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陵兰岛地处北美洲东北部,面积约216万平方公里,其中被冰雪覆盖的部分超过80%,完全可以用“千里冰封,万里雪飘”来形容。现如今这个北半球最大的陆地冰川归丹麦所有,而本土面积4.31万平方公里的丹麦之所以会占据格陵兰岛,主要是源于丹麦对挪威的兼并。
1380年,挪威国王哈康六世因病去世,其子奥拉夫继位,称奥拉夫四世。而在此之前,奥拉夫已凭借外孙身份继承了男丁绝嗣的丹麦王国。这样,共同拥戴一位君主的联盟诞生了。虽说是联盟,但实际是丹麦吞并了挪威,当然随之吞并的还有挪威的属地格陵兰岛、冰岛等。在历经丹麦王国五百余年的统治之后,格陵兰岛逐渐走上了高度自治的道路。1979年5月,格陵兰岛建立起内部自治政府,开始自行管理市政建设、教育、税收和社会福利等各项事务。在格陵兰岛走向自治的过程中,曾发生过一件特别引人关注的事情,那就是格陵兰岛在1982年组织了一次是否退出欧共体的全民公投,结果53%的民众选择“是”(1985年正式退出)。那么作为一个人口稀少、经济基础薄弱的地区,格陵兰岛为何会退出致力于整合区域资源的欧共体呢?
1.格陵兰人的情感趋向
格陵兰岛虽然属于丹麦,但其在地理上却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北美岛屿。格陵兰岛与丹麦之间隔着浩瀚无垠的大西洋,两者的直线距离超过三千公里,距离的远近决定着关系的亲疏。再加上格陵兰人与加拿大北部地区的爱斯基摩人同宗同源,这使得格陵兰人在情感上更加倾向于北美而非欧洲(格陵兰岛的人口总数约为7.6万,其中80%以上具有爱斯基摩人血统)。
2.不愿意受制于欧共体的长臂管辖
格陵兰岛退出欧共体的最主要的原因是表达对共同渔业政策的不满。
为保证和维持海洋生物资源的多样性以及渔业的可持续发展,欧共体在1976年通过《海牙协定》,决定建立共同捕鱼区。共同捕鱼区的范围从各成员国的领海基线一直延伸到了200海里,此范围内的渔业资源由欧共体委员会统一管理,且欧共体有权与第三国订立渔业协定。在此基础上,欧共体的共同渔业政策诞生了,共同渔业政策主要包括有以下五个方面的内容:
1)平等入渔,即成员国渔船可以平等进入欧共体水域进行捕捞。
2)渔业配额制度。在该制度之下,欧共体会对共同捕鱼区内的全部渔业资源进行评估,并计算出每个鱼类种群的最大可捕量,然后,各成员国根据最大可捕量协商确定各自的配额。
3)统一渔业执照制度,即各成员国的渔船必须事先获得捕鱼许可,才能进行捕捞作业。
4)渔业保护措施。具体内容包括限制网目尺寸、限定鱼的最小可捕捞体长和上岸重量、限制使用某些渔具和制定禁渔期等。
5)减船计划。此计划要求各成员国削减渔船吨位和功率,以解决捕捞能力过剩的问题。
对格陵兰岛来说,共同渔业政策的实施会损害其经济利益。而格陵兰岛之所以有此观点,与其经济发展模式有莫大关系。
格陵兰岛首府努克
格陵兰岛有着丰富的自然资源,在厚重的冰层之下尽是铀、铝、镍、钨、钛等珍贵矿藏。而且格陵兰岛有可能是世界上最大的未开采油气田,根据美国地质调查局2001年报告显示,格陵兰岛东北部海域蕴藏的石油储量可能高达1100亿桶,大体相当于世界最大石油出口国,即沙特阿拉伯已知储量的一半。但出于气候、生态方面的考虑,这些资源并未得到有效开发,所以格陵兰岛的经济长久以来都高度依赖于渔业。格陵兰岛凭借超长的海岸线而占据着令人垂涎的海洋资源,但其总人口却不足十万,所以人烟稀少的格陵兰岛为防止欧共体国家到其海域超量捕鱼,通过公民投票的方式拒绝了共同渔业政策,也拒绝了继续成为欧共体的一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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