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红塔区中心城区办理载货电动三轮车
临时入城标识的通告
为进一步规范玉溪市红塔区中心城区载货电动三轮车管理,改善道路通行秩序,减少交通事故隐患,保护交通参与者合法权益,提升城市综合治理水平和治理能力,经车主自愿申请,将对确有入城需求的载货电动三轮车,经玉溪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大队审核后发放“临时入城标识”,标识有效期至2023年4月14日,鼓励倡导自愿购买车辆保险。
一、临时入城标识办理时间、办理地点
集中办理时间:2022年11月7日至11月13日(含周末)
办理地点:玉溪市红塔区秀山西路9号(玉溪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大队非机动车便民服务点)。
二、需提交的材料
1.车主身份证(非红塔区户口提供居住证)、车辆合格证、购车发票,申请《安全承诺书》;2.对送水送气等保障民生确需进入限行区的还须提供在限行区经营场所的营业执照;3.企业单位,提供单位证明及组织机构代码证。
请注意,车辆所有人提交的身份证明、凭证无效的;车辆非法改装、拼装或者电动机号有改动痕迹的;擅自改变电动自行车结构、构造或者主要技术参数,或者加装其他妨碍道路交通安全装置的;其他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的,不予办理。
三、取得临时入城标识的驾驶人应当按照允许的时间和范围行驶,并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安全文明参与交通。自2022年11月8日起,将严禁无入城标识的电动三轮车进入红塔区中心城区。
玉溪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大队
2022年11月4日
附:禁行时间及禁行区域
禁行时间:7:00—19:00
禁行区域:东起环山路(不含)、凤凰路(环山路—抚仙路,不含)、抚仙路(凤凰路—红塔大道,不含);西至珊瑚路(含);北至玉兴路(含);南至红塔大道(含)
红塔区中心城区载货电动三轮车
“临时入城标识”式样
素材来源:直属大队
制作:李传伟
审核:韩 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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