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的戏曲、评书中经常出现“十八般兵器”这个词。
在民间,“十八般兵器”有两种概念:一是指十八种常用武器,二是指使用这些武器的技术,也就是“十八般武艺”。那么,所谓的“十八般兵器”到底指的是哪十八件武器呢?
在中国古代,“兵”这个字最早就是指格斗兵器,后来才泛指各种与军事有关的事物。
西周时期,文献中有“五兵”的说法,指五种常见的制式兵器(弓、矛、剑、戟、楯)。
到了汉武帝时期,开始遴选出十八种常用武器,但是并没有对它们进行统一称呼。
后来汉末三国时期,对兵器又有了“九长九短”的说法。
明清两代,各种民间文学、戏曲、评书极为兴盛,产生了曲艺意义上的“十八般兵器”。屡经演变之后,弓、弩等远射兵器被排除在“十八般”之外,而形成相对固定的说法,但仍然有两种。
一种影响很大,即评书先生口中的“刀枪剑戟、斧钺钩叉、镗棍槊棒、鞭锏锤抓、拐子流星”。
另一种影响力稍小,但是仍然可以在戏台上以及练武人的兵器架子上看到,即刀、枪、剑、戟、棍、棒、槊、镗、斧、钺、铲、钯、鞭、锏、锤、叉、戈、矛。
在今天,“十八般兵器”常用来泛指多种技能,而很少用于确指兵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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