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绥远方式”的提出
1949年1月北平和平解放后,绥远国民党军傅作义与中共中央就绥远解放进行商谈, 3月5日,毛泽东同志创造性地提出了“绥远方式”,即“放宽政策,拉长时间,团结改造,和平合作”。得到了傅作义、董其武的一致赞同。此后,党中央和毛泽东、周恩来为解决绥远问题又作过多次重要指示,进一步补充和完善了“绥远方式”的内容。
1949年3月5日,毛泽东在中共七届二中全会上正式提出:今后对国民党残余势力的解决办法为三种方式,即“天津方式”、“北平方式”和“绥远方式”
二、《绥远协议》的签订
1949年2月22日,傅作义在西柏坡聆听了毛泽东、周恩来的意见后,决心接受和平解决绥远问题的方针。他返回北平后,即指定原华北剿总秘书长兼政工处长王克俊负责联系绥远准备起义事宜,并指示王克俊先同邓宝珊去见东北野战军政委罗荣桓。
双方经过多轮磋商和谈判后,6月8日,《关于绥远划界、交通、金融、贸易、派遣驻归绥联络机构等具体问题的协议》(简称《绥远协议》)的签字仪式在北平举行。聂荣臻、薄一波、傅作义、邓宝珊以及绥远问题协商委员会6名委员参加。6名委员(即谈判代表)李井泉(缺席)、张友渔、潘纪文、王克俊、周北峰、阎又文在协议上签了名。华北人民政府副主席蓝公武主持了签字仪式。
《绥远协议》是在毛泽东、党中央的直接领导下,通过高级别的谈判达成的。由此可见,绥远问题的解决在全国解放战争时期具有十分重要的战略意义。它的中心是“暂维现状”。即照顾了董其武保全整体的思想,又可在暂时让步情况下,通过恢复交通、互相贸易、派驻联络机构等方式,最终解决绥远问题。因此,它的签订是实现“绥远方式”迈出的关键性一步,为绥远问题的和平解决奠定了基础。
傅作义在美岱召时的工作地点
三、绥远和平起义
在双方协商和平起义的具体事宜期间,国民党方面秘密成立特务组织,妄图破坏绥远和平起义。此时在包头工作的鲁南情报组的成员冀述楷、米振晨、刘绍曾、李贵、王琪等人打入伪装起义的特务组织内部,在侦破敌特的破坏活动方面收集了大量情报,成功阻止了特务组织对和平起义的破环行动。
经过双方8个多月的努力,1949年9月初,中共绥远省委在丰镇成立了包头市委及工作团,准备绥远和平解放的接收工作。
9月18日,傅作义在绥远平市官钱局包头分局(即绥远省银行包头分行)主持绥远起义签字仪式,以董其武为首的38人在通电电文上签名,只剩孙兰峰住在医院尚未表态。傅与孙进行了第三次推心置腹的谈话,孙终于在最后时刻幡然悔悟,19日晨在通电上签了名。
9月19日,起义通电发出,绥远宣告和平解放。
四、我党对旧警察局的改造
11月27日,以陈英、马占图等二十余人组成的市民工作组(下设若干小组,每组三人)进驻原包头警察局,深入市区,发动和依靠群众,开展调查研究,为接收旧警察局和改造旧警察人员思想开展了全面准备工作。
12月23日,包头市工作团从丰镇进驻包头,开展对旧警察局的接收工作,共接收和改造了旧警201人,根据共产党对起义人员“历史问题既往不咎”和“全部包下来”的政策,采取争取、团结、改造的方针,将绝大多数旧警察的中下层留用,下层人员基本不动,工作中做考查,逐步调整。并对留用的旧警察进行编组学习教育,达到纠正旧思想、旧意识,梳理新思想明确中国革命的意义和新警察的宗旨,为正式建立人民公安机关奠定了基础。
五、绥远解放的意义
绥远九一九起义是为保留这支部队抗日的光荣历史而起义,为结束反动的“戡乱”战争而起义,为自我改造贯彻北平和平的初衷而起义。正如通电所说:“我们全体官兵和各级行政人员,今天在绥远发动了光荣起义,并庄严的向人民宣布:我们正式脱离依靠美帝国主义的蒋介石、李宗仁、阎锡山等反动派残余集团,坚决走到人民方面来。”20日,毛泽东主席、朱总司令复电,复电说:“看了你们9月19日的声明,你们的立场是正确的……你们已经率部起义,脱离反动派,站在人民方面了。希望你们团结一致,力求进步,改革旧制度,实行新政策,为建设人民的新绥远而奋斗。”
1949年3月到9月,历时半年的“绥远方式”的实践,是人民解放战争的一种特殊的斗争形式。由于北平和平解放的直接影响,由于中国共产党始终如一地坚持和平解放绥远的方针,由于全绥远军民对和平解放的愿望和努力,董其武将军率领所属军队及政府工作人员声明脱离国民党政府,走到人民方面来,反动派千方百计阻挠和破坏绥远起义的企图终于失败了。毛泽东留待绥远全面起义的宽大政策和傅作义关怀部下举行完整起义的愿望,都圆满实现了。这是中国人民解放事业又一个具有重大意义的胜利。
起义签字地点(绥远省银行包头分行旧址,现位于东河区胜利路)
1949年9月19日,董其武在绥远省银行包头分行(现位于东河区胜利路)签署绥远和平起义通电
和平起义告知书
来源:教培支队
编 辑:范志慧
审 核:王 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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