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提到“良家”这个词汇,总会跟女性沾边,比如良家妇女,甚至还有一些不好的隐喻。其实这种现象并不罕见,一些如先生、小姐、大人、丈夫等古老用语如今被泛化、异化甚至污名化的使用,已经让人见怪不怪了。

再回过头来说良家——良家也叫“好人家”,最早在“礼崩乐坏”的春秋战国时代是指通过经营而致富者,到了讲究“重义轻利”的儒家思想一统天下的汉代,良家这么一个看上去就很美好的词汇自然就不能再沾上商贾的铜臭气。除了商贾再也当不成好人,在儒家眼中的医、巫、百工等人家也不怎么清白,于是天下四民中只剩下士和农才配得上良家的称号。

不过这个范畴还是太大了点。

我眼中的汉末正史武力排名:在今天已经少有人知的良家子(1)

汉军中的历代名将和军官队伍,几乎被良家子包圆了

中国在几千年历史中基本就是个农业社会,而占据了人口绝大多数的农夫在绝大多数的时间里都喂不饱自己的肚子。所以秉持着“仓廪实而知礼节,衣食足而知荣辱”观念的儒生们觉得,这些为了一口吃食可也不顾一切的家伙也不太靠谱。

所有从良家衍生出来的一个特定阶层——良家子,就被定义为拥有一定资产、遵循社会主流价值观而且从事耕、读等正当职业的良家出身的子女。

这下子把绝大多数的穷鬼排除在外了,良家子就成了从汉到唐(安史之乱前)近千年间一个尊贵、骄傲的而且进则可内治庙堂、外驱鞑虏,退则能保家兴族、造福乡里的特殊阶层。甚至可以说强汉盛唐的无上荣光,其实就是由无数前仆后继的良家子撑起来的。


为啥说“国恒以弱灭,独汉以强亡”?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良家子给力。

在夏商周时期,贵族与平民在身份地位上壁垒分明、牢不可破,不过这种情况在周天子权威扫地、诸侯间竞争激烈的春秋战国时期发生了变化。有才能的士人在列国间奔走,一朝成名便能跻身卿大夫行列,就连苏秦这样平民出身的也有了出头的可能,不过也仅限于个例,直到秦国任用商鞅变法之后,才真正打破了贵族与平民间的身份壁垒。

商鞅变法中最重要的内容就是奖励耕战,唯耕战二途可授爵,非军功不得封侯。尤其是有大军功者才能享受到仅次于君王的特权和荣誉,无军功者“虽富无所芬华”,成为了良家子滋生萌发的肥沃土壤。

汉代秦之后,虽然以严苛虐民为由大肆贬低秦政,但实际上嘴里说着不要不要,身体却很诚实,挑挑拣拣的将秦政中太过于吓人或是得罪人的条款剔除之后,剩下的统统继承了下来。尤其是非军功不授爵的规矩,连秦国的二十级军功爵位制都几乎一字不差的照搬了过来(仅仅为了避讳汉武帝刘彻的名讳,将彻侯改成了列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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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军功不得封侯只有在秦汉这两个强大的朝代才得以执行,所以在那时当文官没啥前途

不过汉较之秦起码在不拘一格选拔人才上是开了历史倒车的。不但上有天花板,“非刘氏而王,天下共击之。”(《史记·卷九·吕太后本纪》)而且以察举制作为选官的基本制度,大大提高了寒门子弟做官的门槛,而且在实践中“举秀才,不知书。举孝廉,父别居”这样弊端日益严重,逼得平民阶层想要晋身高位,唯有军功授爵一条路可走,封侯便成了无数寒门子弟的终极梦想。

终汉一朝400多年外战不绝,尤其是与匈奴间的战斗从汉初一直持续到汉亡。而西北六郡——天水(东汉永平年间改名汉阳郡)、陇西、安定、北地、上郡和西河因为位于汉朝西北边陲,与匈奴等戎狄接壤且屡受侵袭,故此尚武之风盛行,多勇武、擅骑射之士,自然成为国家选兵择将的重要来源,故而诞生了在汉朝赫赫有名的“六郡良家子”:

“天水、陇西,山多林木,民以板为室屋。及安定、北地、上郡、西河,皆迫近戎狄,修习战备,高上气力,以射猎为先……汉兴,六郡良家子选给羽林、期门,以材力为官,名将多出焉。孔子曰:“君子有勇而亡谊则为乱,小大有勇而亡谊则为盗。”故此数郡,民俗质木,不耻寇盗。”(《汉书·卷二十八下·地理志第八下》)

