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花易数“体用互变”背后隐藏的小小秘密
易园三分地:宋代易学家邵雍所著《梅花易数》,是一部以易学中的数学为基础,结合易学中的“象学”、卦理和社会生活常理进行占卜的书,梅花易数依先天八卦数理,即乾一,兑二,离三,震四,巽五,坎六,艮七,坤八,随时随地皆可起卦,取卦方式多种多样。邵雍运用时如有神助,得心应手,每卦必中,屡试不爽。
但自《梅花易数》问世以来,历代易人潜心研究,都只能在《梅花易数》的门槛外徘徊,很少有人能登堂入室,让无数易人扼腕叹息。
邵雍《梅花易数》神奇预测究竟隐藏了哪些不为人知的秘密?其实仔细研究就会发现,《梅花易数》以《周易》基础知识为框架,利用阴阳、五行、天干地支、八卦学说,始终围绕“时间、方位、人或物”之间三者关系来进行预测,建构起其独立的占卜系统,这就是邵雍梅花易数神奇预测的小小秘密。尽管邵康节先生在其《梅花易数》一书中并没有完全把这种“时、方、人或物”之间的关系理论和盘托出,而是采用了比较隐讳的“体用互变”之说来间接的进行了阐述,但邵雍所有的预测案例都在应用这种“时、方、人或物”之间的关系理论,而且预测都能达到百发百中。今天把《梅花易数》中隐藏的这个秘密公之于众,有助于易友学习掌握梅花易数神奇的预测术,从而也有利于易人早日登入梅花易数预测的神圣殿堂。正是:
梅花易数出周易,先天八卦数理依
时方人物细分析,数象理合显神奇
一、《梅花易数》之“观梅占”
辰年十二月十七日申时,康节先生偶观梅,见二雀争枝坠地。先生曰:"不动不占,不因事不占。今二雀争枝坠地,怪也。"因占之,辰年五数,十二月十二数,十七日十七数,共三十四数,除八余二,属兑,为上卦,加申时九数,总得四十三数,五八除四十,余得三数,为离,作下卦。又上下总四十三数,以六除,六七四十二,余一为动爻,是为泽火革。初爻变咸,互见乾巽。断之曰:“明晚当有女子折花,园丁不知而逐之,女子失惊坠地,逐伤其股”。
易园三分地:此例前提条件,是见二雀争枝坠地,坠地已经预示着不吉,从坠地也可以直接对应到坠地受伤。后面的分析与结论都是基于此前提之下的推断。本卦泽火革互卦天风姤变卦泽山咸卦。主卦泽火革卦,以兑为体,兑为金为少女,用离为火,用互巽木又生旺离火,金被火克,金必伤,即少女受伤。互卦上乾下巽,也是金克木,而巽为股,所以少女伤在大腿股骨上。幸变咸卦,咸的下卦为艮为土,兑金(少女)得此土生,虽伤也不致大凶。时间:十二月令申时;方位:树上;事物:雀;事物特征:二雀争枝;事情经过:争枝坠地是奇怪的事情。用“时、方、人或物”三者关系分析:
事发在梅花树上。二雀争枝、坠地。预兆不吉。直接用象来分析:泽火革,兑为缺,离为火为太阳,即缺太阳的时间,兑为星月,所以是晚上;兑为少女,离为美丽为花,互巽为花木,乾为圆为园,合在一起就是花园,巽木受到乾金克,为损伤,兑也为折毁,所以,合为少女折花;乾是克巽花木的人,就是管理花木的园丁;兑为少女为折毁,巽也为股,巽木受到乾金克,为损伤,综合看是少女股部折伤之意。幸变咸卦,咸的下卦为艮为土,兑金(少女)得此土生,虽伤也不致大凶。当时的时间是十二月令申时,兑卦有气,而巽离卦休囚,且卦组中有艮土生兑金,所以,少女不会有大凶。在这里象的作用比体用更加重要。至于应验时间为什么是第二天?一是根据梅花开花持续时间不久,二是根据二雀为二数。故断第二天。
二、《梅花易数》之“邻里夜扣门借物占”
