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督促企业及时发现、消除事故隐患,有效遏制违法违规行为,蒙阴县结合正在开展的安全生产集中整治行动,在全县范围内实行向重点生产经营单位派驻“驻厂员”工作制度,切实筑牢企业安全生产的“最后一公里”防线。旦,谓“日”;“元旦”意即“初始之日”。元旦又称“三元”,即岁之元、月之元、时之元。由于地理环境和历法的不同,在不同时代,世界各国、各民族元旦的时间定位各不尽相同。

加强派驻人员安全技能培训(蒙阴县实行派驻)(1)

一是确定派驻范围。根据省、市关于安全生产集中整治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情况,下发了《关于实行派驻安全驻厂员工作制度的通知》,确定向非煤矿山(含采空区)、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批发、重点工贸企业、建筑施工、城镇燃气、道路交通运输、特种设备、旅游、消防、电力、学校、医院、网吧等人员密集场所等行业领域的重点生产经营单位派驻“驻厂员”。

二是选好派驻人员。由县安委会办公室牵头,各乡镇街区精心组织,在前期摸排上报的派驻企业范围基础上,对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再摸排再梳理,建立派驻企业“驻厂员”信息台账。属地党委政府领导班子成员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到辖区内重点企业带头驻厂。同时,统筹安排监管力量,选派责任心强的人员担任“驻厂员”。各乡镇街区严格落实 “高危”和“不放心”单位派驻“驻厂员”的要求,据统计,已向391家重点生产经营单位派驻365名脱产干部驻厂开展督促检查工作。

三是明确驻厂职责。一是督促所驻企业单位加强日常生产经营安全管理,强化较大以上风险点的监控,确保危险源可控、在控;二是指导所驻企业、单位排查安全隐患,对所驻企业单位进行全面的监督检查,发现事故隐患及时处置,及时制止所驻企业单位的违法违规生产、操作等不安全行为;三是督促所驻企业单位对政府购买服务及企业自行委托第三方中介机构查出的隐患加大整改力度,及时落实整改措施,确保整改到位,实现闭环管理。

四是强化督促落实。结合安全生产集中督导工作,县安委会派出12个督导组对12个乡镇街区驻厂员到岗到位及履职尽责等情况进行常态化督导,督导情况在全县范围内进行通报,并将“驻厂员”制度落实情况纳入安全生产年度考核。截至目前,391家重点生产经营单位单位的“驻厂员”已全部到岗开展驻厂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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