从汉文帝开始,六郡良家子就大量被征召入羽林、期门等天子亲军。汉武帝刘彻决心对匈奴展开反击作战以后,将其更名为羽林骑,大量选取从军战死的良家子之子孙入伍,号曰“羽林孤儿”。羽林军一旦建功立业后便很容易升迁,最终遍布汉军,成为汉代“军官团”的绝对主流。到了东汉时,羽林的地位进一步提高,开始设立郎官,轶比二千石,而入选羽林的六郡良家子,也享受终身俸禄待遇。只是到了东汉末年,随着国势衰微、天子被架空,羽林中不任事者才被减为半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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羽林军相当于汉代的军官培训团,也可以认为是最古老的军校

六郡良家子在成为羽林亲军以后,其中有“材力者”便可被选拔为官。所谓“材力”大多是指军事能力,或以武力见长,或者善用兵法等,于是六郡良家子中将才辈出。比如“用善骑射,杀首虏多”的飞将军李广,“为人沈勇有大略,少好将帅之节而学兵法,通知四夷事”的赵充国,“少以良家子善骑射为羽林,投石拔距绝于等伦”的甘延寿,“居爪牙官前后十年,为折冲宿将,功名次赵充国”的冯奉世,“性粗猛有谋”的董卓等人,都是其中的佼佼者。不仅于此,秦汉时期出身六郡的名将数不胜数,其中大部分都是良家子出身:

“秦、汉已来,山东出相,山西出将。秦时将军白起,郿人;王翦,频阳人。汉兴,郁郅王围、甘延寿,义渠公孙贺、傅介子,成纪李广、李蔡,杜陵苏建、苏武,上邽上宫桀、赵充国,襄武廉褒,狄道辛武贤、庆忌,皆以勇武显闻。苏、辛父子著节,此其可称列者也,其余不可胜数。何则?山西天水、陇西、安定、北地处势迫近羌胡,民俗修习战备,高上勇力鞍马骑射。故《秦诗》曰:‘王于兴师,修我甲兵,与子皆行。’其风声气俗自古而然,今之歌谣慷慨,风流犹存耳。”(《汉书·卷六十九·赵充国辛庆忌传第三十九》)

因为家境优裕、出身清白又以建功立业、马上封侯为目标,所以以良家子以骨干的汉军与其他朝代的军队最大的区别在于他们做人有底线、做事有目标。因此在别的朝代军队中屡见不鲜的贪污腐化、欺压百姓、剥削兵卒等现象,在汉军中相对少见。简单的说,就是良家子知道自己“为何而战”。

这样的军队即便在现代战争中也是难以战胜的,何况在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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像飞将军李广这样终生“觅封侯”的军人,都是最纯粹、最骄傲的军人,是后世的兵油将痞无法比拟的

良家子为了家国出生入死,统治者自然要回报以优厚的政治和经济待遇。比如良家子的社会地位很高,非常受人尊重,像是终生不得封侯的李广,司马迁在《史记》为其单独列传不说,还位列功勋显然在其上却属外戚“幸进”的卫(青)霍(去病)之前;像汉末位列“江夏八骏”之一的岑晊因为不是良家子出身,在仕途上屡受冷遇,险些误了大好前程。

身为良家子就截然不同了,除了从军很容易积功封爵,即便是没有从军和官身的良家子,也有到官府为吏、免除赋税等政策优惠。同时汉民都有服徭役和戍边的义务,唯独良家子可以花钱雇佣他人代替自己服役,即使自己服役,也比普通戍卒的地位要高。

之所以如此,是因为想成为一名合格的良家子是很难的。

前边说过成为一名良家子的前提是有一定资产而且身家清白,除此之外,良家子还负有守土卫民之责——一旦有外敌入侵,在乡良家子有权集结成军抵抗外敌,直到官军抵达后再编入其中,继续与敌作战。而良家子一旦从军就有很大的概率成为军官,因此他们不但要武艺精湛,还得读书,懂得如何指挥作战(所以即便是粗鄙不堪的董卓,也能作歌)。

这样一来就淘汰了一大堆脑子里只长肌肉的莽夫,即便幸存下来的还要面对下一个财富门槛——一个标准的良家子需要自备两匹战马,一杆大戟或是长矛,长剑一柄,弓一具,箭两壶(48支),铁甲半幅或是皮甲一套,以及行军一月所需的军粮。