邻里夜扣门借物占例:冬夕酉时,先生方拥炉,有扣门者,初扣一声而止,继而又扣五声,且云借物。先生令勿言,令其子占之所借何物。以一声属乾为上卦,以五声属巽为下卦,又以一乾五巽共六数,加酉时数共得十六数,以六除之,二六一十二,得天风姤,第四爻变巽卦,互见重乾。卦中三乾金,二巽木,为金木之物也,又以乾金短,而巽木长,是借斧也。
易园三分地:此例前提条件是冬天酉时,扣门者讲要借东西。前提条件为我们缩小了卦象分析的范围。不是断吉凶成败,不需要分体用,照卦象解读得出结论就可以。本卦天风姤互卦乾为天变卦巽为风卦。整个卦组中只有金木两行,即该物件与金木有关,再看具体是什么东西?天风姤的综卦为泽天夬,巽为风的综卦为兑为泽,都与兑金有关系。代表着锐利的金属器。时间:冬天酉时;方位:门外;人物:邻里。事物特征:叩门。事情经过:叩门借物。用“时、方、人或物”三者关系分析:
事发冬天酉时。邻里在门外叩门借物。借什么东西?天风姤的综卦为泽天夬,巽为风的综卦为兑为泽,都与兑金有关系。代表着锐利的金属器。天风姤是金克木,这个金是用来克制木的,结合当时的生活条件就是斧头的可能性比较大。再结合冬天酉时是劈柴做饭的时间而非耕种的时间,故断为斧子。卦例最后说"推数不推理,是不得也",光按照卦理去推论而不考虑社会生活常理是未得易占的要领的。
三、《梅花易数》之“老人有忧色占”。
己丑日卯时,偶在途行,有老人往巽方,有忧色。问其何以有忧,曰无。怪而占之,以老人属乾为上卦,巽方为下卦,是天风姤;又以乾一巽五之数,加卯时四数,总十数,除六得四为动爻,是为天风姤之九四。《易》曰:“包无鱼,起凶。”是易辞不吉矣。以卦论之,巽木为体,乾金克之,互卦又见重乾,俱是克体,并无生气,且时在途行,其应速。逐以成卦之数中分而取其半,谓老人虫:“汝于五日内谨慎出入,恐有重祸。”果五日,此老赴吉席,因鱼骨鲠而终。
易园三分地:此例前提条件,是老人面有忧色,预示着会发生不吉的事情,后面卦象的分析都是基于这个前提下进行的。本卦天风姤互卦乾为天变卦巽为风。乾为老人家,巽为风,为气,为仙,这里的乾变成了巽,由阳变阴,预示着乾(老人)的不吉。而且从老人的走动方向来看,他也是从乾方走向巽方的,也是由乾走向巽之意。按照卦数来看,巽为五,卦组中巽多次出现,暗示与五有关。书上是根据易辞"包无鱼,起凶"来判断不吉,其中连带是鱼骨引起的凶险都已经包含了。按照卦象来讲,整组卦金木相战,金克木,金为硬脆尖锐的物件,巽为细长的物品,卦中能断为细长的硬脆尖锐物品所伤。但要断出具体是鱼骨就有一定难度。时间:己丑日卯时;方位:往巽方;人物:老人;人的部位特征:面有忧色;经过:在途中偶遇而测。用“时、方、人或物”三者关系分析:
事发在巽方位,即辰巳方位。老人面有忧色,可知人体部位特征变化为凶相。由此可断:老人在辰巳日或戌亥日必有灾难(这就是利用人和方位的吉凶关系而推导出应灾时间)。今日己丑,顺数庚寅、辛卯、壬辰、癸巳,辰巳正好在五日内,邵先生为什么断五日,而不断十一日戌亥日,甚至更远的日期呢?因为邵先生和老人在途中相遇,两人都在行走中,相对速度很快,所以事情应速应近应旬内而不应旬外,所以断五日小心有灾。但要断出具体是鱼骨就有一定难度。
四、《梅花易数》之“少年有喜色占”。
壬申日午时,有少年从离方来,喜形于色,问有何喜,曰无。遂占之,以少年属艮为上卦,离为下卦,得山火贲。以艮七离三加午时七,总十七数,除六余五为动爻,贲之六五爻曰:「贲于丘园,束帛戋戋,吝,终吉。」易辞已吉矣。卦则贲之家人,互见震、坎,离为体,互变俱生之。断曰:子于十七日内必有聘币之喜。至期,果然定亲。
