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响应部分用户的要求,本次中国高校法学院系排名来到了魔都——上海。通过搜集资料发现,上海高校法学院系实力对比并不悬殊,响当当的复旦大学不是第一,但更引人注意的是同济大学法学竟然在今春被撤销学位授权……
第10、东华大学法学专业
入选理由:培养具有运用法学知识处理问题能力也具备一定的科学研究能力的专门人才
东华大学法学专业培养掌握法学基本理论和原理,熟悉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及政策,了解相关学科知识、能够较熟练地掌握外语和现代办公技能及其他综合知识、具有运用法学知识处理问题的能力,同时也具备一定的科学研究能力的专门人才。胜任立法、司法、执法以及从事律师及其他商事法律服务等工作。
华东理工大学法学院于2006年成立,是以理工优势学科为背景,文理交叉为特色的新型学院,2012年10月获“上海市卓越法律人才培养基地” 建设立项。现在编教职员工35人,博士生导师4人,教授6人,副教授13人,有海外留学经历的10人,国内外兼职教授16人。
近年来,华东理工大学法学院在学校的鼎力支持下,依托学校学科优势背景,加强学科建设,强化学科交叉特色,突出“专利法研究”的学科特色。法学院十分注重并不断拓展与海内外名校和研究机构的交流与合作。
第8、上海师范大学哲学与法政学院
入选理由:致力于培养法学应用型本科人才、研究型学术人才
上海师范大学法政学院于2002年底组建,2016年6月已更名为哲学与法政学院。学院现有教职工91人,其中教授13人,副教授25人。学院承担各类在研项目68项,其中国家社会科学基金8项,省部级项目30项,上海市教育科学规划项目1项,市教委项目21项。
上海师范大学法政学院现有学生近1700人,其中硕士研究生近300人,本科生1400人,另有夜大学生1200人。在学生实习、实践能力培养等方面创建了四个品牌项目,形成特色。
第7、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
入选理由:法学是上海交通大学的未来优势学科和强势学科
上海交通大学的法学教育可以上溯到20世纪之初南洋公学时期的政治特班。在努力进入主流的同时,法学院还积极开拓法学教育的改革和国际化道路。在中国法硕士项目的基础上,法学院已全面设立了各类国际项目。2012年秋,首批攻读S.J.D.学位的留学生入学。
2012年,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入选教育部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首批“应用-复合型”基地和“涉外型”基地。同年,《交大法学》获得刊号作为学术杂志正式发行。
第6、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
入选理由:致力于培养具有财经底蕴的高素质法律人才与具有法律素养的高素质财经人才
上海财经大学法科教育肇始于其前身东南大学商科大学及国立上海商学院。彼时按民国大学建制,商科(经济)与法科皆授法学学位,现有教职员工60名,其中教授21名、副教授16名、讲师15名,来自于法律实务界的兼职导师100余人。
2012年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入选教育部首批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应用型、复合型法律职业人才教育培养基地);入选国家级法学教育实践基地。致力于培养具有财经底蕴的高素质法律人才与具有法律素养的高素质财经人才;致力于培养具有国际视野的比较法人才。
第5、上海大学法学院
入选理由:形成一套行之有效的法律人才培养模式
上海大学法学学科的历史,可追溯到始建于1978年的复旦大学分校政治系,现有专任教师45人,教授14人,副教授20人,其中国家知识产权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1人,国家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1人,全国知识产权领军人才2人。
上海大学法学院坚持国际化办学方向,积极开展国际交流和合作,已与美国、英国等国的著名大学法学院建立了良好的国际交流与合作关系。国际化已成为上海大学法学院的品牌。
