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浦区新闻办说,自2020年9月起,青浦区将陆续推出若干批次区筹公租房项目,都为商品房配建房源。本次计划供应房源由区公租房公司统一配置生活设施。原则上按市场评估价格的90%作为供应价格。租赁价格实行一房一价且每年调整一次(合同期内不调价)。房源所在小区的物业服务费由公租房公司支付。详见↓
01 供应房源
02 供应价格
原则上按市场评估价格的90%作为供应价格。租赁价格实行一房一价且每年调整一次(合同期内不调价)。房源所在小区的物业服务费由公租房公司支付。
03 申请方式
先期采取单位申请方式,后期视供求情况开放个人申请。同步开放网上、现场申请,申请单位可根据自身需求选择适用方式。申请流程详见附件一。
04 申请条件
申请单位必须为设立在本区范围内具有法人资格的机关、各类企事业单位或社会团体,其安排入住员工应具有本市常住户口或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与单位签订1年(含 1 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由单位承诺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金。对满足本区人才公寓优先供应单位条件的申请对象可执行居住证、社保承诺制。(单位说明详见附件二↓)
单位安排入住的员工(本人及家庭成员)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在本区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面积的计算标准按本市相关规定执行;
2、未享受本市廉租住房、共有产权保障住房政策。
05 管理监督
本次公租房申请供应工作由区住房保障事务中心委托区公租房公司进行受理审核,并根据市、区住房保障相关政策落实抽查、复查工作。
业务受理地址:青浦区公园路629号2楼
业务咨询电话:69206089/69214132
小区实景
小区公共环境实景
厨房实景
客卧实景
卫浴实景
附件一
本区公租房申请供应流程
附件二
附件三
资料:青浦区新闻办
编辑:阮天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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