汉朝人口最多时达1200万户以上,有能力购置出上面这一套家什的怕是百不存一,因此羽林骑编制最大的时候,也没有超过3000人。

良家子中的男人可以光荣的为国征战,女人则有被选入宫侍奉皇帝的资格。比如汉文帝的窦皇后、光武帝的阴皇后、汉和帝的邓皇后、汉桓帝的梁皇后以及汉灵帝的王美人等,都是史书中明确记载的良家子出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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嫁给汉文帝刘恒、生下汉景帝刘启、辅佐汉武帝刘彻登基——良家子出身的西汉窦太后经历了汉朝最辉煌的时代

汉顺帝曾经有4个宠爱的女人,不知道该立谁当皇后,大臣胡广等人却认为这根本不成问题:

“窃见诏书以立后事大,谦不自专,欲假之筹策,决疑灵神。篇籍所记,祖宗典故,未尝有也。恃神任筮,既不必当贤;就值其人,犹非德选。夫岐嶷形于自然,伣天必有异表。宜参良家,简求有德,德同以年,年钧以貌,稽之典经,断之圣虑。政令犹汗,往而不反。诏文一下,形之四方。臣职在拾遗,忧深责重,是以焦心,冒昧陈闻。”(《后汉书·卷四十四·邓张徐张胡列传第三十四》)

“宜参良家,简求有德,德同以年,年钧以貌”——这就是东汉时被主流舆论所认可的选取皇后的标准,顺帝也听取了这一建议,“以梁贵人良家子,定立为皇后”。同样的例子还发生在东汉灵帝时,当窦太后死后,擅权的宦官因为怨恨不愿让她与汉桓帝合葬,试图采用贵人的规格以示侮辱。于是廷尉陈球说道:“皇太后以盛德良家,母临天下,宜配先帝,是无所疑。”此言一出,“公卿以下,皆从球议。”(以上皆引自《后汉书·卷五十六·张王种陈列传第四十六》)宦官再也无法阻拦——窦太后的良家子身份,成为保住其地位最重要的砝码。

上有贤后、武侯辅佐,下有无数少年俊彦舍生忘死,这样的汉军如果还不能厉害得一塌糊涂,那就有鬼了。


唐朝的“中道崩殂”与良家子阶层的衰亡是同步的。

唐朝与汉朝的的良家子是有着很大区别的。

汉末至唐初的400多年,是一个分裂而且混乱的时代,从先秦以来延续了千余年的以“兵农合一”为特征的征兵制遭到了极大的破坏,于是从魏晋开始军户制应运而生。

军户制也称世兵制,就是将户籍分为军籍和民籍,前者需要身家清白、有一定财产并世代当兵服役,而被挑剩下的后者只要缴纳租税、按时服徭役即可。军户制发展到高度成熟以后就形成了府兵制——在府兵制下,官府授田给府兵家庭并免除其他赋役,府兵农忙耕种、农闲训练、战时出征,同时全国都有负责府兵选拔训练的折冲府。府兵制由南北朝时期的西魏权臣宇文泰所创,历经北周、隋,至唐初达到鼎盛,至唐开宝年间停废,共维持了约200年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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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兰之所以要替父从军,就是因为军户的义务,所以木兰算得上是那个时代的良家子

如果说在汉朝兵农合一的征兵制下,只能以数量稀少的良家子充任军官作为骨干的话,唐朝干脆是以良家子成军(当然唐时的良家子标准大大降低了)——唐军十二军府、数十万精兵几乎个个都是有户籍、有田产而且出身清白的农家子弟出身,按照当时的观点都属良家子之列。

其实唐高祖李渊从太原起兵后,他的军队中除了少数前隋府兵外,大部分来自招募和收降的溃兵、土匪以及从其他反隋势力接收的兵马。可以说在唐朝立国时,其军队的构成是非常复杂而且混乱的,战斗力也无法得到保证。

所以唐朝为了尽快恢复社会秩序和提高军队的战斗力,便参照隋朝的制度,将这些成分复杂的军队逐渐转变为府兵。到了贞观年间,全国基本得到统一,唐朝政府开始对府兵制大加修订,并使得制度逐渐固定下来。

