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光明网

“上午投进去上午去取,就跳出一个界面说要收费1元。”近日,居住在北京市高碑店某小区的业主张凯拿出手机扫描快递柜上的二维码后,发现以前存放超过24小时才开始收费的快递柜“悄然改变”了。记者调查采访发现,快递柜收费标准也是不尽统一,费用集中在一天0.5元和一天1元两个标准,超时的标准更是从24小时、12小时缩短至6小时。

快递柜的免费存放时间缩短,相信很多消费者最近都发现了,它说明目前线上寄件、广告等盈利模式,尚不足以支撑起快递柜的运营成本。

快递柜超时收费太高(快递柜变相收费)(1)

从市场经济的角度来看,快递柜能为那些收件不便的消费者提供暂时的存储服务,谁使用谁付费,只要价格透明,消费者具备自主选择权,按标准收费没问题。

但目前的问题是,消费者在此事上的选择余地很小。快递员为了保证派件效率,很少甚至基本不会给消费者挨个打电话确认,结果不管收件人在不在家、愿不愿意使用快递柜,快递都会被存放进快递柜,消费者最后只会收到一条有取件码的短信通知。可见,是否接受第三方平台也即快递柜的服务,选择哪个具体快递柜平台,多数时候都是由快递员决定的。由此产生的收费,自然有强制消费的嫌疑。

今年实施的《快递暂行条例》明确规定,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将快件投递到约定的收件地址、收件人或者收件人指定的代收人,并告知收件人或者代收人当面验收。所以目前快递柜强制消费的责任,很大程度在快递公司。按道理来讲,既然消费者支付了寄件费用,快递员就得上门派件,如果因消费者不方便收件的原因,需要将快递存放快递柜,那也得提前咨询,而非事后告知。

在采访中,有快递员提到,快递经常爆仓,个个都送货上门根本做不到。然而,快递爆仓,绝非是快递公司可以降低服务标准的理由。快递爆仓意味着业务好,派件带来的收入高。未征得消费者同意,就将快递存放在要额外收费的快递柜,快递公司自己的收入倒是保证了,反而将派件的时间成本转嫁给了消费者,明显侵犯了消费者权利。

当然这不意味着快递柜运营方无责。比如像有些平台,用大字号诱导收件人打赏,而免费取件的字号很小,很难被察觉,有损消费者的知情权;还有些平台存放超过一天,要先关注微信公号,再注册绑定手机号才能取件,这种强制收集用户信息的行为,相当让人反感。此外超时标准从24小时压缩到12小时甚至6小时,这种收费标准,缺少透明度。

快递柜运营方要是嫌运营成本高,就别再一边砸钱一边薅消费者的羊毛了。快递公司也是一样,无法提供到位的货送到家服务,就别再向消费者转移运营成本。快递柜谁使用谁付费的前提,是交易双方平等自愿,这永远不能变。

快递柜本来就是便民工具,只是快递公司和快递柜为了利益最大化,无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将自己难看的吃相暴露得淋漓尽致。对此,行业监管层面应该及时规范治理,否则即将到来的种种购物节点,将成为这些平台收割消费者权益的契机。(熊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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