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 董柳8月25日,最高人民法院个人破产试点工作座谈会在深圳召开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副部级专职委员刘贵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龚稼立出席座谈会并讲话,共同为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破产审判研究中心(深圳)调研基地揭牌,我来为大家科普一下关于?以下内容希望对你有帮助!
文/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 董柳
8月25日,最高人民法院个人破产试点工作座谈会在深圳召开。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副部级专职委员刘贵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龚稼立出席座谈会并讲话,共同为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破产审判研究中心(深圳)调研基地揭牌。
会议充分肯定深圳个人破产试点工作取得的成绩。广东高院、深圳中院坚决落实中央部署、积极推动个人破产试点,从破产实务到破产研究,始终走在全国法院前列,做到政治站位有高度、系统集成有力度、改革举措有新意、审判工作有实效,为建立有中国特色的个人破产制度提供了极有说服力的实践样本。
会议强调,开展个人破产试点工作,必须深刻认识建立个人破产制度的重要意义和牢牢把握个人破产制度发展的历史机遇。
一要继续稳妥有序推进个人破产审判工作。要切实认识到个人破产制度在完善市场主体退出机制、为所有市场主体提供平等保护的重要作用,继续加强破产审判专业化建设,着力锻造一支高水平的破产审判队伍,加强对重大破产案件的探索研究,积极培育一批具有代表性、影响力的典型案例,加大宣传力度,努力开创破产审判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局面。
二要继续积极配合完善个人破产立法工作。要牢牢把握个人破产制度发展的历史机遇,发挥好深圳法院在个人破产试点工作中的作用,加强制度规则研究,强化条例适用,继续完善配套制度,增强府院之间的协同联动,同时,加强对实务的总结提炼,为全国立法、司法提供更多鲜活的实践经验。
三要继续加强破产审判廉政风险防控。要认真学习贯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提高破产审判质量的通知》,不折不扣地落实文件精神,加强纪律作风建设,严格规范办理破产案件,紧盯关键环节,强化责任担当,特别是加强破产管理人的管理,防范化解廉政风险,确保破产审判领域公正高效廉洁司法。
会议由广东高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洪适权主持。深圳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张应杰汇报了个人破产试点工作的改革思路和实施情况。最高法院、广东高院、深圳中院、深圳破产管理署有关负责人,深圳破产法庭法官代表等参加座谈会。与会人员围绕个人破产办理程序构建和实践示例、个人破产制度庭前辅导和多元纠纷化解机制、反破产欺诈机制探索等三个专题开展研讨交流。
编辑:邓豪杰
来源:金羊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