贞观十年,分全国为十道,共设置634个军府,其中关内道军府就有261个,以巩固中央,形成强干弱枝之势。因为军府的主将称为折冲都尉,所以军府又称折冲府。折冲府的分布,多集中在关内、河东、河北和河南四道。折冲府的编制分为上、中、下三等,分别统兵1200、1000和800人。每府设折冲都尉一人、左右果毅都尉各一人、长史一人、兵曹一人。以上府为例,一府下辖6团,每团300人,置校尉一员(上府6校尉、中府5校尉、下府4校尉);一团下辖6队,每队50人,置队长一员;一队下辖5火,每火10人,置火长一员。

此时军坊已经逐渐被取消,军户编入一般民户之中,在户籍登记时除注明府兵身份以及免纳租赋以外,其余与民户相同。按照唐制,青壮男子年满20岁为兵,到60岁除役,在其中择少壮优秀者编入军府训练,这样的人才被视为良家子,拥有成为府兵的资格。其中能骑马射箭者为骑兵,称“越骑”,余者为步兵,称“步射”。府兵平时居家照顾田亩,冬闲时集于军府进行训练,国家一旦有事则出发作战。朝廷对于军府的训练和作战均有考核,折冲都尉主要承担组织训练的责任,地方州刺史负责的则是府兵的户籍、丁壮、材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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府兵制败坏前的大唐雄兵几乎是古代华夏王朝赫赫武功的最后一抹荣光

因为府兵制的原则是寓兵于民,从军服役是良家子应尽的义务,所以府兵在服役时(包括番上、出征和戍边)所有个人生活所需,包括粮食、用具,以及随身武器皆需自备,这一点与汉朝相同:

“凡火具乌布幕、铁马盂、布槽、锸、□、凿、碓、筐、斧、钳、锯皆一,甲床二,鎌二;队具火鑽一,胸马绳一,首羁、足绊皆三;人具弓一,矢三十,胡禄、横刀、砺石、大觿、毡帽、毡装、行藤皆一,麦饭九斗,米二斗,皆自备,并其介胄、戎具藏于库。有所征行,则视其入而出给之。其番上宿卫者,惟给弓矢、横刀而已。”(《新唐书·卷五十·志第四十》)

不过唐朝的良家子因为数量庞大,肯定比不上汉朝的前辈有钱,所以府兵作战所需的重兵器、马匹、甲胄以及器械等物资不得不由官府负担。

唐朝的府兵,是良家子这个始于汉代、辉煌了近千年的特殊阶层最后的辉煌,也是在中唐以前唐军威震天下、战无不胜的保障,具有显而易见的优点。

首先,府兵制在本质上“兵农合一”的征兵制的精华版,唐朝政府只需付出一定的田土、赋税,就既可以在短时间内动员足够数量的兵员以应对国家征战、守御的需要,又无养兵之费的同时,却有养兵之实。因此,相对于后来实行募兵制的宋、元、清等朝代,唐朝发动战争的成本较低,因此对外开疆拓土、征战域外的动机和欲望更为强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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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的历史上,实行征兵制的都很能打,搞募兵制的更擅长挨揍

其次,府兵都是出身有家有业的良家子,兵员素质良好,这就继承了汉军的传统优势:良家子的出身决定了其具有优良的组织性、纪律性,既不会扰民害民,又有超过一般军队的服从性,这一点在冷兵器时代是战斗力的基本保证;府兵既要从事农业生产,出征又要自备物资补给,还没有军饷——这就决定了他们要是不想因为出征作战而导致自身财产受到损失,就必须取得战斗的胜利,从而用战利品和朝廷的赏赐弥补损失(唐初政府对于战利品分配和战后赏赐的政策是极为宽宏的,一次大捷的获利超过府兵耕种田亩所得的数倍并不稀奇)。因此唐朝的府兵们往往“闻战则喜”,战斗欲望和士气极为高昂;府兵制亦是世兵制,父死子继、兄亡弟及,又有授田制保证家庭的基本生活,因此府兵们没有后顾之忧,在战场上往往不顾生死,战斗意志非常坚韧。像实行募兵制的宋朝军队那样一旦战局陷入胶着或稍有不利,士兵就一哄而散的情况在中唐之前极少出现,倒是即便陷入绝境仍酣战不止、不死不休的场面在唐军中屡见不鲜。

