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冠县人民法院公开宣判的一起猥亵儿童案引发关注判决书指出,2022年4月4日至7月1日,保姆张某某多次照看一名男婴作为照看婴儿的保姆,张某某利用职业便利实施了猥亵儿童犯罪张某某的行为已构成猥亵儿童罪,故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五年内,禁止从事与未成年人看护、教育等相关的职业,我来为大家科普一下关于保姆多次猥亵男婴到底是男是女?以下内容希望对你有帮助!

保姆多次猥亵男婴到底是男是女(保姆猥亵男婴案)

保姆多次猥亵男婴到底是男是女

近日,山东冠县人民法院公开宣判的一起猥亵儿童案引发关注。判决书指出,2022年4月4日至7月1日,保姆张某某多次照看一名男婴。作为照看婴儿的保姆,张某某利用职业便利实施了猥亵儿童犯罪。张某某的行为已构成猥亵儿童罪,故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五年内,禁止从事与未成年人看护、教育等相关的职业。

“性侵受害者甚至只是婴儿”的惊悚元素引发了普遍关注,“恋童癖”的犯罪行为也刷新了公众认知的下限。网络传播的该保姆猥亵男婴的方式是超乎想象的。所谓“恋童癖”(pedophilia),其简单定义就是“成年人以未成年人为对象获得性满足的一种病理性性偏好”,性欲指向的范围一般是青春期前未发育的儿童。

所谓“看到屋子里有一个蟑螂,其实已经蟑螂遍地”了,国内“恋童癖”的犯罪行为并不在少数。中国裁判文书网的搜索结果显示,从2018年1月1日到2023年1月1日之间,涉及“猥亵儿童”的刑事案件判决书就达3568篇,而这恐怕还只是冰山一角,更多的犯罪行为尚未接受应有的惩罚。

科学研究也显示,大多数恋童癖都为实现其性欲望采取了实际行动,无论是以何种方式。在国内各大社交平台上经常可以看到网友的实名自述,回忆年幼时曾经遭遇猥亵乃至性侵的经历。这些受害经历之所以要到多年之后才讲述出来,一方面是因为“连自己都没意识到”,另一方面也是社会未及建立相应的“安全防护网”所致——恶魔就在身边,你却浑然不觉。

不过,有恋童思想倾向并不等于有恋童行为,有犯罪计划也未必转化为犯罪行为。特殊职业与敏感地点的便利往往会“诱发”恋童癖人员的犯罪行为,完善的防护机制则可以打消潜在犯罪者的侥幸念头。

不难想见,容易实施性侵/猥亵未成年人乃至婴幼儿的人,往往集中在保姆、医生这些易于接触儿童的“高危”职业,恋童癖人员也容易向这些职业“集聚”。国外爆出的性侵/猥亵儿童案件里,最广为人知的恶魔也是教堂里的黑衣牧师,原因也在于此。毕竟,神职人员无论是在教堂里接触唱诗班的儿童,还是与受洗入教的儿童单独相处,简直是太过“方便”了。而就犯罪地点而言,儿童集中的福利院、托育中心、学校、医院也是案件高发场所。

因此,相较于“加强少年儿童性教育”这个老生常谈的话题而言,加强安全意识教育与相应的制度建设更为重要。毕竟,性教育只能教给孩子生理知识,而不能在物理上有效防止侵害。甚至,像是美国LGBTQ运动搞的“前卫性教育”,反倒滋长了恋童癖的犯罪行为。

本案判决中的“从业禁止”就是一个非常好的实际做法,将这些潜在的恶魔或已经作奸犯科的罪犯永久逐出少年儿童的乐园。另一方面,公权力应从制度建设上加强对保姆、幼师等职业的安全审查,禁止恋童癖人员进入这些职业,也是从源头上阻止类似犯罪的有力举措。

在本案中,罪犯实施侵害的对象是甚至还不具备性别意识的婴幼儿,所谓“性教育”的防范办法自然就成了无稽之谈。显然,要想防范这类恶魔作奸犯科,事先筑起防护之网并将潜在犯罪人员隔离在婴幼儿的安全距离之外,方是更为妥当的做法。

纵观各国的立法与司法实践,性侵未成年人可谓是零容忍的重罪,不但量刑重、刑期长,而且会有附加刑罚。以本案的“有期徒刑五年”而言,美国仅仅是“传播儿童色情”都可以达到这个标准。而就本案的犯罪事实而言,在欧美甚至可能会有重判数十年乃至终身监禁的刑求,新加坡也有“坐牢42年并鞭刑24下”的案例;美国《梅根法案》也规定,一旦性侵未成年人的案件发生,即将犯罪事实与犯罪者信息备案存档供人调阅,尽可能杜绝罪犯的重复犯罪。因此,对于性侵/猥亵未成年人犯罪,从严从重量刑惩罚完全符合社会公共利益,也是建设儿童友好社会的应行之道。

一天,惊悚悬疑电影导演希区柯克偕友人驱车穿越瑞士。忽然他指着路旁,连声“恐怖”。友人看去,只见一黑衣牧师拉着一个小男孩说话,将手搭在他的小肩膀上了。导演把头探出车窗,朝男孩大叫:快跑啊,小孩,逃命哪!这个故事固然反映了希区柯克“对人类世界真实性没有兴趣”的古怪性格,也展现出电影大师对于人性的深刻洞察:恶魔恐怕就在身边,一定时刻保持警惕。从“防止性侵/猥亵未成年人/儿童”的角度而言,筑牢防微杜渐的安全之网正是此意。

王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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