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育,从百科的解释上讲:又称美感教育。即通过培养人们认识美、体验美、感受美、欣赏美和创造美的能力,从而使我们具有美的理想、美的情操、美的品格和美的素养。
看了是不是还是不太明白?
没关系,我们先了解历史渊源。
“美育”概念的出现,是在十八世纪五十年代鲍姆嘉通建立“美学”学科体系之后,由席勒提出来的。
席勒是谁,他18世纪德国古典美学的代表人物之一。
席勒在18 世纪正式提出“美育” (即“审美教育”) 概念。他有本著作叫做《美育书简》,其中首次提出了“美育”这一概念,并系统阐述了他的美育思想。
席勒认为,美育所凭借的手段是美的艺术。他首先从艺术类型的横向的角度论述了理想的美育的途径。那就是由优美到崇高,达到人性的高尚。
由此可见,艺术,在美育中有着关键重要的地位。我们要谈美育,就离不开艺术。
当然,并不是说,席勒提出了美育这个概念,美育就是从这个时候开始发展的,其实,美育思想早在奴隶社会就开始产生。
在西方,古希腊的哲学家苏格拉底、柏拉图、亚里士多德等,都规定教育的内容不仅要有哲学、科学、道德、体育,而且要有美育。例如男孩从7岁起接受学校教育。雅典最初级的学校是文法学校和琴弦学校。儿童可以同时或先后进入这两种学校。如果说,文法学校主要是进行智育的话,那么,琴弦学校则是纯粹的审美教育。
而在中国,西周以礼乐制度治国,礼是伦理关系的规范、仪式,乐是包括诗、歌、舞在内的综合体艺术,礼乐结合,既是治理国家的法律、制度,又是进行教育的方式。例如孔子,是以教学活动的核心是“礼”,除礼学以外,还有诗、乐、书。《论语·述而》记载:“子在齐闻《韶》,三月不知肉味,曰:‘不图为乐之至于斯!’”孔子之所以重视乐教,不仅仅在于音乐本身的审美价值,也在于它的教育价值。
从中西方古代的教育来看,教育家、哲学家们,对于教育认知,总是包含艺术,注重审美教育,是双方的共通之处。
虽然美育思想的发展很早,但在我国,美育真正被提倡宣扬,是在近代。近代最早把“美育”介绍到中国的是王国维,而真正倡导美育并建立中国近代美育体系的人是蔡元培,我们讨论近代美育,总是离不开这两位人物。
美育实践与美育思想,虽然具有悠久的历史传统,但究竟什么是美育,至今尚未形成一个普遍公认的定义。
在中国,较早给美育下定义的人是蔡元培。他在《教育大辞书》的美育条目中说: “美育者,应用美学理论于教育,以陶养感情为目的者也。”
这个定义概括了美育与美学与教育的关系,但是并没有明确美育的特殊性质,容易使人误认为美育就是美学教育。
当然,蔡元培在任当时的教育总长后不久,便提出了五育并举的教育方针,“五育”即“军国民主义”“实利主义”“公民道德”“美育”和“世界观”教育,具有全面教育的意思。
到了现代,我国的美育发展已经突破了历史局限,迈向新的阶段了。我国当今的教育方针也明确规定,德智体美等构成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教育。
2002年7月25日,教育部部长陈至立签署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13号,发布《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规程》。
规程中指出:“艺术教育是学校实施美育的重要途径和内容,是素质教育的有机组成部分”。
此规程对于全面贯彻教育方针,保障和推进学校艺术教育的改革与发展,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当然,这就更加明确地给我们指出了,美育发展的重心,是艺术教育,以艺术教育来实施美育,是我国未来素质教育发展必不可少的部分。
此后,我国陆续发布了一系列关于美育发展的政策措施:
2015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
2017年,教育部出台《学校体育美育兼职教师管理办法》。
2019年,教育部印发《关于切实加强新时代高等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
以《关于切实加强新时代高等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举例,《意见》的第二部分“高校美育工作的重点任务”得到更多关注,重点任务是指围绕高校普及艺术教育、专业艺术教育和艺术师范教育三个重点领域加强美育教学。
由此再次强调,美育教育和艺术教育不能割裂,谈美育,必谈艺术教育,而艺术教育,是美育的重要组成部分。
当然,我们决不能把艺术教育和美育划等号,“美育”的概念较为广阔,除了艺术美之外,美育还涉及到自然美、崇高美、人生美等方面,深入到哲学、美学、伦理等层面。
美育是一种培育人的全面发展的美学教育,而艺术教育是关于艺术层面的专业技术教育,前者是全面性的教育,后者是专业性的教育。
总而言之,美育的发展之路,还任重而道远。
当我们讨论了美育的发展重点,接下来我们再看看美育工作的三大支柱:家庭美育、学校美育和社会美育。
我们要发展美育,必须从这三方面推动,单靠学校或者单靠家庭都是片面的,要发展必须要同步协调,同时,社会美育,指的是社会环境和氛围熏陶,大环境的影响,当我们所处的环境得到了改变,美育才能真正地渗透进我们的心灵。
人民日报在2017年发出报道:美育是一种刚需。
人民日报这样说道:“如何在国民教育体系中赋予美育应有的位置,以更有力的抓手、更具体的评价机制,去培养和提升每一个公民的审美能力,却长期缺少行之有效的方法。这或许是因为,社会上并没有形成对审美能力的饥渴感。”
因此,家庭美育、学校美育和社会美育,三路并举,才是美育发展的关键。
人民日报还强调:“当每一个公民都拥有发掘美好的眼睛与心灵,拥有完善的性格、更富情趣的人生和更高的精神境界,不仅是个人之福,也是国家之幸”。
毫无疑问,让公民拥有美好的眼睛与心灵,最为直接有效的方法,是进行艺术熏陶、艺术教育,当艺术融入了我们生活中,公民的审美素养迅速得到提升,我们的人生追求才能到达更高的境界,而不是只简单追求物质生活的富足。
美育是感性教育,是培养整体人格的教育,是创造教育,是全面塑造一个人性格、心灵、价值观,人生观的教育,而现行最直接有效的途径,就是艺术教育。
尽管审美活动不限于艺术范围,但是,艺术却是审美最集中、最典型的形态,而且人们平时的审美活动也多数是在艺术范围之内。
杭州师范大学艺术教育研究院教授杜卫在《美育学刊》上提出:“艺术教育也是美育的主要实施形式……美育的基础是艺术教育……离开了艺术教育,美育就很难得到落实。”
在学校教育中,艺术课程是实施美育最为便利的途径。艺术能迅速让学生获得审美体验,培养其审美兴趣和能力,进而提升他们的审美和人文素养。
审美是一个宏观而具有一定高度性的话题,我们要提高审美,一般是从学习艺术开始,然后再学会观赏、评价,这是一套循序渐进的培养思路,因此,我们有什么理由,把艺术教育从美育中剥离开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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