汉朝的良家子标准严格,导致数量稀少,很容易在持续的战争中消耗殆尽;而唐朝的良家子标准不高,又陷入了另一个无法避免的先天缺陷,那就是古代王朝无法克服的土地兼并问题。比如唐朝的府兵制就是建立在均田制的基础之上的,可是随着经济发展,土地兼并严重,均田制被破坏,府兵制也就成了无本之木,最终败坏殆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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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土地兼并严重和偃武修文的宋明等朝代,根本不可能有良家子生存的空间 存活的

按唐制每男丁受田百亩,其中20亩为永业田,可世袭并免除一切课役;其余80亩为口分田,不可世袭并需缴税。但口分田只需年输粟2石,与收入相比大概为四十税一,税赋水平之低堪称是史无前例的,农民的负担比此前税负最低的汉代还要轻微(三十税一),这也是支持府兵制最重要的经济基础。

唐初因为隋末乱世的影响,人口巨减,尤其是占有大量土地的地主豪强或亡或走,人少地多的情况使得官府授田并不存在什么难度,于是府兵制能够顺利的执行下去。但随着承平日久,人口增长尤其是土地兼并情况的日益严重,使得均田制遭到了极大的破坏。

到了天宝十三年,在官府统计的约900万户籍中,不课户就达到了356万户之多,超过了三分之一,基本为士族门阀所垄断。同时,他们还大量私买口分田和永业田置为“庄田”,同时向佃农收取公税20倍的私税,使得富者占地万顷,贫者无立足之地,出现了大量的逃户和欠租。而由于战乱导致户籍账册散失,国家又急需收税平乱,于是曾被李唐王朝开国之祖深恶痛绝的苛捐杂税、横征暴敛,此时却被他们的子孙当成了救命稻草,肆无忌惮的施加在自己的子民身上。而建立在租庸调制下的均田制的动摇,又严重威胁到李唐王朝赖以保家卫国的府兵制——战死无抚恤、赏罚不分明、边军久戍不得归,同时军官虐待士卒、匿死不报、吞没财物成为普遍现象。于是唐朝的良家子不再是百年前那支逢战则喜、所向披靡的铁军,百姓以役为苦,竞相逃避,唐军的战斗力一落千丈,再也承担不起昔日的任务。

于是府兵制彻底败坏,唐朝政府不得不以募兵取而代之:

“(天宝)十一年,取京兆、蒲、同、岐、华府兵及白丁,而益以潞州长从兵,共十二万,号‘长从宿卫’,岁二番,命尚书左丞萧嵩与州吏共选之。明年,更号曰‘彍骑’。又诏:‘诸州府马阙,官私共补之。今兵贫难致,乃给以监牧马。’然自是诸府士益多不补,折冲将又积岁不得迁,士人皆耻为之。”(《新唐书·卷五十·志第四十》)

而这些贪慕募兵相对优厚的待遇而加入其中的,绝大部分是与良家子身份完全对立的“不良人”,即泼皮无赖、非持“正业”者以及穷困潦倒者。这就使得哪怕官府采用如何严格的标准挑选、再加以如何严格的训练,都使得“彍骑”的战斗精神和意志、尤其是在“为何而战”这一原则性问题上,与唐初的府兵都有着本质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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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从府兵制垮掉以后,曾经强大无匹的唐军几乎再也没打过胜仗

尤其是彍骑所招募的兵员,多来自“市人”(商人)、无业游民等被当时社会主流舆论所鄙视的阶层,使得从军征战由普遍受人敬仰和尊重的职业变成遭到普遍的抵制、轻视和厌恶。后来“好铁不打钉,好男不当兵”的谚语由此而来,唐朝之后大多数王朝普遍的实行修文偃武,导致尚武精神的退化,与此也不无关系:

“至是,卫佐悉以假人为童奴,京师人耻之,至相骂辱必曰侍官。而六军宿卫皆市人,富者贩缯彩、食粱肉,壮者为角牴、拔河、翘木、扛铁之戏,及禄山反,皆不能受甲矣。”(《新唐书·卷五十·志第四十》)

于是彍骑败坏不能战后,又以禁军和方镇兵代之,兵制完全紊乱,唐朝也因此走向了灭亡。

自唐开宝年间以后,世间再无“良家子”,剩下的只有臭名昭著的良贱之分。而此后的宋元明清历朝的军队,大体也都以募兵为主(明朝倒是实行了军户制,但是败坏得更彻底),无法重现汉唐之时的赫赫武功就成了必然之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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