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者从新闻中看到,《猎狐》马上就要收官,各色人等都应受到各自的惩罚,都要为自己的行为买单。而王柏林的副手唐洪,就是其中之一。
在昨天更新的两集中,唐洪回忆起自己把第一个受害人推进虎池的镜头,编剧其实告诉观众,这个唐洪,手里至少握着两条人命。只是,编剧似乎忘了观众,无论从哪个侧面,唐洪的故意杀人,都缺少实质性的证据。在整部剧的开始,唐洪把第一受害人推进虎池,无论是夏远还是杨建群,并没有找到他唐洪出现在现场的证据。他们最多只能证明第一受害人并非死于意外,至于这个人是不是唐洪,并没有实质性的证据。而对于第二受害人,最多也只能证明唐洪出现过,在前面的第十三集中,夏远最多可以证明,唐洪在被害人死亡之前,在被害人家里出现过。还可以证明唐洪乔装改扮,用不合常理的方式离开了被害人家所在的小区。那么,从证据的角度来讲,他需要排除其他可能性。而这些证据,和唐洪杀人根本没有必然俩系。这个时候,最多可以对唐洪进行传唤,逮捕一说,其实不大可能成立。
从旁观者的角度来说,整部电视剧中,关于唐洪的情节,交待的错漏频出,而就是根据这些证据,唐洪是如何成为红通人员的?他是王柏林的副手,王柏林成为红通人员的最主要的罪名是操纵证券市场。这里面唐洪扮演了什么样的角色,并没有任何的交待。也就是说,再没有抓到王柏林之前,对于唐洪是否操纵股市,也没有足够的证据。更何况唐洪的故意杀人了。
那整个猎狐小组是用什么名义来追捕这个唐洪的呢?笔者感觉迷茫了,操纵股市,似乎没有交待有哪些直接证据,故意杀人?以掌握的证据来看,似乎也不足,如果唐洪在国内,可以采取传唤的手段。逮捕,笔者认为,证据并不充足,正如前述,逮捕阶段的证据至少要能证明唐洪有犯罪事实。而唐洪的涉及到的几起犯罪,都没有排他性的证据可以证明他有犯罪事实。而红色通缉令发出的一个必要条件就是,必须有逮捕证或判决书。换言之,对于唐洪,如果想发出红色通缉令,还需要继续侦查,寻找新的犯罪证据。而整部剧中,唐洪逃跑之后,似乎并没有交待过对这个案子进行补充侦查。而唐洪在肯尼亚落网,很重要的原因是因为红色通缉令。这样的情节,中间少了很大的一部分。
还有一点,当钱程的夫人把一份所谓的证据交给吴警官的时候,吴警官只能悻悻地说已经过了诉讼时效。这个观点从何处来,诉讼时效仅仅适用于没有发现的罪行,而当年吴警官的母亲应该是被冤枉了,起码这个案子是存在的,而且应该是审结完毕的,他最多是一个冤假错案,如果是这样,这份证据起码可以推倒当年的审判结果。怎么会牵扯到诉讼时效呢?更难理解的是,这种偷拍的视频可以作为证据来使用吗?笔者持怀疑态度。
还有审讯唐洪,对于一个并没有掌握实际证据的犯罪嫌疑人来说,攻克他的心理防线应该是最重要的。王柏林在钱程案之前,就有过很多的不法勾当,唐洪作为他多年的副手,应该掌握了很多资料,起码有很多经济犯罪的资料。而编剧似乎忘记了这一点,更有甚者,我们美丽的吴警官也似乎忘记了这一点。在整个的审讯过程中,都没有提及这件事。要知道,吴警官当警察,就是为了给自己的母亲报仇,寻找母亲之死的真相。在前几集中,吴警官的做法一直在告诉观众这一点。
而审讯唐洪的策略更有些荒诞,当时是王柏林申请绿卡案的上诉期,是一个非常关键的时间点。且不说王柏林有没有权利拿到绿卡,按照这个逻辑,唐洪是阻止王柏林拿到绿卡的关键人物。而猎狐小组采取的策略居然是“晾”,这个策略的风险太大了。如果唐洪死猪不怕开水烫,你晾我更晾,没有在编剧的安排下去找夏远,那王柏林的绿卡申请上诉就有更大的概率通过。万一,王柏林的绿卡拿到手了,唐洪还在被晾着。猎狐小组岂不是要欲哭无泪。况且唐洪跟了王柏林几十年,而期间王柏林一定会有多起涉经济的案件。唐洪也算经过一些风浪,就一个晾字,就能摧毁唐洪的心理防线,要知道,唐洪可不是小喽啰,不是孙铭。唐洪身上有命案,如果是正常思维,能拖一天是一天,你不问,我干嘛要主动说。笔者认为,这才是犯罪分子的心理状态。晾了几天之后就傻了,这种心理素质,起码不符合之前铺垫出来的人物性格。
关于唐洪,笔者就说到这里,不知道大家有什么看法,欢迎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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