近年来,上海大学法学院出版专著、教材100余部,在《中国社会科学》等国内权威期刊和CSSCI其他学术期刊以及SSCI上发表学术论文千余篇,承担国家级、省部级科研项目百余项,获得科研经费两千多万元,获得省部级、厅局级科研奖励数十项。
第4、同济大学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
入选理由:一支具有丰富欧洲法背景及熟练国际交往能力、熟悉知识产权法理论与实践经验特色鲜明的法学专业教学团队
同济大学法学教育源远流长,早在1915年就有了第一批法科学生。1945年成立了法学院,聚集了徐道邻、谢怀轼等著名法学家。现有专职教师48人,其中教授14人,副教授16人,基本构成了掌握宽广法学基础理论知识、具有丰富欧洲法背景及熟练国际交往能力、熟悉知识产权法理论与实践经验特色鲜明的专业教学团队。
同济大学法学院秉承学校对德国及欧洲交流的传统与优势,依托学校的理工优势学科,形成了以知识产权、德国法与欧盟法、建筑与环境法等为特色的教学与研究,培养具有国际视野的综合性、复合型的高层次法律职业人才。
教育部2016年3月25日下发《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下达2014年学位授权点专项评估结果及处理意见的通知》,同济大学法学为“不合格”的学位授权点,自发文之日起撤销学位授权,5年之内不得重新申请。
第3、华东师范大学法学院
入选理由:依托重点综合性大学的优势,使本专业学生既系统掌握法学专业知识并具有专业工作能力,又具备扎实综合素质
华东师范大学法律系的前身是原法政系法律教研室, 2001年院系管理体制调整后成立法政学院法律系,2016年1月30日,成立华东师范大学法学院。撤销法律系建制。学院现有教师25名,其中教授5名,副教授11名,多数教师毕业于国内外知名高校,并有海外学习访问经历。
华东师范大学法学院既注重法学理论创新,又关注重大法治实践问题,自2010年以来在CSSCI上发表论文100余篇,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教育部重大课题攻关项目及其它省部级项目30余项,并参与多项上海市地方立法工作。
法学院充分依托华东师范大学985高校学科综合优势,并与司法部门、知名律师事务所合作建立实习基地,培养学生既系统掌握法学专业知识和实践能力,又具备扎实的人文社会科学知识素养和较高的综合素质。
第2、复旦大学法学院
入选理由:法学家群星璀璨
复旦大学法学院初创于1929年(法律系),在八十余年的辉煌历史中,法学家群星璀璨。王宠惠、张志让、梅汝璈、杨兆龙等著名法学家都曾在复旦执教, 形成了复旦法学特有的精神特征。现有专任教师56位,其中31位教授,17位副教授。
复旦大学法学院历来注重学生素质的全面培养,其学生获全国大学生挑战杯一等奖一项。 2003年, 复旦大学代表队获“Jessup国际法模拟法庭竞赛”中国赛区第一名,代表中国赴美参加国际比赛。
新法学院成立以来, 其院教师先后承担30余项国家社科基金项目,50余项省部级科研项目;获得省部级以上科研奖励40余项。依托上海国际化大都市的区位优势, 走出了一条以国际化为特色的发展道路。与哈佛大学法学院耶鲁大学、哥伦比亚大学法学院等十余所世界一流大学的法学院建立了稳定的院际合作关系。
第1、华东政法大学法律学院
入选理由:拥有一支结构合理、业务精湛、充满活力的法学专业教师队伍
法律学院是学校历史最悠久、规模最大的二级学院,1952年6月建校设系,是上海市最早的一批“法学教育高地”,是华东政法大学第一个教育部卓越法律人才培养基地的建设单位,也是唯一承担西部基层法律人才培养任务的学院。现有教职工133人,教授45人,副教授42人,拥有一支结构合理、业务精湛、充满活力的专业教师队伍。在提升教学水平的同时,密切关注应届本科毕业生的需求特征。
近五年,法律学院教师在核心期刊发表论文200余篇,其中20多篇论文在《中国社会科学》等三大权威刊物上发表;出版学术专著50余部,出版译著、文集等40余种。承担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100余项,其中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5项、重点项目2项、一般项目15项,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10多项;获省部级以上科研成果奖40多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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