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国菲,中央民族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硕士研究生。

吕乐平,中央民族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教授。

“边缘人(marginal man)”溯源于社会学,同时也是跨文化传播研究中避不开的议题。我国学者单波和刘欣雅(2014)提出,“边缘人”这个概念标示着人们由于文化差异而形成的交流障碍,也标示着某种跨文化关系,并且,在跨文化传播的研究者中,具有边缘人经验的学者占据绝对优势。但是,由于理论性研究的不充分和停滞,导致其在跨文化传播研究中并未发挥应有的价值。本文在既有研究的基础上,引进相关理论和概念,对边缘人理论进行解构和重构,使其不仅在跨文化传播研究中,同时在相关议题,比如网络化个人主义、后殖民主义,包括族裔散居(diaspora)研究中均能提供新的视角和思路。本文希望通过对“边缘人”的深入解读,将其从失声状态中解救出来,促进该理论与传播学相关研究的对话。

边缘人的命运转折(边缘人再出发理论重构及其与传播学的对话)(1)

一 社会学溯源:

“边缘人”理论性研究的两条路径

“边缘人”源于齐美尔(Georg Simmel)的“陌生人(stranger)”,“这里所讨论的陌生人,并不是过去经常提到的那种意义上的今天来了明天就走的漫游者,而是今天来了明天留下的人。”(Simmel,1908/1950:402)陌生人既近又远。空间意义上,他是群体的一部分;社会意义上,他又不属于该群体(Simmel,1908/1950:402)。后来,帕克(Robert E. Park)(1928)提出“边缘人”的概念,边缘人生活在两种完全不同的文化群体的边缘,不被任何一个群体完全接受,而这两种文化群体也从来没有完全渗透和融合。“其结果是产生一种不稳定的性格——一种具有行为特征的性格类型,这就是边缘人。正是在边缘人的心灵中,冲突的文化相遇和融合,文明的进程也得以在其中窥见和研究。”(Park,1928)

随着研究的深入,逐渐发展出边缘人研究的两条路径:边缘情境与边缘人格。

斯通奎特(Everett V. Stonequist)发展了帕克的边缘人理论,两人都注重文化冲突在个体心灵上的体现。此外,斯通奎特(1935)提出要从社会情境的角度来看待边缘人的产生,他认为正是社会情境造就了边缘人格(marginal personality)。产生边缘人的社会情境是一种双文化或多文化的情况,在这种情况下,一个文化群体的成员设法使自己适应于这个拥有更大声望和权力的群体,这种情境区分为两种情况:第一种是文化差异,同时包括种族(生物)差异;第二种是纯粹的文化差异(Stonequist,1935)。迪克-克拉克(H. F. Dickie-Clark)(1966)批评斯通奎特虽然提出了边缘情境(marginal situation)的问题,但由于忽略了排斥的问题而强调更严重的心理影响,很容易混淆“边缘人”是指处于边缘状态,还是具有边缘人格特征,或者两者兼而有之。迪克-克拉克提出了边缘人研究的心理学和社会学两种取向,并正式强调边缘情境的概念,“边缘情境可以理解为被排除在群体关系系统之外的一种状态。”(Dickie-Clark,1966)他将其发展为“等级情境(hierarchical situation)”的概念,“可以把情境的边缘性看作是背离对由等级制规定的个人或阶层在任何事物上的等级一致性的结果。”(Dickie-Clark,1966)

在边缘情境与边缘人格关系的研究中,边缘情境的定义成为一个存在争议,同时也是理解二者关系的关键点。

克尔霍夫(Alan C. Kerckhoff)和麦考密克(Thomas C. McCormick)(1955)认为,边缘人是一个使用非成员群体作为参照群体的人,处于边缘地位(marginal status),即社会中不同声望水平的群体之间的个体同时认同于支配群体与被支配群体。二人还提出,处于边缘地位的个体不一定具有边缘人格,边缘人格也不一定只由处于边缘地位的个体产生。

安东诺斯基(Aaron Antonovsky)(1956)提出了边缘情境的七个特点,但都将其局限于文化群体之间。这与斯通奎特的观点是一脉相承的。曼恩(John W. Mann)(1958)批评斯通奎特等人把边缘人格仅仅归于群体关系的看法。他认为,“从本质上说,边缘情境意味着想要某种东西却无法得到。某些欲望可以指向群体......但欲望也可以指向与群体无关的事物......心理边缘性有时与群体相关,但并不必然相关,个体有很多需求或取向,其中只有一些与群体有关。”(Mann,1958)迪克-克拉克(1966)认为曼恩对边缘情境的定义方式超出了社会交往的范畴,突破了传统的局限,但可能过于普遍和广泛,以致无法有效地与具体情况联系起来,也无法区分其中的群体。实际上,由于其定义过于宽泛,反而可能导致了概念的混淆。后文将借鉴曼恩对边缘情境的理解,并对其作出修正,克服其过于广泛的缺陷。

