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元节即将来临

每到这一时期祭祀活动会不断增多

不过参与相关活动时

还得有这些得注意

哈尔滨两地发布公告

01

阿城区倡议文明祭祀

——提倡绿色祭祀,做文明祭祀的践行者。提倡采用敬献鲜花、网络祭祀、家庭追思等方式,祭祀先辈、缅怀故人。禁止在道路、居民区和其他公共区域焚烧冥纸冥币,自觉抵制陈规陋习。

——提倡安全祭祀,做安全有序的维护者。严格遵守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倡导不跨区域祭祀,减少疫情感染风险。外出祭祀要加强防护、扫码亮码、配合查验,不聚集、不扎堆参加祭祀活动。

——提倡节俭祭祀,做移风易俗的推动者。大力弘扬尊老孝老敬老爱老的传统美德,提倡老人在世时晚辈多陪伴、去世后不大操大办,摒弃搞攀比、讲排场、摆阔气等陋习,倡导文明节俭治丧。

——提倡生态安葬,做文明殡葬的先行者。提倡集中规范安葬,禁止散埋乱葬,不建硬化大墓、豪华墓,珍惜土地资源,保护生态环境。倡导树葬、花葬、草坪葬等节地生态安葬方式,引领文明殡葬新风尚。

02

方正县中元节文明祭祀倡议书

一、摒弃陋习,开展文明祭祀。破除焚烧冥纸冥币等陈规陋习,通过敬献鲜花、清扫墓碑、诵读祭文、系黄丝带等方式寄托哀思,自觉摒弃不文明祭扫行为,提升传统节日的现代意义,营造文明祭祀的社会氛围。

二、勤俭节约,倡导绿色祭祀。变注重实地、实物祭扫为注重精神传承,提倡鲜花祭祀、植树祭祀、网上祭祀、家庭追思会等文明祭奠方式,做到理性祭奠、节俭祭奠,以肃穆、环保、节约、低碳的文明方式缅怀逝者,将中华民族慎终追远的情感用现代文明的方式来表达。

三、敬老爱老,弘扬传承文化。树立厚养薄葬的文明新风,弘扬孝老敬亲、勤俭节约等优秀传统文化,发扬“丰祭不如厚养,孝道注重当下”的理念,提倡多给在世老人亲情关爱,不搞逝后铺张浪费大操大办,以节俭方式寄托哀思、承其美德、秉其遗志。

四、以身作则,引领时尚新风。全体党员干部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自觉遵守殡葬、祭祀改革的新规定。带头低碳祭扫、带头简办丧事、带头实行火葬和节地生态安葬,以实际行动示范引领广大群众主动参与和响应。积极向亲朋好友和身边群众宣传文明安全、绿色低碳的祭扫方式,自觉做移风易俗的宣传者、推动者和践行者。

五、加强监管,严禁燃香弄火。严禁前往墓地、骨灰寄存堂从事烧纸、燃放烟花爆竹等活动。禁止制造、销售、运输冥纸冥币、纸人纸马等迷信殡葬用品。禁止在道路、广场、居民区、公园、风景区、林区、草原等地开展焚烧冥纸冥币等祭祀活动。

移风易俗、传承文明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让我们携起手来,从点滴做起,倡导新风、移风易俗、文明祭扫,引领文明祭祀新风尚,以实际行动共建文明和谐的美好家园。

本市下列区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按照《哈尔滨市人大常委会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决定》,在我市市区四环路围合区域(含四环路)、松浦镇四环外区域、利民开发区、哈尔滨经济技术开发区、机场路沿线区域(新发镇、新农镇、太平镇)以及平房区、呼兰区、阿城区、双城区人民政府划定并向社会公告的区域内,禁止销售烟花爆竹。市应急管理局提示市民,禁放区域内严禁燃放烟花爆竹。

01

道里、道外、南岗、香坊、松北

市区四环路围合区域(含四环路)、松浦镇四环外区域、利民开发区、哈尔滨经济技术开发区、机场路沿线区域(新发镇、新农镇、太平镇);

注意:哈尔滨四环路,即哈尔滨绕城高速公路: 

哈尔滨管控措施最新消息(两地发布最新消息)(1)

02

呼兰区

禁放区域范围:

东至铁路沿线,西至呼兰河,北至殡仪馆(不含殡仪馆)和原野高速进出口路,南至兰河新城前沿河带状公园以内区域。

03

平房区

一、本行政区域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二、本行政区域内禁止销售烟花爆竹。三、本行政区域内的任何单位和个人,应当自觉遵守禁止燃放、销售烟花爆竹的规定。

04

双城区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范围:老城区东、南、西、北环路以内区域;新城区通达路、火磨街、无名胡同、承旭北路、东环北路以内范围。

05

阿城区

(一)主城区内集中禁燃区域:

北起延川大街与哈吉大街交汇处,向西至哈吉大街与平岭路交汇处,沿平岭路向南至民合大街,沿民合大街向西至中都大街舍利小学外围(中都大街此路段两侧各企事业单位、城镇居民小区均为禁燃范围),中都大街舍利小学外围向东南至青啤大街青岛啤酒哈尔滨有限公司外围,向南至龙涤小区,沿龙涤小区外围至金龙路(金龙路以西的各企事业单位、城镇居民小区均为禁燃范围)。沿金龙路向南至金都大街交汇处,沿金都大街向东至红创广场、红星美凯龙商贸城,沿红创广场外围向南至建材市场外围、农业部种植机械检测中心外围、英联燃气公司外围、七〇三地质队家属区外围、满族风情园小区外围至阿城一中外围,沿阿城一中外围向东至剑桥郡小区外围、区第二幼儿园外围。区第二幼儿园外围向东至新体育文化中心区域,沿新体育文化中心北侧的东环大街向东至阿勒楚喀路,沿阿勒楚喀路向北至金都大桥,沿金都大桥向东至哈绥公路与中都大街交汇处,沿中都大街向西北至阿什河交汇处(中都大街此路段北侧企事单位、城镇居民小区均为禁燃范围)。沿阿什河内侧边缘向北至继电器大桥北桥头,沿继电器大桥北桥头以东继电器家属区外围向东至原阿继集团、省水利二处外围,沿省水利二处外围向北至哈红公路,沿哈红公路向西至蜚拉公路交汇处(哈红公路两侧的企事业单位、城镇居民小区均为禁燃区域)。沿蜚拉公路向南过继电器大桥至龙丹路(此路段以西的企事业单位、城镇居民小区均为禁燃区域),沿龙丹路、东方路、龙马路至污水处理厂外围,沿污水处理厂外围至民合村村部外围(此路段两侧的企事业单位、城镇居民小区均为禁燃区域)。民合村外围至延川大街与哈吉大街交汇处的合围区域。

(二)除上述主城区内集中禁燃区域外,所有镇、街道下列场所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1、党政机关、事业单位驻地;

2、文物保护单位;3、客(货)运站、主次干道、桥梁(含立交桥)、码头等交通枢纽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4、生产、销售、储存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及消防重点单位周边安全距离范围内;5、大型能源动力设施、水利设施、输变电设施及水、电、燃油、燃气、热力供应等设施安全保护区内;6、医疗机构、幼儿园、中小学校、敬老院、公共文化场所;7、山林、草原等重点防火区;8、集贸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

(三)法律、规章规定的其他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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