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市快报
2017-05-15 16:31
作者:记者 王真 通讯员 任少凡
5月15日是我国第24个“防治碘缺乏病日",今年的主题是“每天一点碘 健康多一点"。
浙江省外环境平均水碘含量为4.3微克/升(水碘在10微克/升以下为碘缺乏地区),属于自然环境缺碘地区,且居民碘营养70%以上靠碘盐补充,所以我们需坚持食盐加碘控制碘缺乏危害的策略。
浙江省1995-2016年居民户碘盐覆盖率(%)
2012年,国家出台了《食用盐碘含量》国家新标准(GB26878—2011),将食用盐碘含量35mg/kg调整为20mg/kg、25mg/kg、30mg/kg三个标准,结合我省近年监测数据,人群尿碘总体水平,考虑我省居民食物来源多元化因素,确定我省食用盐碘含量为25mg/kg的新标准。
碘是人体必不可少的一种营养素,必须通过每日少量从外界摄取才能满足人体需求。生长在外环境缺碘环境中的动物、植物也会含碘量不足。生活在缺碘地区的居民如果长期食用含碘量不足的食物,且如果不通过从外界获取足量碘满足机体日常需求的话,即可出现碘缺乏病。
碘缺乏病是由于外环境缺碘,造成人体碘摄入不足而发生的一系列疾病的总称。成人缺碘可能会导致甲状腺功能低下,容易疲劳、精神不集中、工作效率低下;孕妇缺碘则会对子代的智商得分、语言发育和动作发育等方面有着负面影响。
浙江省疾控中心持续开展了碘缺乏病的病情监测。2016年最新的监测结果显示,我省8-10岁儿童尿碘中位数(是指将数据按大小顺序排列起来,形成一个数列,居于数列中间位置的那个数据)为178 µg/L,处于世界卫生组织建议的碘适宜水平区间(100~199 µg/L)。但全省孕妇尿碘中位数仅为127.2 µg/L,低于世界卫生组织建议的推荐适宜量(150~249 µg/L)的下限。提示作为碘缺乏病防治的重点人群孕妇面临碘营养水平不足的风险。
针对目前的监测结果,2017年省疾控中心将继续开展监测工作,掌握人群碘营养动态变化趋势,重点对孕期妇女进行碘缺乏病的针对性宣传,不断提高孕期妇女健康素养,引导其科学补碘。同时在盐务等部门的配合下,着手研究制定实施我省孕妇专供盐标准,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各种食物对膳食摄入碘的贡献率(2009年)
省疾控中心提醒,碘作为人体合成甲状腺激素的主要原料,胎儿所需要的碘全部来自母亲,因此,孕妇碘营养不足会造成胎儿缺碘。
孕妇如果缺碘,可能影响婴幼儿的智商、语言和动作发育,还可能导致胎儿流产、早产和先天畸形等。正常人群每天碘盐摄入量建议在6克左右,但是孕妇的碘盐摄入量可以适量放宽,可以比正常人群多50%左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