此外,高德伯格(Milton M. Goldberg)(1941)还提出“边缘文化(marginal culture)”的概念,如果所谓边缘性个体从小习惯在两种文化的边缘生活,与其他边缘性个体共同成长,并且其边缘位置不会成为其愿望实现的主要障碍的话,那么,其就只是边缘文化的一个参与者,而非边缘人。格罗文斯基(David I. Golovensky)(1952)提出“多重忠诚(multiple loyalties)”的概念,指出美国一些少数民族中的个体可以忠诚于所在的所有群体,并且不会陷入持续的冲突和不确定状态。

这些研究都证明了边缘情境和边缘人格之间并不存在完全的对应关系。此外,应注意的是,帕克和斯通奎特皆强调文化冲突在个体内心的反映,格林(Arnold W. Green)(1947)提出,群体的外部冲突需要区分为群体冲突和文化形式的差异,它们不共存,也不是同义的。换言之,不同群体之间可以存在明显的文化冲突,也可以具有文化上的相似性,内在冲突是群体冲突的反映,这种说法更为准确。

格林的研究实际上突破了“边缘人”的文化局限性,将其从“文化的边缘”进一步深入和落脚到“群体的边缘”。与此相对应,在跨文化传播研究中,所谓的“跨文化”,深入地讲,就是“跨群体”,可以是跨国家、地区、民族、社群乃至个人,二者的广延性正相契合。

有关边缘人格的争议较少,一般认为,边缘人格的产生是外在文化或群体冲突在个体心灵上投射的结果,可以将其理解为一种内心充满冲突与矛盾乃至分裂的人格类型,表现为焦虑不安的情绪状态。但是,由于边缘人格始终与边缘情境纠缠不清,在研究时,还需要进一步对边缘人格作出清晰的界定。

心理学对焦虑(anxiety)这一心理现象进行了大量的研究,以边缘人格突出的“内在冲突”为关键接合点,本文主要参考存在主义心理学家罗洛·梅(Rollo May)对焦虑的研究。所谓的边缘人格实际上对应罗洛·梅提出的神经性焦虑。罗洛·梅将焦虑区分为正常焦虑和神经性焦虑。首先,“焦虑是因为某种价值受到威胁时所引发的不安,而这个价值则被个人视为其存在的根本。威胁可能是针对肉体的生命(死亡的威胁)或心理的存在(失去自由、无意义感)而来,也可能是针对个人认定的其他存在价值(爱国主义、对他人的爱,以及成功等)而来。”(梅,1977/2010:172)他认为,焦虑产生的根本原因是对个体根本存在的威胁。其次,正常焦虑与神经性焦虑的区别体现在对客观危险的反应是否过度,是否存在压抑和心灵冲突,是否需要启动神经性防卫机制,以及是否会产生退缩而非建设性行动,神经性焦虑皆为是(梅,1977/2010:179)。罗洛·梅认为,内心的冲突是产生神经性焦虑的直接原因,而冲突的本质则存在诸多争议,他将之归结到个人与社群的关系上。同时,外在冲突只有在关涉个体根本存在时才能在内在得到反映。

美国跨文化传播研究领域关键人物威廉·古迪昆斯特(William Gudykunst)的焦虑情绪——不确定性管理理论(AUM)也涉及焦虑问题。他用齐美尔的陌生人概念来联系人际和群体传播,提出处理不确定性和焦虑是影响我们与陌生人交流的核心过程(古迪昆斯特,2014:285)。古迪昆斯特(2014:287)认为,焦虑是情感(情绪)上的不确定性的等价物。但他主要是从与陌生人交流的角度使用这两个概念的,并未对其进行深入解读。下文同样将焦虑与不确定性联系起来思考,同时从理论的高度对不确定性概念进行深入阐释,并从该角度对边缘人理论进行解构和重构。

二 “不确定性”理论建构

鲍曼(Zygmunt Bauman)曾用“不确定性”来描述“异乡人(stranger)”,他从本地人的角度将“异乡人”视为一种不确定的因素。异乡人是世界秩序的一个始终如一的威胁(鲍曼,1991/2003:89)。本文将从“边缘人”自身的角度来看“不确定性”。

罗洛·梅曾引用克尔凯郭尔(Soren Aabye Kierkegaard)的观点论述焦虑,“焦虑是人类在面对他的自由时所呈现的状态......把焦虑描绘成自由的可能性,当个人预见可能性的同时,焦虑就已经潜藏在那了。”(梅,1977/2010:34)这个“可能性”就是不确定性,只存在一种可能性时,即为确定性,存在多种可能性时,即为不确定性。罗洛·梅(1977/2010:172)认为,焦虑的特性是面对危险时的不确定感与无助感。换言之,焦虑与不确定性相伴而生。

