半年通报、年终考评”制度和“智慧矫正”一体化平台等“自选动作”,进一步提高了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管力度和帮扶成效。累计接收社区矫正对象1669人,累计解除1515人,帮扶社区矫正对象200人次,发放帮扶物资折合人民币约5.44余万元,连续5年未出现重新犯罪和脱管漏管的现象。

五年来,为加快法治政府建设进程,先后制定出台《海南藏族自治州草原管理办法》等4项政府规章。开展重点领域行政执法监督检查5次,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率为99%,工作人员出庭率100%,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连续三年全省排名第一,率先在全省实现州县复议体制机制全覆盖,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实现全覆盖。建成全省首家宪法馆、共和县法治公园、贵德县法治文化小区等。创建国家级、省级和州级民主法治示范村29个,开展各类法治宣传教育活动9800余场次,接受法律咨询48万余人次,受教育群众达230万余人次。

(司法轩)

不忘初心奋发拼搏,不忘初心砥砺前行(1)

《青海日报》(2022年10月27日 第8版:综合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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