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个月前,人们还在网上讨论#离婚冷静期#到底该不该支持?结果,半个月不到,草案便通过了。
这意味着从提出登记离婚申请之后30天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就可以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我相信任何法条的提出与实施,其出发点都是好的,“离婚冷静期”也是如此。只是,这个政策就婚姻而言,只是治标不治本。据《2016年中国婚恋调查报告》等相关数据显示,闪婚闪离、草率结婚、离婚的人不足5%。
这就意味着,在所有离婚案件中,只有5%的人群是因为轻率、冲动而离婚。在这种情况下,“离婚冷静期”的引入,刚好为他们设置了一个为期30天的“门槛”,在这段时间里,他们可以在冷静思考后,重新做出选择。
可是,“离婚冷静期”的设置对于剩下那95%真正想离婚的人群来说,未免太不公平。因为,这有悖于婚姻自由的主张。
再看上面那一条微博,6.7万条评论里,多是反对声音。
如果,你问我对“离婚冷静期”持什么态度?那我的答案一定是不支持。众所周知,在婚姻生活里,能走到离婚这一步的,多半是深思熟虑的结果。
1、
知乎上有一个问题,“什么样子的婚姻,必须要离婚”获得了1亿2千万人次的关注。
其中有一个匿名用户的回答是这样的:
父亲去世后,我把父亲的遗像放在钱包里,经常看着流泪。老公过来后,从我手里夺过钱包,并一脸愤怒地对我说:“天天就知道哭,饭也不做,衣服也不洗。你以为假装悲痛,就能躲得掉这些责任吗?”
听到这话,我惊呆了。原本,我以为他会给我一个拥抱,没成想,他却说出这么伤人的话来。
接着,他从钱包,把父亲的照片拿出来撕了,还美其名曰地说,是在帮我面对现实。他说,“你现在恨我,我不怪你。等你不再逃避时,你就会理解我的苦心了!”
法院判夫妻感情未破裂。
不明白了。夫妻感情破裂没有,法院和外人居然比我本人还清楚,可悲!
俗话说“宁拆十座庙,不毁一桩婚”,受传统观念的影响,当身边的亲朋好友出现婚姻问题时,我们的一惯操作便是“劝和不劝离”。就连在诉讼官司中,感情有没有破裂,也是由法院说了算,不禁让人觉得可笑。
为此,我们经常能听到这样的言论:
“谁的婚姻不是一地鸡毛?”
“我们都是这样过来的,忍忍吧。”
“TA还小呢,过两年就好了。”
你看,我们在劝导别人时,总是振振有词。潜意识里,我们把离婚看作一件很不光彩的事情,所以我们希望他们可以不离婚。与此同时,我们忽视了一个问题,那就是TA在婚姻生活中,到底经历了怎样的不堪。
2、
小时候,我们想要得到某个玩具,父母通常会对我们说,“等你写完作业,我便让你玩。”
而我们呢,为了顺利地玩到玩具,基本上会选择去写作业。这种行为在心理学上被称为“延迟满足”。延迟满足,有助于我们克服困难,协调人际关系,以便更好地适应这个社会。
不得不说,离婚冷静期的设置,便是延迟满足的充分体现。
可是,延迟满足对于离婚来说,并不是最优解,尤其是在家暴问题上。
广东梁律师就离婚冷静期问题,说到,“该政策出台的初衷是好的,但的确可能给家暴留下空间。”
如果施暴方不同意离婚,受害者想要摆脱这段婚姻,就要付出极大的时间、精力和金钱。因为,在我国现行司法实践中,第一次诉讼离婚判定不离的概率非常大。而第二次离婚诉讼,要等到第一次判决书生效6个月之后才能起诉。
所以,“离婚冷静期”的最大弊端,就是增加了当事人的离婚成本。
有人可能会说,家暴并不在“离婚冷静期”之列。
正如匪我思存所说,家暴取证很困难。
哪怕,你真的被家暴,纵然也不是一句离婚就能解决的。因为,对于家暴的取证是相当困难的。一方面要有报警记录,一方面还要验伤,不构成轻伤的,通常会被划入家庭矛盾的范畴。所以,离婚冷静期对于家暴来说,形同虚设。
3、
昨天凤凰周刊推出了一个调查问卷“你觉得离婚冷静期会降低离婚率吗?”
问卷下面,有一个评论 “会增加不婚率”,获得了十余万人次的点赞。
对此,深以为然。当离婚权利被剥夺时,有一些女人的想法,自然会变成,单身保平安。
正如戚薇在《爱情睡醒了》中所说,“钱我会挣,地我会扫,饭我会做,架我会打,街我会逛。要是有个男人,我还要给他洗衣做饭料理家务,自己打游戏打得乐呵呵的,我都气的半死。”
结婚,何必?
所以,比起离婚冷静期,更应该出台的是结婚冷静期。那些因为将就、头脑发昏而结合的婚姻,才是离婚率居高不下的罪魁祸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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