斯宾诺莎(Baruch de Spinoza)把恐惧与希望并列......恐惧是一种不确定的痛苦,源自我们认为某件我们所憎恨的事将降临在我们身上;希望则是不确定的快乐,源自我们认为我们期待的好事即将发生......当怀疑的因子从希望中被移除,也就是我们确定好事会发生时,我们便充满信心。而当怀疑的因子从恐惧中被移除,也就是我们确定坏事将发生或已发生时,我们便感到绝望......对斯宾诺莎而言,怀疑的去除以及确定性的完成都是可能的,如果我们能够遵循理性的确切建议(梅,1977/2010:26)。

从罗洛·梅对斯宾诺莎关于恐惧与希望的论述的分析中,可以看到,确定性意味着怀疑因子的去除,也消除了焦虑产生的可能性。但他以理性为支柱的“确定”则被罗洛·梅认为仅在十七世纪的文化情境才成立。

至此,可以从存在和焦虑的层面对“确定性/不确定性”做一个界定:确定性可以理解为对事关个体根本存在的任何事物的怀疑因子的去除;不确定性则意味着对事关个体根本存在的事物的怀疑,即意味着存在多种可能性和内在冲突,也意味着焦虑的产生。不确定性与内在冲突、焦虑相伴相随。

这是从个体的角度来定义的,确定与否可以理解为个体为对事物主观的判断,所以有因人而异和偏离现实的可能,但又是无法脱离现实的。此外,这些事物应事关个体的根本存在,否则即便是不确定,也不会引发焦虑。

不确定性是超前的、未知的。潘朵拉(Pandora)的盒子释放出无数的灾难,结果只有“elpis”被关在里面。法国哲学家斯蒂格勒(Bernard Stiegler)认为,elpis就是不确定性(斯蒂格勒,1994/1999:233),其本质就是超前与时间(斯蒂格勒,1994/1999:231)。我们从过去而来,活在当下,面向未来。当下仅限于瞬时性,是过去和未来的交接点,这个点可以无限压缩,因此当下是无法进入反思的,当它进入反思时已经成为过去,个体也就无法对当下作出判断。对于已经发生的、个体已知的事物,个体可以作出确定的判断,而尚未发生,包括现时间段内正在发生以及个体还未知晓的事物,对个体来说则有不同程度的不确定性。事实上,对于未来,尽管受科技发展的挑战,就目前来看,我们唯一能够确定的就是我们终会死亡,“死亡是绝对确定的,同时这一确定又是不可测的”(海德格尔,1994/2009:443),不可测在于其何时何地如何发生。死亡是消解所有不确定性的终极武器,与此同时,它也消解了确定性,因为无论是确定性还是不确定性都依赖于个体的存在,当个体死亡时,确定性和不确定性也随之消亡。

罗洛·梅认为焦虑的根本原因是对根本存在的威胁,威胁就意味着不确定性,那么确定性就是消除焦虑的根本方式。已经发生、在知晓范围内的事物的确定性能够消除我们在其发生或未知之前的焦虑。但正如海德格尔(Martin Heidegger)所认为的,此在向来先行于自身存在,先行于自身就奠基在将来中,生存论建构的首要意义就是将来(海德格尔,1927/1999:373)。所以我们始终面临着超前的、未知的不确定性。换言之,我们在由过去堆积起来的确定性上,面对着汹涌而至的不确定性,唯一确定的是我们终将死亡,进入一个超出存在、超出认知的状态。我们可以从过去得到确定性,但是过去已死,我们可以从死亡的发生得到确定性,但死亡的发生终将是死亡。所以,不确定性状态才意味着存在(在世),存在即是不确定。这与罗洛·梅认为的“焦虑是人类的基本处境”(梅,1977/2010:2)是一致的。

斯蒂格勒(1994/1999:231-232)认为,“‘elpis’一词首先是指等待、推测、假定和预见。由此延伸,它同时包含了希望及其反面——恐惧——的意思......‘elpis’是一个根本的不确定的层次,无论‘elpis’是指对恶或善的等待,它从来不是坚决的和肯定的。”上文也提到斯宾诺莎关于希望与恐惧的观点,由此,可以将不确定性分为消极和积极两个层面:从个体主观的角度来看,消极不确定性指个体判断事物不利于其根本存在的可能性大,意味着危机、恐惧等;积极不确定性指个体判断事物利于其根本存在的可能性大,意味着机会、希望、信心等。

在此基础上,可以对边缘人格进行解构。帕克(1928)认为,“大多数人的生活中都有过渡时期和危机时期......但就边缘人而言,危机时期相对较长,结果是,他往往成为一种人格类型。”因此,可以认为,边缘人格是长期处于消极不确定性状态而产生的,正常焦虑是消极和积极不确定性相互交织的状态。在这里,不论是积极还是消极不确定性都伴随着内在的冲突和焦虑,当积极不确定性主导时,焦虑程度较轻,内在冲突也较弱;消极不确定性主导时,则焦虑程度较重,内在冲突也较强。后文在涉及内在冲突时,也主要指涉消极不确定性主导下的内在冲突。那么,作为边缘人格的产生机制和显著特征的内在冲突可以解构为长期无法得到解决的消极不确定性状态。

