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非子生活在战国末年,出身于韩国贵族,是韩国宗室支系中的一位公子。他是先秦法家最出名的代表,也是法家思想的集大成人物。

诸子百家10个流派(诸子百家中的法家法)(1)

在法家学派内部,也有不同的学说主张和派别,有齐国一派的法家,有秦国一派的法家,还有三晋(韩、赵、魏)一派的法家;有慎到的“势”,有申不害的“术”,有商鞅的“法”。各派的主张不尽相同,有的甚至互相矛盾。

随着战国末年天下统一的趋势越来越明显,一个大一统的中央集权制封建帝国即将出现。历史要求产生一个具有完整体系的、严密而强有力的法家思想体系,以适应新兴的统治阶级大一统帝国巩固政权的需要。韩非子的思想就在这样的历史条件下应运而生了。

诸子百家10个流派(诸子百家中的法家法)(2)

韩非子总结了前辈法家人物的思想,他把商鞅的“法”、申不害的“术”,慎到的“势”三者结合在一起,明确阐述了法、术、势三者结合的法家思想体系。

所谓“法”,是指国家的法律、法令、规章制度。法必须编著成文,设置在官府里,公布于老百姓,让所有的人都知道、都遵守。

所谓“术”,是指君主考察、举拔、控制群臣的一整套方法,其中包括一些具体的考核、检验下级工作的程序,也包括一些藏于心中、不可告人的秘密心术。

所谓“势”,是指君主的权势,它对于君主来说,不可缺少,而且也决不可让给别人。这三个方面,法是根本,人主考察任用,施行赏罚,都必须以法为准绳。同时,术与势也不可缺少。只有法术兼用,抱法处势,才能更好地使法发挥作用。

诸子百家10个流派(诸子百家中的法家法)(3)

韩非子法家思想的影响——积极方面:

法治思想的核心精神是讲公平、平等,这与商周以来的礼治思想正好相反。所谓礼治,就是要求被统治者服从贵族社会森严的等级制度,每个人生下来属于哪个等级,就将永远属于这个等级。

这种制度,严格地维护贵族的特权:“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不同的等级之间,根本谈不上平等。而韩非子的法治思想正好与此相反,他明确提出“法不阿贵,绳不挠曲”、“刑过不避大臣,赏善不遗匹夫”的可贵思想。

诸子百家10个流派(诸子百家中的法家法)(4)

在一定程度上明确了人们在法律面前的平等地位。这是符合上升时期的新兴阶级的要求的。

当时那些刚刚登上政治舞台的新贵们大多出身低微,不享有贵族特权,随着他们经济地位的上升,他们要求在政治上也与贵族阶级平起平坐,有同等的机遇被单拔任用,享受赏赐爵禄。

所以,韩非子提出的这种法的平等性原则,在当时是代表新兴阶级利益的一场革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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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非子法家思想的影响——消极方面:

封建社会的统治阶级是不可能彻底实现真正的平等的法制精神的。特别是当他们的统治地位巩固之后,就必然会以新的特权代替旧的特权,以新的专制代替旧的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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