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新浪微博用户“菜鸟阿伊古的小窝”看到一篇民国年间的报道,与汾阳有关,看后很有警示教育作用,今日,与大家分享。
该文于民国23年《北平晨报》报道,原文如下:
汾阳惨剧:万人争看绞奸犯,城顷伤重死五人。
太原通讯,汾阳日前发生一奸杀案,一时轰动全城,凶犯任凤山经判处死刑,当奉省府令照准,遂于本月5日提出该犯,绑赴南门外行刑场,执行绞决。是时,观众人山人海,城墙上下挤得水泄不通。及至犯人上椿,套绳在颈,死去活来之际。因城墙上观众群拥向前,不意因人数太多,城墙年久失修,忽然塌陷五丈有余,观众随之而下,共有一百余人。计受重伤者二十余人,轻伤者亦二三十人,血肉狼藉,惨哭之声,震满刑场。旋经送往汾阳医院救治,及至当日下午,受重伤者,先后死去五人,其余性命亦多危险云。
文字不多,但从这里可以看出几点信息:
1、奸杀判死刑
2、南门外有刑场
3、南城墙坍塌,后有修复未知
4、提到汾阳医院救治伤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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