“我(指普罗米修斯)把人类从对死亡的预见中解脱出来,当人们问他对死亡之苦有什么妙方时,他回答,‘我在人类身上永恒地放置了盲目的希望(elpis)’......(但)它不是解救死亡的妙方,因为死亡注定在人类生存之中,无方可解,但是,‘elpis’在人类灵魂深处可以平衡对死亡的意识,因为它使人类无法预见自己的死亡时刻及其到来的方式。”(斯蒂格勒,1994/1999:232-233)斯蒂格勒把elpis等同于不确定性,其本质包含着超前与时间,又把elpis作为盲目的希望以使人免于直面死亡。在这里,他将不确定性、超前与时间、盲目的希望全部集中到elpis这一词的意蕴上。不确定性本身即是超前的不确定性,所谓“盲目的希望”应指涉我们对各种事物的追求,这种追求成功与否是不确定的。而这些事物正是海德格尔称为“公众意见”的东西,“公众意见当下调整着对世界与此在的一切解释并始终保持为正确的。”(海德格尔,1927/1999:148)它使得日常的向死存在作为沉沦着的存在乃是在死面前的一种持续的逃遁(海德格尔,1927/1999:292)。这种“逃遁”所凭依的就是以“公众意见”的形式存在的,我们自己发明的各种幻象、谎言或神话。这是我们试图推迟、回避甚至超越、对抗死亡的方式,是我们感知自己存在免于直面死亡的屏障。久而久之,这些幻象、谎言或神话几乎内化为人的本能,成为人在世的目标、动力、意义所在和安全保障,成为罗洛·梅所言的根本存在的一部分。这些幻象、谎言或神话千差万别,可以无比高尚,也可以耽于物欲。它能够使我们坦然面对死亡,甚至使个体为其慷慨赴死。如果没有它们的保护,我们将陷入直面死亡的惶惶不安,因为我们能够确定的,都是死亡的,而死亡本身却是不可测的,并且完全超出认知、超出确定性和不确定性。由于对不可测、不可知的死亡的惧怕,我们总是在从消极不确定性追寻积极不确定性的过程中,积极的不确定性使我们更接近存在的根本,是横亘在我们与死亡之间的保护屏障。克服边缘人格,从某种程度上说,就是促进个体状态从消极不确定性到积极不确定性的过程。

存在的根本不只包括这些幻象、谎言或神话,还有肉体,有时二者之间是冲突的。尽量延长肉体生命也是对抗不可知死亡的方式,不过其有限性决定了它注定的失败。

当个体相信那些幻象、谎言或神话能够帮助他逃避、对抗乃至超越超出认知的死亡,并且他有信心能够达成时,个体就以其为目标继续生存。必要时,个体可能会为了这些神话牺牲肉身,但也有可能为了肉身而放弃那些神话,这取决于对个体来讲哪方更为重要,此时总体上来讲个体处于积极不确定性状态。当个体认为这些神话不能对抗死亡,或者丧失达成的信心,长期处于消极不确定性状态无法扭转时,可能就会产生边缘人格甚至选择结束生命。扭转的关键在于能否找到新的积极不确定性来源,或者重拾达到其所认同的幻象、谎言或神话的信心。

在这里,可以将不确定性再次分为生物和精神层面的积极和消极不确定性:生物层面主要是物质需求,还包括其他生理需要、安全等;精神层面则指涉那些幻象、谎言或神话,其因时代,因个体均有所不同。

与他人的联结是个体积极不确定性最为重要的来源。海德格尔认为,此在本质上就是共在。“即使实际上某个此在不趋就于他人,即使它以为无需乎他人,或者当真离群索居,它也是以共在的方式存在。”(海德格尔,1927/1999:143)弗洛姆(Erich Fromm)(1941/2000:13-14)提出,“人只有同他人进行某些合作,才能生存......人性中的某些因素是固定不变的:物质化的冲动必须得到满足,避免孤立与精神孤独。”这两种因素的满足必须在与他人的联结之中才能实现。

这些与他人的联结可以分为理性的工具性关系和感性的表达性关系两个层面:理性层面包括物质层面的经济关系和道德层面的人情、责任、义务、规范、法律等;感性层面主要指情感,包括友谊、亲情、亲密关系、不同种类的爱等。上文中提到的生物层面的需求主要在物质层面、道德层面和情感的亲密关系层面中实现,精神层面的需求主要在情感和道德层面的关系中实现。实际上这几个层面的关系往往是不同程度地混合在一起的,本文的区分仅为便于讨论。只有当这些关系处于一种积极不确定性状态时,才更有利于生物和精神层面需求的实现。不同层面的重要程度因个人、因个人的不同发展阶段而异。

