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0日,有报道称连续两年巨亏的鼎龙文化股份有限公司接到了深交所的问询函,要求鼎龙文化对2019年年报的质疑给出解释和说明。而鼎龙文化在问询函的回复中,透露了演员周冬雨、罗晋的片酬等信息。
按照要求,鼎龙文化披露了公司近三年前五大供应商的情况,从上述表格可得知,周冬雨影视文化传播新沂工作室为鼎龙文化2017和2018年度前五大供应商的第一名,采购金额分别为5084.91万和5811.32万,合计1.09亿元。
罗晋(上海)影视文化工作室也是鼎龙文化2017和2018年度的主要供应商,采购金额分别为2501.89万、5212.26万,合计7714.14万元。
但根据鼎龙文化公告,公司2017年投拍制作,并且跟周冬雨和罗晋有关的作品仅有《幕后之王》一部剧,除此之外再无其他业务往来,由此可以基本推断,上诉采购金额为周冬雨、罗晋出演《幕后之王》的片酬。
查询周冬雨影视文化传播新沂工作室的资料会发现,周冬雨的工作室是周冬雨个人独资企业,股东只有周冬雨一人,因此,过亿的片酬悉数落入周冬雨的口袋,而《幕后之王》这部剧,周冬雨的片酬要比罗晋高出2000多万。
《幕后之王》投资2.8亿,两主演拿走近七成
先说回电视剧《幕后之王》,除了周冬雨和罗晋两位主演外,这部作品还邀请了张雨绮、陈数、刘芮麟、谢君豪等演员加盟,仅豆瓣页面列出的演员表就超过40位。这部聚焦电视节目制作的职场剧,播出后并没有得到网友的广泛认可,目前豆瓣评分5.9,不及格,有超过三成的观众打出三星。
而鼎龙文化的股吧有股民爆料,称《幕后之王》投资2.8亿元,应该是公司之前披露过的数据,周冬雨和罗晋两位主演就拿走了66%的制作费,剩下的1亿元用于电视剧的拍摄和其他演员的片酬,这意味着其他四十多位演员的片酬加起来还没有周冬雨一个人多。
现在看来,周冬雨和罗晋的片酬显然有违正常的创作规律,不过《幕后之王》是2017年的项目,从鼎龙文化的表格中也能看出这一点,公司支付给周冬雨和罗晋的第一笔钱都是在2017年,两个人在出台“限薪令”之前,拿到了最后一波天价片酬。
到了2018年4月,有关部门出台了《关于严格执行电视剧网络剧制作成本配置比例规定的通知》,通知中要求从业人员严格执行限薪政策,全部演员的总片酬不超过制作成本的40%,其中主要演员不得超过总片酬的70%。相信在限薪令出台之后,周冬雨和罗晋的片酬应该都没有这么高了。
演员“价有所值”,《幕后之王》大卖
那么第二个问题是,周冬雨和罗晋,到底值不值这么高的片酬?如果从颜值、演技的维度去考量,两个人肯定不值,因为《幕后之王》中两个人的表现差强人意,甚至还没有配角吸粉。
但电视剧除了艺术之外,更是一件被买卖的产品,如果从商业价值来看,两个人肯定值这么多钱。
电视剧开拍一年后,从鼎龙文化2018年的年报来看,全资孙公司霍尔果斯星生园(《幕后之王》出品方)已向网播平台交付《幕后之王》母带并确认收入5.05亿,按照该剧总共46集计算,网络版权的单集价格接近1100万。
另外,《幕后之王》的电视剧首轮播放权卖给北京卫视和东方卫视,每家估300万元/集,这意味着《幕后之王》电视、网络两个平台的总售价高达7.76亿,去掉2.8亿的投资,《幕后之王》的总利润近5亿。
而《幕后之王》之所以能卖到这么高的价格,还是要归功于主演周冬雨和罗晋,如果没有这样的演员配置电视剧不可能卖到这么高的价格。因此,演员的高片酬,以及电视剧能卖出天价说到底还是市场行为。你们认为周冬雨拿过亿片酬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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