叠墅物业费高(青岛叠墅物业费之争)(1)

图源:中房报图库

白珍亮/发自青岛

近期,“叠墅到底是不是普通住宅”再次引发舆论关注:青岛多个叠拼别墅小区业主疑物业收费超过政府指导价,主管部门对物业公司做出行政处罚后,物业公司反将政府部门告上法庭并胜诉。不过,10月9日,青岛市发改委明确,在新政策出台前,叠拼别墅属于普通住宅,应该按照普通住宅的政府指导价收取物业费。

叠拼小区业主诉物业收费过高

2022年9月20日,青岛西海岸新区越秀君悦府业主通过政务平台投诉称,越秀君悦府小区物业越秀地产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不执行西海岸新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叠拼属于普通住宅的认定,仍然向叠拼业主收取每平米4.3元的高物业费,对于长期空置的的业主以叠拼不属于普通住宅为由不给办理空置手续。

而据记者了解,青岛万科青岛小镇叠拼每平方米3.99元的物业费,中欧国际城金茂墅每平方米3.98元的物业费,鲁昊棠琳湾叠拼别墅每平方米4.8元的物业费都曾被业主投诉。

根据青岛市普通住宅前期物业服务费指导标准为:带电梯的物业费最高不超过3.02元/平方米/月、不带电梯的物业费最高不超过2.496元/平方米/月。

而对于业主的投诉,主管部门却给出了不同的处理意见。城阳区市场监管局曾针对“万科物业”超标收取叠拼别墅物业费做出过“责令退款”的行政处理;而西海岸新区的答复称,西海岸新区市场监管局早于2021年9月,已经对越秀地产山东物业管理公司青岛分公司不执行政府指导价的行为立案了。但由于该行政案件存在普通住宅认定标准及相关规范性文件如何适用存在争议,因此需要有权机关做出解释或者确认,因此没有办法如期办结案件,已经中止了调查,等待相关影响因素排除后,继续调查。

物业公司上诉获胜

2021年8月,城阳区相关负责人在通过网络回答市民关切时透露,关于万科物业公司在仟佰墅小区收取物业服务费的问题,经城阳区市场监管局落实,区市场监管局于2020年11月,向万科物业公司下达责令退款告知书。之后,该公司向城阳人民法院对区市场监管局提起了诉讼。目前,该案正在城阳人民法院审理中。

根据平台信息显示,城阳区人民法院认为“普通住宅界定标准及相关规范性文件如何适用尚未明确”,据此判决撤销了城阳区市场监管局的行政行为,而城阳区市场监管局不服一审判决,上诉到青岛中院。

而据记者追溯,除万科物业外,龙湖物业青岛分公司、广州星河湾物业青岛分公司等多家物业公司也曾将城阳区市场监管局告上法庭。

2022年9月21日,城阳区区长做客“民生在线”时表示,关于叠拼物业费收费问题,城阳区市场监管局进行了落实办理,但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了终审判决,根据判决情况,目前在物业公司就叠拼是否超标准收取物业服务费的问题上,没有相应的法律、法规等依据,城阳区市场监管局在一审二审中都已败诉。

青岛市发改委:新文件出台前叠拼是普通住宅

据悉,2022年6月,青岛市发改委发布了《青岛市普通住宅认定标准》(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稿中将叠拼别墅认定为普通住宅。但截止目前,征求意见稿还只是征求意见稿,没有形成最终意见出台。

那么对于意见出台前的“空挡”期,“叠拼”到底是否应认定为普通住宅?10月11日,青岛市发展改革委作出回复,表示2022年9月9日已下发《青岛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继续执行青发改价格[2019] 257号文件的通知》。通知明确在新政策出台前,《青岛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贯彻实施<山东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青发改价格[2019] 257号)继续执行,新政策正在抓紧研究制定中。“目前,青岛市对普通住宅的界定标准继续按照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普通住宅界定标准问题的复函》(鲁发改价格函[2019]162号)执行,即:《山东省定价目录》规定的普通住宅,是指除独栋、双拼、联排等各类别墅之外的住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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