后文在提到物质、道德和情感等层面的不确定性时,既指关系,也指能够从关系中满足个人需求的不确定性,因为这些主要在关系中实现。涉及不同层面时,本文未作过于详细的区分,满足探讨的需求即可。

总而言之,社群/与他人的联结是提供积极不确定性,如果不是唯一,也是十分甚至最为重要的来源。尤其当把不确定性概念运用到边缘人理论的分析中时,这点更是非常关键。

下文就以“不确定性”为理论工具,结合案例分析,进一步解构边缘情境,重构边缘情境与边缘人格之间的关系。

三 “边缘人”的解构与重构

(一)解构:边缘情境的产生机制探究

前文已介绍了前人对边缘情境的研究,实际上,无论是将其局限于文化群体之间,还是曼恩超越群体的大胆尝试,都离不开对个人与群体关系的探讨。

参考克尔霍夫和麦考密克对“边缘人”的界定,边缘情境应限定在成员群体和参照群体的范围内。如果一个群体跟个体的存在完全没有任何关系,那也就无所谓边缘了,这与齐美尔所认为的“天狼星的居民对我们而言并不是真正的陌生人”(Simmel,1908/1950:402)是一个道理。所以,个体总能从相关群体中获得某种不确定性,这是两者间存在关系的前提。

从个体与群体关系的角度来看,边缘情境意味着个体被群体排斥在外,也就是说个体与该群体之间存在某种冲突,借鉴曼恩对边缘情境的理解方式,本文将这种冲突解构为:个体不能从群体中获得某种积极不确定性,而这种积极不确定性群体本是有能力提供的,体现为其他人可以获得。

所以,边缘情境是相对的,在能够从群体获得积极不确定性的层面上,个体并不处于边缘情境;在个体无法获得而其他人能够获得的层面上,个体就处于边缘情境;在其他人也无法获得的层面上,则不存在边缘情境的问题,因为该群体无法提供该层面的积极不确定性。个体若要获得无法从该群体中获得的积极不确定性(包括该群体能够提供和不能提供的),就需要从其他参照群体中寻找。而群体之间总是存在冲突的,这种冲突也会使得个体在不同群体中处于某种边缘情境。

每个人都处于各种不同的群体中,几乎没有一个群体能够完全提供个体所需的全部积极不确定性,个体也很难获得某个群体所能提供的全部积极不确定性。所以,在不同的群体中,或多或少,每个人,不管其地位高低,都会处于某种边缘情境。

总的来看,是否处于边缘情境从根本上来讲还是要以个体与群体之间的关系来衡量。从其产生机制来看,边缘情境来源于两种外在冲突:一是个体与群体之间的冲突,二是群体冲突。前者可以解构为个体无法获得群体所能提供的某一层面的积极不确定性;后者可以初步解构为个体很难从某一群体中获得其所需的以及群体所能提供的全部积极不确定性,而不同群体之间总是存在某种冲突的,进一步的解构则落脚于前者,即积极不确定性不同来源之间无法完全调和,会导致个体无法获得其中某个或多个来源所能提供的某层面的积极不确定性。边缘情境的边缘程度由个体不能获得的群体所能提供的积极不确定性的数量及其对个体根本存在的重要程度和群体之间的冲突程度而定。

实际上,个体的跨文化传播过程,正是不断遭遇第二种边缘情境的过程。这也是从“边缘人”角度理解跨文化传播的一条新思路。

此外,在第一种边缘情境中,如果存在与个体同样无法获得某个层面的积极不确定性的其他人,那么在这个层面上,这些人就组成了边缘群体。

(二)重构:边缘情境与边缘人格的关系探究

罗洛·梅(1977/2010:188)认为,神经性焦虑多半会涉及内在冲突,冲突得不到解决时,就导致神经性的焦虑。他将内在冲突的本质归结到了个人和社群的关系上。首先,“发展中的个人仍旧是社会网络的成员,他对社会的依赖不仅表现在早年的生理需求上,他的情绪安全需求也是如此。只有在社会网络的人际互动中,‘自我’与人格的发展才能得到理解。”(梅,1977/2010:190)也就是说,社群事关个体的根本存在。其次,“‘群我’(individual-in-community)这个辩证关系的任何一端发展,若是失败了,将会导致影响两端的冲突。”(梅,1977/2010:191)换言之,个体与社群之间存在冲突时,就可能会危及根本存在,导致内在冲突,进而有可能导致神经性焦虑。不过他认为,正常焦虑是不会产生内在冲突的。对于这点本文存疑,与其说正常焦虑不存在内在冲突,不如说正常焦虑可以建设性地解决冲突,神经性焦虑则因无法解决而陷入长期持续的冲突状态。