易园三分地:此例先决条件,是少年喜形于色,还有一点就是离方的离卦生着少年(艮卦),为少年有所得,从此判断其应吉。本卦山火贲互卦雷水解变卦风火家人。贲为粉饰、装饰、修饰之意,而家人卦代表着一家的事情,而解卦意为解决,连在一起就是最近有经过修饰,解决家庭问题的喜庆事。当时对于一个少年来讲最大的可能就是定亲了。而且在卦象来讲,主卦离中虚,为一个洞的形象,艮为房子,合在一起就是洞房之意。家人也有佳人之意,对于一个少年来说约见佳人也意味着定亲之喜。时间:壬申日午时;方位:离方来;人物:少年;人物特征变化:喜形于色;经过:有少年从南方来。用“时、方、人或物”三者关系分析:
人在离方,即丙午丁方位。少年喜形于色可知身体部位特征为吉相。由此可断:少年在丙午丁日或壬子癸日有喜事(这是根据人和方位的关系而推导出应验吉的时间)。今日壬申日,顺延癸酉、甲戌、乙亥、丙子、丁丑、戊寅、己卯、庚辰、辛巳、壬午、癸未、甲申、乙酉、丙戌、丁亥、戊子正好十七日,那邵先生为什么不断两次出现的“壬癸、丙丁”和出现一次的“子、午”而断第二个“子日”呢?因为是少年来,则和相遇比慢了许多,速度慢则在旬外应验而不是旬内应验,故应验应在十日以外则只有“丙戌、丁亥、戊子”,所以邵先生断“十七日内有喜”。该例的判断与当时的社会生活状况符合,因为当时的人不年轻就定亲甚至成亲。
五、《梅花易数》之“牛哀鸣占”。
癸卯日午时,有牛鸣于坎方,声极悲,因占之。牛属坤,为上卦,坎方为下卦。坎六坤八,加午时七,共二十一数,除六余三,三爻动得地水师之三爻。《易辞》曰:「师或舆尸,凶。」卦则师变升,互坤、震,乃坤为体,互变俱克之,并无生气。断曰:此牛二十一日内必遭屠杀。后二十日,人果买此牛,杀以犒众,悉皆异之。
易园三分地:此例的前提条件是牛鸣声极悲,预示着此牛的不吉。再看卦象地水师互卦地雷复变卦地风升。首先师卦有劳师动众之意,坤为牛,就直接用坤卦来看牛的命运,坎为陷为险,即该牛有危险;地雷复卦是震木克坤土的牛,变卦是巽木克坤牛,整个卦组中坤牛没有救应,所以断定必死无疑。时间:癸卯日午时;方位:鸣于坎方;事物:牛;事物特征:牛哀鸣;事情经过:听到牛声极度哀鸣。用“时、方、人或物”三者关系分析:
牛在坎方,即壬子癸方位。牛哀鸣可知牛身体部位特征为凶相。由此可断:牛在壬子癸日或丙午丁日有灾(这就是利用事物牛和方位的关系推断出灾的发生时间)。今日癸卯日,顺延则甲辰、乙巳、丙午、丁未、戊申、己酉、庚戌、辛亥、壬子、癸丑、甲寅、乙卯、丙辰、丁巳、戊午、己未、庚申、辛酉、壬戌、癸亥二十一日。邵先生为什么不断两次出现的“丙午丁”日和第一次出现的“壬癸”日呢?因为牛哀鸣很慢,则时间应旬半以外,所以两次出现的“丙丁”日和第一次出现的“壬癸”日都不在应期之内了,只有“壬戌、癸亥”两日为应期了。也可以看作是按照当时得卦的总数为二十一数而确定。
《梅花易数》之“鸡悲鸣占”。
甲申日卯时,有鸡鸣于乾方,声极悲怆,因占之。鸡属巽,为上卦,乾方为下卦,得风天小畜。以巽五乾一共六数,加卯时四数,总十数,除六得四爻动变乾,是为小畜之乾。《易》曰:「有孚,血去惕出,无咎。」推之,割鸡之义。卦则小畜之乾,互见离、兑。乾金为体,离火克之。卦中巽木离火,有烹饪之象.断曰:此鸡十日当烹。果十日客至,有烹鸡之验。
易园三分地:此例也有一个先决条件,就是有鸡鸣但其声极悲,预兆不吉。再者鸡为巽鸣于乾方,受到乾金之克,而不吉。本卦风天小畜互卦火泽睽变卦乾为天卦。巽为鸡,巽木被叠叠乾金狠克,卦中又有兑为刀来克,有被宰杀之意;在卦象中离为雉,也为鸡,兑为刀,也有鸡被宰杀之意;互卦中离中虚有口象,兑为口,是被吃掉之象。其中结合起卦的时间在卯时,与鸡(地支酉)相冲,也是一个不利因素。断十日当被宰杀。时间:甲申日卯时;方位:乾方;事物:鸡;事物特征:鸡悲鸣;事情经过:听到鸡在乾方极悲鸣。用“时、方、人或物”三者关系分析:
