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专利侵权行为的判定原则
其主要分为两类
第一类是:被控侵权产品是否构成侵权的认定原则。
即全面覆盖原则、等同原则;
第二类是:专利侵权的抗辩原则,适用主体是专利侵权中的被告;
禁止反悔原则、现有技术抗辩、先用权抗辩。
其中,在实务中,使用公开(先用权)证据比较困难;现有技术抗辩,不能采用多个现有技术的结合,但可以采用一个技术 常规手段进行论证。
在实际的专利侵权案例中,全面覆盖原则与等同原较为常用,因此,以下注重讲述一些相关内容。
2、全面覆盖原则
(2.1)内涵
全面覆盖原则内涵及法条解释
(2.1)衍生出的“多余指定原则”
多余指定原则只判定被控侵权产品中是否包括了全部的必要技术特征,而不去考察是否包括了非必要技术特征。(目前这种原则未被采纳,其与全面覆盖原则相对立)
多余指定原则的终结
(2.3)主题名称是否对权利保护范围构成限定作用。
主题名称对权利保护范围限定及影响
(2.4)封闭式权利要求
封闭式权利要求
(2.5)方法权利要求
方法权利要求
3、等同原则
(3.1)内涵
等同原则内涵
(3.2)比对对象
比对对象
“多对一”
(3.3)手段、功能、效果基本相同
手段、功能、效果基本相同
(3.4)本领域技术人员的角度
本领域技术人员容易想到
(3.5)判定的基准时间点
等同原则判定的基准时间点
(3.6)功能性限定技术特征的等同
功能性限定技术特征的等同
(3.7)方法类专利的等同判定
方法类专利的等同判定
(3.8)其它情形
其它情形的等同判定
(3.9)适用限制
等同原则的适用限制
4、专利侵权行为的调查取证
(4.1)证据类型
①权属及权利有效性证据,即专利是否是你的,是否还处于权益有效阶段(有无缴费、或被无效等)。
②管辖证据,即对管辖权有异议提供的相关证据。
③侵权证据,即制造、销售、许诺销售、进口、使用(外观没有)专利产品及方法的相关证据与。
④损害赔偿证据,依次包括有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该专利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赔偿数额还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
(4.2)管辖证据
管辖证据
需要注意的是:实践中存在“拉管辖”操作,即通过证据等规范操作尽可能把管辖权转移到有利于自身利益的相关地域,不想原告就被告,那就尽可能的利用侵权行为地规则,寻找证据来实现上述目的。
侵权行为地规则确权
一般情况下,从侵权产品的销售地或许诺销售地寻找证据比较容易,但从制造及进口切入搜集证据比较困难。
案例1
线上销售平台,依据平台服务器所在地管辖链接地。
案例2
属于线上侵权类型的,既要将商户列上被告,也要将线上平台列为被告。
(4.3)侵权证据
能够购买到侵权产品
利用公证的方式把侵权产品及行为固定住,防止证据遗失。
方法专利取证
疑难侵权证据
疑难侵权证据的搜集1
疑难侵权证据的搜集2
疑难侵权证据的搜集3
疑难侵权证据的搜集4
案例3
案例4
以上为笔者对专利侵权的学习心得,在此与条友们分享,愿共同交流、学习、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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