在第一种边缘情境中,外在的个人与社群的冲突可解构为个体无法得到群体所能提供的某层面的积极不确定性,如果得不到的积极不确定性是事关个体根本存在的,而且也无法从其他群体中得到,那么在该方面,内在冲突无法得到解决,个体长期处于消极不确定性状态,就会形成边缘人格。比如韩国25岁艺人崔雪莉自杀事件,崔雪莉生前曾在节目中提到,感觉很多人唯独对她戴着有色眼镜,并希望记者和观众能够多疼爱她一些。仅从本文的角度来分析,导致她自杀的一个重要推手——网络暴力的背后,实际上是她作为公众人物却无法获得其他公众人物能够获得的媒体和公众的正面认同,在情感、道德层面处于边缘情境,长期的消极不确定性状态无法改善,最终酿成如此后果。

如果得不到的积极不确定性对个体来说无关紧要,就不会产生边缘人格。或者如果事关其根本存在,但个体能够从其他群体中获得,那么第一种边缘情境就不会造成边缘人格,但第二种边缘情境就会出现。

帕克和斯通奎特认为内在冲突是文化冲突的体现,后格林以群体冲突进行了修正。当提供积极不确定性的不同群体之间冲突较大且危及个体根本存在时,就会造成内在冲突,个体陷入消极不确定性状态,处于边缘情境,长此以往就会产生边缘人格。当群体之间冲突较弱,或者不会危及个体根本存在时,边缘人格就不会出现。所以,要防止群体冲突造成的边缘情境产生边缘人格,从个体角度来讲就要尽量减轻外在/内在冲突程度或者放弃一方寻找新的冲突较小的来源群体。

此外,当为个体提供某方面积极不确定性的群体解散时,这种情况不会造成个体的边缘情境,因为群体已经消失,任何人都无法从中获得任何积极不确定性。但是个体在该方面却处于消极不确定性状态,如果事关其根本存在,个体又找不到其他来源,那么可能就会导致个体长期处于消极不确定性状态,形成边缘人格。

由文化群体冲突造成的边缘情境正是个体在跨文化过程中经常遇到的状况。以《与狼共舞》(Dance with Wolves)为例,从“边缘人”的角度对其进行新的解读。影片讲述了美国南北战争末期,北军中尉John J. Dunbar逐步融入印第安苏族的故事。一开始,Dunbar孤身一人坚守营地,履行军人职责,其生物和精神层面的积极不确定性均来自于白人群体。后来,他逐渐与苏族人成为朋友,从中获得了某些情感和道德层面的积极不确定性。但当他发现苏族人为杀掉几个白人而欢呼庆祝时,严重的文化群体冲突开始显现出来,“当我面对一张张熟悉的脸,我意识到我们之间存在的隔阂比我想象中要严重”,他无法在苏族人中间入睡,只有对前途未卜的困惑。作为白人军官,同胞被杀,苏族应是他的敌人,但他早已将苏族视为朋友。敌友之间,难分伯仲。文化群体冲突在其内在得到反映,在白人和苏族两个群体中,Dunbar在情感和道德层面都处于某种边缘情境,陷入消极不确定性状态。但后来,他的积极不确定性来源逐渐转移到苏族。在抵抗波尼族袭击时,他意识到,“我从未真正认识John Dunbar是谁,也许名字本身没有任何意义,但当我听到我的苏族名字一次次被唤起,我才第一次真正知道我是谁。”他已完全将自己视为苏族的一员。后来在苏族人“众筹”之下,他与从小在苏族长大,已完全苏族化的白人女子成婚,并在苏族定居。至此,Dunbar完全被苏族接受,苏族成为其积极不确定性的全部来源。此时,在白人与苏族的冲突之下,Dunbar的边缘情境主要在白人群体中,他被视为叛徒,生命安全受到威胁,不过他也受到苏族的营救与保护。后来为了保护苏族,他与妻子自行离开,去寻找“肯听道理的人”,试图解决冲突现状。

这是文化群体冲突造成的边缘情境未产生边缘人格的案例。同样是种族文化冲突,改编自真人真事的电影《绿皮书》(Green Book)反映了文化群体冲突下的边缘情境产生边缘人格的情况。影片讲述1962年种族歧视背景下的美国,意裔美国人Tony Lip为优秀的黑人钢琴家(同时也是同性恋)Dr. Don Shirley开车举办巡演的故事。影片中Dr. Don Shirley的雨中经典独白“所以如果我不够黑,也不够白,我甚至不够男人,告诉我,托尼,我是谁?”表明种族冲突、同/异性恋冲突造成了他内心的严重冲突。他能够从白人群体中获得物质上的积极不确定性,但是却在道德和情感层面因种族问题处于边缘情境;他能够从黑人群体中获得种族归属上的积极不确定性,但却因其白人上层阶级的生活方式被黑人群体拒斥在外,在其他层面几乎都处于边缘情境;由于同/异性恋之间的冲突,他能够从同性恋中获得亲密关系的需求,但却无法获得与该关系相伴随的道德层面的积极不确定性。即便后来他收获了白人Tony的尊重与友谊,缓解了其在白人群体方面的边缘程度,但由于严重的群体冲突难以短期内解决,导致他陷入长期的消极不确定性状态,形成边缘人格。