鸡在乾方,即戌亥方位。鸡极悲鸣可知鸡身体部位特征为凶相。由此可断:鸡在戌亥日或辰巳日有灾(这是利用人和方位关系而推导出的应灾时间)。今日甲申日,顺延为乙酉、丙戌、丁亥、戊子、己丑、庚寅、辛卯、壬辰、癸巳共计十日。那么邵康节先生为什么不断“丙戌、丁亥”四日内,而断“壬辰、癸巳”之十日内呢?因为鸡悲鸣比牛哀鸣要快,故灾应验则在旬内而不在旬外,又鸡极悲鸣则比一般悲鸣速度慢一些,故灾应在三五日后而不是三五日之内,所以邵先生断为“十日内”。也可以看作是按照当时起卦的总数为十数来确定的,或者是卦中乾多,乾为一数,可以看成十天。
六、《梅花易数》之“枯枝坠地占”。
戊子日辰时,偶行至中途,有树蔚然,无风枯枝自坠地于兑方。占之,枯木为离,作上卦,兑方为下卦,得火泽睽。以兑二离三,加辰时五数,总十数,去六余四,变山泽损,是睽之九四。《易》曰:「睽孤,遇元夫。」卦火泽睽变损,互见坎、离,兑金为体,离火克之,且睽损卦名,俱有伤残之义。断曰:此树十日当伐。果十日,伐树起公榭,而匠者适字「元夫」也。
易园三分地:此例前提条件是树本身茂盛,当时没有风,有枯枝无缘无故自己坠于兑方,预兆不吉,从大象上来看,树枝为木,坠于兑方,被兑金克制而不吉,综合来看不利结果比较明显。原著在按照槁木为离来起卦分析,本卦火泽睽互卦水火既济变卦山泽损卦。此例没提体用,而是直接用睽、损卦名,俱有伤残之义,象征着会受到伤害。直接按照当时起卦时的意念以离为树木,则主卦为树被砍之意,互卦水克离火也不利于离火的生存,况且是在子日辰时。时间:戊子日辰时;方位:兑方;事物:树枝;事物特征:枯枝无风自坠地;经过:行至途中,看到枯枝无风而坠地。用“时、方、人或物”三者关系分析:
枯枝坠兑方为庚酉辛方位。枯枝无风自坠地为树枝场地为凶,枝折断离开树体为凶相。由此可断:这棵树在庚酉辛日或甲卯乙日有灾。今日戊子,顺延为己丑、庚寅、辛卯、壬辰、癸巳、甲午、乙未、丙申、丁酉共计十日。那么邵先生为什么不断在“四日内”,不断在“八日内”,反而断“十日内”呢?因四正方代表方位为“子午卯酉”,邵先生断兑方位为“酉”,在行走中为快,一人行走应在旬左右,故断“十日内”。也可看作,断十天之应,是根据当时起卦的总数为十数而确定的。
易园三分地:《梅花易数》与《周易》有着非常密切的联系。《梅花易数》以《周易》基础知识为框架,建构起其独立的占卜系统,它所利用的易学知识也是阴阳、五行、天干地支、八卦学说,不过《梅花易数》占断吉凶主要是以八卦卦象为依据,因而也就特别注重八卦之象的归纳总结和演绎推行,并从而在某种程度上极大地丰富了《周易》的卦象学说,使《周易》的卦象学说更趋丰富和完备。梅花易以体卦用卦为主,综合利用卦气、卦数、卦位、卦象,杂以阴阳五行,从而达到其占卜的目的。《梅花易数》在大量的细致观察和丰富的断卦经验的基础上,对八卦之象在多个方面进行了广泛的整理和新的推行,并补入了许多重要的卦象,从而使八卦之象更加具体和完备,使卦象说更趋完善,极大地丰富了《周易》的卦象学说。总体来说,梅花易数与其他占卜预测学一样都是有一个规律性的动作。即,起卦--分析--类象--结论。邵雍在《梅花易数》中所有的预测案例都可以用这种“时间、方位、人或物”之间的辩证关系理论来进行验证,易园三分地有诗为证:
梅花易数出周易,先天八卦数理依
时方人物细分析,数象理合显神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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