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晓瑞)根据河南省司法厅基层工作部署,为扎实有效推进“枫桥式司法所”创建,栾川县司法局把“一所一特色”作为创建载体,助推工作成效。

创建枫桥司法所工作 栾川县司法局积极推行(1)

为使“一所一特色”活动贴近实际、服务中心、方便群众,栾川县司法局采取七项措施给予培育引导:一是选拔一批优秀年轻同志充实到司法所领导岗位,用青年人的知识与激情挖掘创新动力,为创建提供基本保障;二是组织司法所长到省内基层工作先进县区参观学习先进经验,启发“一所一特色”思路谋划;三是采取县6个“全国模范司法所”和“全国模范调解员”分包联系其他司法所方法,共同研讨探索“一所一特色”措施和实践模式;四是采取观摩交流和业务竞赛、分享授课等形式,推动各司法所相互学习,共同促进提高;五是与“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相结合,把提高基层司法所人员工作能力、群众能力、破解疑难问题能力等,融入“一所一特色”活动中,全力拔高综合素养;六是将选树“服务标兵”和“为民办实事”实效同“一所一特色”活动考核相结合,凸显“枫桥式司法所”创建的本质目标;七是将基层司法所业务技能竞赛、“最美人民调解员(司法先锋)”评选、法律明白人培育及“六防六促”专项行动考核相结合,发挥活动载体作用,夯实“一所一特色”活动实效。

创建枫桥司法所工作 栾川县司法局积极推行(2)

截止目前,栾川县司法局14个司法所通过探索创新、尝试实践,初步实现了“一心 四突出”、“六步工作法”、“三个三工作法”、“一二三四机制”、“三真六心法”等特色化司法所,并带动工作成效大幅提升。2022年第一季度,全县共排查各类矛盾纠纷861起,化解861起,万人调解案件数达到96件,为县域“三清两建”专项治理和农村“三变”改革等法治乡村建设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了坚实的法律服务保障,为“枫桥式司法所”创建积累了宝贵的经验,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得到大幅提升。

创建枫桥司法所工作 栾川县司法局积极推行(3)

【编辑 滢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