简而言之,边缘情境是否会形成边缘人格取决于外在冲突是否造成长期无法解决的内在冲突,即个体无法获得的群体所能提供的某种积极不确定性是否事关其根本存在,以及消极不确定性状态是否能够得到解决;边缘人格的程度取决于个体所缺失的积极不确定性的数量及对于他根本存在的重要程度和群体冲突危及其根本存在的程度。

通过以上讨论可得,边缘情境与边缘人格之间并不存在完全的对应关系,那么,究竟该如何定义边缘人呢?本文更倾向于通过边缘情境来定义边缘人。这也更利于将边缘人理论运用到跨文化传播研究中,由文化群体冲突产生的边缘情境是个体在跨文化过程中经常遭遇的问题,避免可能由此产生的边缘人格,是个体面临的重要课题。

四 “边缘人”对话传播学

上文对边缘人理论进行了解构和重构,目的就是在此基础上促进该理论与传播学的对话。在跨文化传播中,只要是从个体角度出发,“边缘人”就是一个几乎无法避开的议题,重构的“边缘人”将有助于为跨文化传播提供新的视角和思路。

此外,重构的“边缘人”超越了文化的局限性,边缘情境的构成可以小到文化差异极小的二人之间,也可以大到存在深刻差异的国家、地区和民族。往小了说,“边缘人”可以为“三重革命”背景下的网络化个人主义研究注入新的思路;往大了说,全球化发展趋势下,后殖民主义的文化杂交(culture hybridity)研究、族裔散居研究等都能够与边缘人理论产生碰撞。下文将主要以网络化个人主义为重点,简要介绍。

(一)“边缘人”对话网络化个人主义

随着社会分工和市场经济的发展,人与人之间的连接从“机械团结”变为“有机团结”,鲍曼更进一步指出,现代社会已经由固态现代性转为液态现代性,“‘社会’已经被越来越多地视为一种‘网络’而非‘结构’:社会被人们认识为包含各种随意性的联结和分离的矩阵,一个可能出现无数种排列组合方式的矩阵。”(鲍曼,2006/2012:2-3)

雷尼(Lee Rainie)和威尔曼(Barry Wellman)(2014/2015:10)提出“网络化个人主义(networked individualism)”的概念,在社交网络、互联网和移动革命的联合作用下,人们的社会生活已经从原先联系紧密的家庭、邻里和社群关系转向了更加广泛、松散的以及多元化的个人网络,网络化个人主义的重要标志是人们越来越像相互联系的个人而非嵌入群体中的成员。

群体的衰落似乎是不可避免的,但是就目前来说,与其说群体正在消失,不如说群体正在以新的面貌出现——由“固态”走向“液态”,这意味着群体成员的流动性增大以及群体本身可能随时会解体。从个体的角度来说,“人们作为个人,越来越变得网络化了,而非嵌入群体中。在网络化个人主义的时代,中心、焦点是个人;不是家庭,不是工作单位,不是邻里社区,同样也不是社会群体。”(雷尼,威尔曼,2014/2015:5)这正与本文从个体出发来看待边缘情境与边缘人格的视角不谋而合。

格林提出以“群体冲突”替代“文化冲突”,如今,“关系冲突”应逐渐替代“群体冲突”了。“以前,人们主要通过保持少数几个核心的社会关系来满足自身的社会、情感和经济需求;现在,人们则通过求助于多样化的、结构相对松散的社交网络实现这些目标。”(雷尼,威尔曼,2014/2015:10)

首先,在网络化社会中,当个体无法从与其他人的网络化关系中获得这种关系所能提供的某种积极不确定性时,个体同样会处于边缘情境。并且由于积极不确定性的来源分散,个体可能会处于众多的边缘情境中,不过这也使得其从某关系中获得的积极不确定性极为有限,减轻了个体在来源于该关系的积极不确定性无法获得时的危机程度,因此关系或群体对个体的束缚减小,个体对其忠诚度也下降了。个体能够更自由地穿梭于不同的关系和群体之中,当其无法从某关系或群体中获得某种积极不确定性时,会迅速在其他关系或群体中找到。所以,在网络化个人主义时代,因个体与其积极不确定性的来源群体/关系冲突而造成的边缘情境增多了,但是这种边缘情境形成边缘人格的可能性很小。

当个体在某关系中无法获得其所能提供的某种积极不确定性而转而从其他关系中寻找时,并不意味着个体从该关系中完全脱离出来,只有当个体无法从该关系中获得任何不确定性时,这段关系才会终结,也就不会再造成个体的边缘情境。由于现在个体从关系中得到以及关系能够提供的积极不确定性都极为有限,所以关系就很容易破裂。换言之,当个体变换某种积极不确定性来源时,很可能就意味着该关系的破裂,当然也意味着该关系所造成的边缘情境的消失,但边缘情境还在不断产生。

其次,由于关系网络的纷杂,积极不确定性的来源之间冲突的可能性增大了,数量也增多了,由此造成的边缘情境的数量也在增多。如果冲突程度较大且难以调和,危及个体根本存在,那么为了解决冲突,个体只能放弃某个来源,寻找新的冲突较小的来源。但是冲突在不断发生,就会导致个体不得不断地变换来源群体或关系,再加上个体能够更容易地变换来源,在两者共同作用下,个体在各种群体和关系中穿梭往来,处于一种变动不居的状态——积极不确定性的来源分散且不稳定,而这正是现代人的常态。

所以,由于某种外在冲突——无论是个体与积极不确定性来源间的冲突,还是来源之间的冲突——导致边缘人格的可能性减小了,因为个体能够迅速解决这种冲突。但各种冲突却在持续不断地发生,换言之,个体面临某消极不确定性造成的危机程度可能减轻了,但是次数却增多了。这种持续冲突的状态难以解决,就会增加产生边缘人格的可能。在这种情况下,要想避免边缘人格的出现,减轻焦虑程度,从个体的角度来说,就是要减轻积极不确定性来源的分散程度,增强其稳定性,也即平衡好积极不确定性来源的数量以及不同来源冲突程度之间的关系,但与此同时可能也意味着群体或关系对个体束缚的增大。

(二)“边缘人”对话后殖民主义

个体积极不确定性来源的冲突问题实际上体现为个体身份认同的问题,这是“边缘人”与传播学对话的关键切入点。

后殖民主义文化杂交和族裔散居研究代表人物霍米·巴巴(Homi K. Bhabha)、斯图亚特·霍尔(Stuart Hall)、保罗·吉尔罗伊(Paul Gilroy)等都有一个共同的观点,那就是对文化和种族纯粹观念的批判,并将这种批判与对权力等级制度的批判联系起来,杂交性不仅指文化元素的混合,而且指殖民关系和后殖民移民的文化遭遇所涉及的身份的相互依存和基本的不纯粹性(Frello,2013:1583)。他们所研究的文化杂交背景下的主体正符合边缘人与边缘群体的描述,甚至他们自身就是其中一员。尤其在涉及矛盾的、变动的身份认同时,边缘人理论可以提供新的研究思路。霍尔(1990:222)认为身份是一种永不完结,永远处于过程之中的生产,加勒比人的文化身份认同是非洲、欧洲和美洲三种混杂的在场。同样持有一种过程性身份的观点,吉尔罗伊(1993:126)曾引用杜波依斯(W. E. B. Du Bois)的双重意识(double consciousness)概念,个体意识到其二重性——一个美国人,一个黑人;两个灵魂,两种思想,两种不可调和的斗争;两种矛盾的理想在同一个黑色的身体里,只有顽强的力量才能使其免于分裂。在此基础上,他提出用“多元认同”来界定现代人(张晓玉,2009:95)。巴巴有时候也推崇一种“双重身份”的策略,身份的“选择”及其心理表述和意识形态表述的是一场你争我夺的痛苦斗争,身份是通过差异的、不对等的认同结构形成的,而正是通过这些疆界,我们的社会关系被阐发、被建立(生安锋,2011:94)。这些观点都可以与“边缘人”产生碰撞和对话。同时,“边缘人”中的权力关系本文未作分析,在与后殖民主义的对话中可进一步深化。

此外,后殖民主义学者大都支持某种世界主义的观点,比如霍米·巴巴。巴巴推崇的是一种本土世界主义,其意图是要伸张一种尊重文化差异、强调弱势文化在强势文化内部实行有效抵制的混杂化策略,其焦灼的目光最终落在一种不同文化互相交杂、不同民族彼此尊重相互依存的后殖民的世界主义上面(生安锋,2011:154)。跨文化传播研究开创者爱德华·霍尔(Edward T. Hall)(1976/2010:41-42)也曾提出,今天的人经常处在与陌生人打交道的情景中,其必须着手超越自己的文化。“世界主义”与“超越文化”实际上是同一目标下的不同话语表达。而处于由文化群体冲突造成的边缘情境中的边缘人正是超越文化的世界主义的开路人。

囿于篇幅,本文在此仅简单讨论。希望能够通过重构的边缘人理论抛砖引玉,引起传播学者对该理论的注意和思考,增进传播学与社会学之间的对话,为跨文化传播和相关研究提供新的视角和思路。

本文系简写版,参考文献从略,原文刊载于《国际新闻界》2021年第2期。

封面图片来源于网络字样

本期执编/小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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